第006章 公孙三娘(1 / 2)

卫氏风云 庄不周 3209 字 2019-09-02

 今天运气不错,居然能找个地方偷空上个网,赶紧更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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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风白喝了一顿酒,顺带吃了一顿西域豆腐,揍了一个京师大侠,然后揣着升值一倍的荷包,哼着小曲出了西域酒坊,李维挎了一手的东西,捧着受伤的手腕子,却乐得眉开眼笑,因为休莫霸掌柜的也送了他一点小钱,够他去买点东西去勾搭府里的侍女、丫头。

“公子,我们去粉市吧。”李维颠着小步,讨好的说道:“你不是说要替老夫人买点上好的胭脂的吗?”

“你这样还能拿东西吗?”卫风回过头来,看着李维笑了笑。李维的右手腕受了伤,休莫霸送的瓜片酒和果子全挎在左臂上,摇摇晃晃的也够累了。李维苦笑了一声,随即又得意的说道:“没事,再多点我都吃得消。”

卫风从他手上拿过那只装了五斤酒的酒坛,轻松得象是拿得一只果子,他看着李维摇了摇头:“你又受伤了,明天出来得把田默带着了,要不然我还得侍候你。”

他拿走了最重的酒坛,李维顿时如释重负,咧着嘴直乐:“那个闷子出来也没用,他除了替公子整理整理笔墨,代做一点功课之外,也干不了什么活。”

田默是卫风的书僮,性格有些内向,不怎么喜欢说话,只喜欢看书,卫风的书房里书很多,他看得倒比卫风还多,特别是卫风不喜欢看的儒家经典,他看得津津有味,所以卫风有些不愿做的功课就由他代劳了。他居然给自己取了一个字,叫无言,李维总是拿这件事笑话他,一个书僮,起什么字啊,以为读了两天书就成才子了?

卫风虽然不象李维那样看不惯田默,倒也没有太反感,在他看来,自己的老爹卫青还是个骑奴呢,不是照样有字,后来还成了大将军?英雄不怕出身低,只要自己有本事,将来总有出头人地的时候。田默虽然好读书,却不是个书呆子,他的身手还是不错的,只是不象自己和李维这样好生事罢了。将来有机会,还是让他出去做个小吏,不能耽误了他的前途。现在陛下舅舅喜欢儒生,读儒家经典的人机会更多,说不定田默将来能混个一官半职的。

主仆两人说笑着,晃晃悠悠的去了粉市。粉市就在酒市南面,说是粉市,其实卖的东西不仅仅是脂粉,与女人有关的一切东西,这里都有卖的,当然这里的女人也特别多。大汉朝的风气很开放,女人出门很正常,粉市更是女人最多的地方,所以这里也是李维这样的登徒子最喜欢去的地方。远远的,一闻到那里的脂粉香,李维就兴奋起来,几乎忘了受伤颇重的手腕。象头发情的雄鹿似的,在女人堆里钻来钻去,惹得骂声一片,他却自得其乐,不时的抽着鼻子,分别着各种脂粉香。

卫风打架不怕,揩油吃豆腐也是常事,但象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钻在女人堆里的事,却有种本能的拒绝,他看着李维的兴奋样,脸红得象块布,浑似耍流氓被女人骂的是他自己。他下意识的和李维分开了一段距离,生怕别人认出来他们是一起的。

“公子快点。前面就到谢馥春了。”李维一点没有自觉性。扯着嗓子大喊大叫。引得旁边地男人女人纷纷侧目。对这位一点素质也没有地家伙表示鄙视。

谢馥春是长安粉市最有名地胭脂店。他们家卖地货都是上等货。胭脂地颜色最纯正。而且不易脱色。香味淡而不烈。深受长安城地贵妇人喜爱。不过他们家最有名地不是胭脂。而是粉。他们家地粉状如鸭蛋。粉质也象煮熟地蛋白一样细腻。里面不知道加了什么东西。敷在脸上有种柔和地光泽。不象其他地粉那样呆涩。当然了。这种粉也相当贵。一金一饼。而且每日仅供二三十枚。是种供不应求地好东西。然而人地心理就是这样。越是得不到地东西越是值钱。越是受人追捧。所以谢馥春顺理成章地成了贵妇人最多地地方。当然了。登徒子也就多了。

卫风到谢馥春门口地时候。他迟疑了一下。谢家胭脂店里全是人。而且大部分是女人。年轻地。年老地。漂亮地。难看地。全有。要想在里面站住脚。就得和那些女人挤在一起。这对卫风来说。实在不是个容易做到地。假如旁边是个年轻地美女也就罢了。万一是又老又丑地怎么办?象自己这么玉树临风、帅气十足地公子哥岂不是要被人倒沾了便宜?

卫风还在犹豫。李维却象只兔子一样窜了进去。手里拎着果子包。故意往人多地地方挤去。里面莺声燕语之中。立刻响起了一阵惊叫声。随即是一片鄙夷地斥责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