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旷世之战(求订阅)(2 / 2)

十只羊,并不多,这任务看似十分得简单。但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完了,其中也包括他的父亲。

对所有的草原人来说,荒凉孤僻的落日峰草场就是野狼和山鹰的乐园,是死神的天堂。从没有一个人敢于尝试着独自在那里度过哪怕是一个晚上。何况只是一个年纪只有七岁的孩子。

就连布日固德自己也觉得这次是死定了。

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去管那十只可怜的只不过是用来给那个贵族孩子一个杀他的理由的羊群。

他到了草场的第一天就烤了一只最肥的羊。

反正是要死,干嘛不让自己舒服些再死。

吃饱喝足的布日固德坐在高高的落日峰下,看着那些瘦弱不堪的羊群,听着头顶山鹰的啸叫。大声地痛哭了一场。

之后,他便鬼使神差的又杀了一只羊,背上了它的肉,在夜晚来临之前,开始了对落日峰漫长的征服之路。

就是凭借着那股子绝望和不甘,他最终花费了将近十天,居然就真的让他爬上了那座高得像是插上了天一样的山峰。

他其实是真的没有想过,自己是能够爬上这座山的。他只是不敢面对自己被野狼群撕碎的恐怖而不得已才踏出了第一步。

而就在他登上了峰顶的那一刻,太阳刚刚从地平线上升起,万物都像是被镀上了一层神圣的金光。他是真的被草原这壮美的景象惊呆了。

他在草原生活了七年,除了穷困和屈辱,他从来都不知道,这里竟然是如此美丽的一个地方。

他大张着嘴巴,发不出一丝的声音。在极度的震撼之中,他的泪竟缓缓地落了下来。

这个年仅七岁的孩子,这个在贫苦的生活,在凶猛的皮鞭,在得知自己即将面临死亡的消息,在与亲人生离死别的时刻都没有掉过一滴泪的孩子,此刻却想要痛痛快快的大哭一场。

突然间,他就不想死了。

这么美的景象,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只是因为站在了不一样的位置上吗?

那么,如果他能够让自己爬得更高,肯定还会有更美丽的风景在等着他吧。

他就这样摇摇欲坠地站在峰顶肆虐的劲风里放肆地哈哈大笑起来……

不得不赞叹,我们人类的潜能是无比巨大的。

之后,布日固德便真的在野狼成群,鹰鹫泛滥的落日峰活了下来。

直到后来,在他无意之间看到了山鹰捕捉黄羊的一幕时,他却发现自己的眼前仿佛出现了另外的一个世界。

从他那父亲偷学来的一点点不全的功法修炼中,竟然也让他凝出了气旋来看,他绝对是无愧于天才这个名字的。

从此以后,他便正式定居在了落日峰上,整整的十年时间,当这个曾经最卑贱的奴隶家的孩子再一次出现在世人面前的时候。他已经是一名真正的玄阶高手了。

他那独特的战技和古怪诡异的身法,让每一个胆敢挑战他的人都吃尽了苦头。

家人在这十年之中,死的死,散的散。他是真正变成了一个孤家寡人。

遇到纳兰图鲁之后,那人的睿智强悍,以及平易近人,毫无贵族架子的性格一下就征服了这个单纯粗狂的汉子。

他从一个普通的士兵一直做到了纳兰图鲁军中一名骁勇善战,声名赫赫的将军。

后来又在比武大会上夺冠,继而得到了蒙古王的赏识,招为了驸马,这全都是他一路凭着自己的铁锤打出来的,

可即便是这样,在这一路走来大大小小的比武征战之中,他也是几乎从未用尽全力的去打过一场这么痛快淋漓的战斗。

慢慢的,有些疲乏的九儿便逐渐警惕了起来。自己毕竟是个女人,长时间的作战,自己的体力肯定不如这个男子,可自己又不愿对着这人使用异能,那样就好像是自己占了这人的便宜一般。

“哼!好在自己还有些了不得的秘密”。想到此,她故意卖了个破绽,被布日固德毫不客气的单手抓在了肩胛骨上,登时,那娇嫩的肌肤就被巨力抓出了五个血窟窿,竟连护身的古甲也被巨力穿透了过去。

围观的众人顿时惊呼出声。杨煜更是目呲欲裂,急跃向前。

可是,紧接着九儿一声碎玉落银盘般的娇喝便响了起来:“嗨!男人,你输了!”

这时,众人才发现,此时九儿的软鞭已经紧紧锁在了男子的脖颈之上,只需稍稍一用力,那男子定会搅颈而亡。

杨煜上前一把拍开了男子的大手,从怀中摸出一粒药丸便塞入了女子的口中。

布日固德遗憾一笑:“姑娘厉害,在下甘拜下风。能与姑娘一战,实乃此生之幸事!请教姑娘大名,也好叫布日固德死个明白。”

九儿嫣然一笑,美丽精致的面庞在火光的映照下,竟如暗夜里开出的优昙花一般明艳又魅惑,“我叫陈九儿,是安王世子之妻。”

布日固德一瞬间便像是被冬日里的暖阳照耀着,竟有些痴了,说不出话来。

杨煜赶忙命人将这男子关押,并着人送夫人回府医治,又请林培盛入城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