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他给的实在太多了……(2 / 2)

老董便努努嘴,示意典韦向外看去。

越过吃瓜群众的阻挡,便见不远处一位身穿缟素、鬓插稻草的女子,身旁还放着一具盖了白布的尸体,旁边用一块木牌写着‘卖身葬父’。

‘葬’字还写错了。

“足下的意思是……”典韦当即虎目一瞪,怒相毕露:“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某家顶天立地,岂能如她一般卖身为奴?”

“女子虽柔弱,却也知孝义,以后半生报父养育之恩,又何其悲壮!”老董当即反唇相讥,怼向典韦道:“难道,她也要向你一样,吃饭不给钱么?”

庖厨儿子和小黄门当时又一激灵,脸都煞白:太尉,人家可是在三四百人中冲来杀去,毫发无损。

那大铁戟,就在手边儿呢。

“汝竟如此看待某家!……”典韦这下勃然大怒,毫不掩饰胸中的怒气,牙关紧咬、目眦欲裂。

老董却仍在作死的边缘疯狂试探,云淡风轻地摊手道:“事实如此,汝难道还有何可辩的么?”

“某家!……”豁然间,典韦攥手为拳,目光死死盯向案几铁戟。

就在小黄门差点失声叫喊出来时,典韦又重重一叹,颓然松开了巨掌,对着老董施礼道:“足下教训的是,如此算来,某家的确还不如那女子。”

小黄门这才松了口气,捂着心脏感觉有些受不了。

一旁庖厨儿子,也不由擦了把冷汗,生怕两名猛男相争,毁了酒肆中的案几碗碟——没错,适才大脑一度空白时,没想到自己最关心的,居然是那些。

“某,某家虽一时困顿,便要终生为奴,不得翻身,如此也太过……”典韦又痛苦开口,一脸纠结,终究还是不甘心。

“老夫只想雇你数月当保镖,又没说是一辈子……哦,原来是你误会了。”

老董疑惑地说着,随即便明白了:汉代是有雇佣制的,不仅是汉代,在商鞅变法之后便一直有。

如《商君书·垦令》中有云:无得取庸,则大夫家长不建缮。

其中‘庸’同‘佣’,便是雇佣的意思。

只不过这种雇佣制,在当前环境并不流行。

究其原因很简单:人命太不值钱了啊……能花万钱终生买断一个奴隶,认打认罚,弄死也就是赔点钱,何必花数百钱只雇佣一个月?

而且,那人还是良籍,是受《汉律》保护的。

“足下,欲雇某家数月抵债,当那个……保镖?”这个条件,典韦觉得可以接受。

没想到,老董随即点头,如魔鬼般邪魅一笑道:“嗯……身债肉偿,天经地义,赚钱抵债嘛,不寒碜。”

“身,身债肉偿?”吃瓜群众闻言,瞬间高潮了:放着那处娇滴滴的小娘子你不动心,居然要雇这个大男人?

“不对,他是有预谋的!”

“没错,刚才我就听到,他说‘好……让人眼馋的身子!’,果然蓄谋已久。”

“某家认得他,就是这胖子,姓董。整日跟一眉清目秀、白皙细嫩的公子来此,原来他竟然!……”

“太可怕了,连如此壮硕威猛的男子也不放过……”

“……”

瞬间,典韦这位在三四百人中冲杀都不眨眼的猛男,看面前董卓一脸的垂涎,以及毫不掩饰炽热眼神,魁梧雄伟的身子往后缩了一下:“足,足下好意,某家心领了。赚钱抵债此事,还,还是有些寒碜的……”

谁知老董淡定一笑,微微开口伸出五个指头:“五百钱一个月!”

“多少?”典韦欲逃的脚步,顿时停住了:普通劳力一月包食宿的话,市场价才不过三百钱。

见典韦还在犹豫,老董又加价:“千钱一个月!”

“千钱?”典韦虽然不识字,算术还是会点的:如此一来,三个月自己就能还清饭钱。而且整个洛阳城,真找不到这样的价钱了。

毕竟,自己还是个杀人犯。

“君子一言!”八尺猛男儿典韦,最终屈服在金钱的魔力下:没办法,他给得实在太多了!

“驷马难追!”老董也嘿嘿笑了:三个月时间,足够了。

当下让小黄门掏出三两金裸子,扔给一旁的庖厨儿子,又上前拍拍典韦的胸大肌:“嗯,练得不错,回去后终于能让家里的骡子啊、马啊这些大牲口歇歇了。”

“让骡子、马歇一歇,由某家来拉磨?”卖身后的下一秒,典韦已开始后悔。

“嗯,家里的骡子还没坐满月子,不能太劳累了。”

“骡子,也能坐月子?”

“老夫说能就能,既然当了佣人,就要有佣人的觉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