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 一碗黍米饭引发的惨案(2 / 2)

这也就是《论语》里有一段话,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意思就是,子贡准备将每个月初一送去宗庙的羊这个最靡费的祭品给取消了,孔子知道后说,你爱羊,我爱礼。

朔,是每月的初一,子贡想把每个月初一送到宗庙里祭祀的羊省去,引起夫子的不满。华夏人都知道,祭品这东西是供奉给死人的,但活人享用啊!这都一个月闻一次肉腥味了,你丫还想要省,还把我这个老师放在眼里吗?

可是,野味不在其中,豕,也不在其中。

但野味要碰运气,最好直接向猎户订购,豕的做法很多,肉饼就很不错。可猪肉新鲜也是需要提前准备,不然如今的天气,不是买完了,就是已经快要放坏了的。王诩是贵族,是卿大夫,也是个讲究人,他不吃味道不正的肉。

想了想,开口道:“算了,家里还有醢吧?”

长生很生气,家里要是没有醢,那得过成什么恓惶样?

醢,就是肉酱。当下,贵族和百姓对于料理肉食的做法都差不多,都是崇尚原汁原味,也就是清水白煮,然后用酱料来蘸着吃。醢,就和后世江浙人家里的酱油地位相当,做荤菜,尤其是红烧肉,没有酱油怎么行?

王诩有点后悔,在楚国的时候将家里的奴仆都遣散了,尤其是厨房的庖厨遣散之后,家里连宴会的菜式都准备不出来了,着实糟心不已。可他也不想一想,自从来到帝丘之后,他请过客吗?几年都没有请客,要身价不菲的庖厨干什么用?

大菜是不指望了,犹豫了一阵之后,王诩决定吃八珍中的第二道名菜,‘淳母’。询问长生道:“‘淳母’总能做出来吧?”

这肯定呢啊!

厨娘蒸饭是一把好手,‘淳母’虽说名气很大,是八珍之一,可要说做法,简单至极。

蒸黍米,肉酱,还有猪大油拌饭,这样的菜都做不出来,要厨娘有什么用?

长生打包票道:“能。”

这才让王诩稍稍心安,自从来了帝丘,就算是家里来客人,都是自备酒菜,似乎有几年没有在家宴请过了,突然想要用美食笼络一下孙伯灵,一时间竟然有种手忙脚乱的慌乱。

好在解决问题,王诩还是挺满意地。八珍,烂大街的八珍两道名菜,‘淳熬’和‘淳母’,都是米饭拌肉酱,最后加大油。只不过米饭不一样,前者是大米饭,后者是小米饭。

嗅着厨房里越来越浓郁的香味,那种动物脂肪在高温下化开,勾引着人的肠胃。庞涓连嫉妒不满的心思都没有了,今天吃肉啊!他跟着王诩这么多天了,吃肉的日子,用手指掰开都数不到三。

等到热气喷喷的‘淳母’端上来的时候,庞涓的眼神都直了。黄色的黍米饭,在充满油脂的包裹下,散发着晶莹的光芒。那种浓烈的香味,萦绕在鼻尖,恨不得一口把碗都吃掉。王诩伸手做出了邀请的姿态,开口道:“家里没有什么准备,委屈了大家。”

开动!

不同于庞涓那种狂野的吃相,如同捧着一把鹅软石,扔到水缸里,叮咚直响之下,一大碗黍米饭就下去了。看着别人都没有怎么动,庞涓也觉得有点过分,可是想到锅里还有那么多的黍米饭都没有吃掉,放坏了可怎么办?

王诩有点无语,庞涓这个弟子,有些小缺点,但对他来说,都不算是缺点。小孩子没有嫉妒之心,可能吗?

另外,庞涓的学习能力也是让他很满意的,至少不比公孙鞅差。只要数年时间,就能成才。这对王诩来说也算是一个安慰。

他不喜欢吃油脂太多的食物,年纪大了的人都是这样。除非是那种武将出身的大肚汉。苟变也在吃,可是他却有种味同嚼蜡的难受劲。他情愿回家去坑野菜团子,也不想在王诩家吃饭啊!更何况,大油好像有点变味了。

孙伯灵嘴巴不算太刁,还能忍受不太味正的大油,好不容易吃完了眼前的饭食,苟变带着孙伯灵告辞。

而庞涓却又偷偷的往厨房而去。

当晚,孙伯灵脸色难看,抱着肚子差点没死在茅厕里。

同样难受的还有苟变。

两人一人占着一个坑,琢磨着到底吃了什么的时候,不约而同的想到了王诩的款待,‘淳母’。

孙伯灵似乎已经做出了决定,询问在他隔壁坑位的苟变:“师兄,王夫子家的伙食一概如此吗?”

苟变翻着白眼,捂着鼻子,瓮声瓮气道:“大概吧!”可实际上,苟变根本就没有在王诩家吃饭的机会,王诩也不会留人。但想起公孙鞅多么要面子的一个人,天天在边子白家蹭饭,觉得他的判断没错。

孙伯灵绝望道:“去王夫子家求学,小弟会死的很快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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