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章 青曜仙尊:谁也甭想抢走小师弟!(2 / 2)

守护这汪灵泉的混沌生灵,是两条体长万丈、形似异种蛟鲨的家伙,在先天鸿蒙化青莲的法则压制干扰下,仅仅数个回合,就被青曜仙尊所击杀。</p>

青曜仙尊将那灵泉收取到手后,没费多大劲就弄清了他的用途,和当初的牧盈华与华清神宫赌斗时、赢过来的太清元初母液有几分类似,不过品阶却高出了一大截。</p>

他的主要功效就是为女修易经洗髓、重塑根骨道基,奠定完美的修炼体质,在疗伤、续命方面也有非常不错的效果。若是带回云梦天宫妥善安置,等若又让宗门增加了一重底蕴。</p>

秦沐凌不以为意地道,自己是男身,用这东西确实不适合,除非他想变成女修,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p>

接下来一路顺遂,前前后后又收获了二十多件品质一般的先天灵宝灵物,过半数都被献祭给了先天鸿蒙造化青莲。</p>

嗯,以秦沐凌和青曜仙尊如今的眼界</p>

,中品以下的先天灵宝、灵物,基本都属于品质一般,除非有比较特殊的功效,否则都不值得留下,拿来直接献祭得了。</p>

这要是换成其他势力的准圣帝君,见到两人这般奢侈败家的举动,只怕会心痛得无以复加、破口大骂不止的。</p>

想想他们在混沌虚空中小心翼翼、提心吊胆地结伴而行,与各种各样的凶物斗法,稍不留神就有人受伤乃至殒命,往往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会寻到一两件差强人意的收获,然后就会弹冠相庆,觉得不虚此行。</p>

对比起来,秦沐凌和青曜仙尊简直就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的做法了。</p>

在星舟掠过一重绵延亿兆里的七彩元磁极光罡火云之后,青曜仙尊惊喜的唤道。</p>

那是一枚千丈高下、厚重肃穆、通体青金色的印玺状灵宝,印玺上端是一头不知名的瑞兽雕塑,栩栩如生宛如活物,散发出高高在上、尊贵无匹的威严气息,俨然一位掌控诸天、号令四方的皇者。</p>

守护这件先天灵宝的混沌凶兽,是一头形如玄武的大家伙,即便是有秦沐凌的压制,青曜仙尊以及她的两大化身,都颇费了一番手脚,于数百个回合之后才将其艰难斩杀,将那印玺顺利取到手里。</p>

青曜仙尊喜滋滋地道,以九道先天鸿蒙宝篆禁制为门槛,九道以下属于初品先天灵宝,十八道以下属于中品先天灵宝,二十七道以下属于上品先天灵宝。</p>

只要拥有二十八道先天鸿蒙宝篆禁制,就可以归为绝品先天灵宝的范畴,这枚印玺属实是可遇不可求的重器了。就算是在上界的那些超级势力中,这等层次的宝物都是极其罕见的。</p>

秦沐凌接过印玺,心神沉入其中,便发现这宝物确实相当不凡,不仅防御力惊人,而且内部蕴生出了方圆数十万里的洞天秘境,兼之印玺表面功德金光弥漫、厚重的紫气汇聚成如意状云朵,华美威严到无以复加。</p>

冥冥虚空中,还不断有丝丝缕缕的金紫云气汇聚过来,如百川入海般融入印玺之内。可见只要长期掌控这件重器,拥有者自身的气运福缘、命格禀赋,都会持续不断地提升,种种好处一言难尽。</p>

秦沐凌满意地说着,将这方印玺炼化之后,些许玄奥晦涩的讯息悄然映入识海,让他完全明白了这件重宝的诸般功用以及操控之法。</p>

心情大好的青曜仙尊笑语吟吟地问着,至宝之间、大多都有着某种冥冥中的感应,既然有秦沐凌在身边,说不准这种可能性真的存在</p>

秦沐凌谨慎地道,自己可以保证尽力而为,但是到底有没有理想的收获,还是得看天意造化。</p>

青翟仙尊妖媚地横了他——眼,对于己的这个小男人,她是越看越满意。想想当初自己被师尊收入门下、开始踏上修炼之途时,可从未想到过自己有一天还会找道侣的。</p>

如今她不仅选了道侣,还是先大鸿家造化青莲的化形之身,这样的绝世机缘,上界没有一个大人物能句够和自己相提并论的。假以时日,那些自命不凡的家伙都得被她比下去!</p>

小师弟是我的,谁也甭想抢走他!就是始源星宫主人都不可以!</p>

青曜仙尊心底这样对自己说着。</p>

星舟继续前行,不知过了多久,一处直径三千万余里、形如气泡的物事出现在感知范围边缘。</p>

青曜仙尊长出了一口气:</p>

在的核心区域,重重紫气弥漫形如帷幕,又有金光祥云笼罩,瑰丽流辉,氤氲朦胧。</p>

一杆高约万丈、非金非玉、墨黑中透着点点银辉的巨大阵旗悬浮在紫云之巅,旗面上点缀着无数日月星辰图案,轻轻展动间,一道道清冷神秘的星光自混沌潮汐深处激射而出,无声地投进阵旗中消失不见。</p>

秦沐凌看了一眼,这面阵旗应该和印玺差不多,都有着三十道以上的先天鸿蒙宝篆禁制,想想家里的二师姐程羽蓝就是精擅阵道,不知这个可不可以带回去给她。</p>

只是想想那么多师姐盯着,一个得了好处,其他的师姐只怕都不会善罢甘休,还是算了吧!</p>

如法炮制地斩杀了守护重宝的混沌凶物,可就在青曜仙尊准备收取阵旗的关键时刻,一个粗犷沉闷的声音突兀地传来:</p>

说着,一只方圆百里、由层层死灰云气凝聚成的大手出现,朝着那杆阵旗猛抓下来!</p>

顿时,青曜仙尊面色冰冷如霜。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