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潜力大爆发(1 / 2)

海魂 闪烁 4304 字 2019-09-12

 谈仁皓的离开并没有改变帝国加强对日战略轰炸的决定。六月初,聂人凤元帅就向帝国内阁政府申请增加海军军费开支,当月中旬,新增加的25亿军费开支就到位了,这足够让帝国海军所生产五千架轰炸机(“狼鸠”的出厂价格大概24万,而出口到波斯帝国与德意志帝国的单价是49万)或者是50万吨燃烧弹(燃烧弹在大批量生产之后,每吨的价格降低到了5000元,比普通炸弹便宜了很多)或者是15000架战术飞机,或者是三支航母舰队的所有战舰。

这是一笔不小的军费,这也为帝国海军战略打击部队继续对日轰炸铺平了道路。各轰炸机生产厂,以及弹药工厂在拿到了一笔额外的奖金之后,都开足了马力,加快了生产速度,越来越多的轰炸机,燃烧弹被运送到了前线,投入到了对日轰炸中去。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一笔开支,也才有了帝国海军的第二种重型轰炸机,真正能够满足海军的战略轰炸需要的轰炸机。

前面已经提到过了,在“狼鸠”定型之后,罗云冲就提出了新轰炸机的发展要求,“狼鸠”只是在紧急时期的过渡机种,只能勉强对日本进行轰炸。按照罗云冲的想法,真正的轰炸机是能够携带至少六吨炸弹,作战半径达到2000公里的机种。这样,轰炸机才能够从济州岛或者是硫黄岛起飞,在日本的每一个角落里都能投下足够多的燃烧弹,将整个日本变成一片火海。

也就是在23年初,新轰炸机的研制启动了。这次,帝国海军没有公开招标,而是直接让沈飞与哈飞分别负责研制轰炸机的发动机与机体,最后两家飞机厂一起进行试飞与生产工作。在没有足够的经费的情况下,两架飞机厂的研制进度并不快。当聂人凤拿到了申请得来的大笔军费之后,第一个想到地就是向两家飞机厂提供研制经费。加快新型轰炸机的研制工作,争取在23年底让新轰炸机飞起来,最迟也要在24年装备部队(这个计划很不现实,因为当时所有人都没有考虑到制造这种世界上最庞大的轰炸机所需要面对多少困难)到六月底,哈飞首先拿出了三种设计方案(实际上是三个设计小组的方案,这是飞机厂内部竞争的结果)其中一种方案采用六台“狼鸠”所使用的发动机,几乎就是将“狼鸠”等比例放大,然后再多装两台发动机的改进型号。另外一种采用了四台还没有研制成功的大功率发动机。采用了大量新技术,几乎是全新的设计。第三种方案则十分超前,采用飞翼布局,使用六台发动机作为动力,其设计指标甚至可以横越太平洋,对美国本土进行轰炸!结果,海军技术办公室选择了第二套方案,第一套太保守,第三套太超前,只有第二套方案才能在有效的控制住技术风险的情况下。让新的轰炸机尽快的飞起来。

两家飞机厂迅速的集中了所有的研究人员,开始进行总体设计。海军装备技术办公室提出的要求是在年底前拿出第一架样机,不过这个计划并不现实。一种全新的,而且有太多技术创新(比如全封闭是气密座舱。大功率涡轮增压发动机,电动炮塔,自动驾驶仪,自动轰炸仪,高精度陀螺仪,地形导航系统)几乎不可能在半年之内解决掉这些问题的。

对日战略轰炸中最重要的其实不是轰炸机,载两吨炸弹,能够飞行到1800公里外投弹的“狼鸠”实际上已经足够使用了,问题的关键是在弹药上。如果没有充足的燃烧弹供应。那么对日轰炸就只能是两天打鱼,三天晒网,难以迅速取得成效。因此,在保证轰炸机的生产,研制之外,弹药供应成为了最重要的项目。

当时,帝国海军有十家弹药工厂,分别为海军提供炸弹,鱼雷,炮弹,枪弹,以及一些特殊的弹药。这其中有五家工厂在制造炸弹,并且都已经投入到了燃烧弹的制造工作中来。另外五家工厂也在迅速扩大规模(帝国不缺乏人力,至少在战争期间是不缺乏人力的)准备生产炸弹与燃烧弹。仅八月份一个月,这些工厂就生产出了12万吨燃烧弹,足够2000架轰炸机飞六个架次了。而九月份,燃烧弹的产量提高到了18万吨,十月份为22万吨,十一月份为26万吨,十二月份达到了创纪录的34万吨。这么多的燃烧弹源源不断的被送往前线,让轰炸机部队再也不需要为“断粮”的事情发愁了。

海军拿到新增拨款之后的好处很多,当然,其他方面也没有耽搁。

“隼”式战斗机已经开始大批量生产,沈飞一共有三条生产线,一年可以制造至少3000架战斗机,而哈飞也建造了两条战斗机生产线,南飞也在建造战斗机生产线。最后,海军的指标是必须要有十条战斗机生产线,达到每年为海航至少补充一万架战术飞机的能力(当时,战斗机的生产线与海航战术飞机的生产线并无太大的区别)而到七月的时候,海航的六支航母舰载机大队都得到了新的“隼”式战斗机。

新的轰炸机也在七月份的时候完成了试飞,这实际上是帝国海军舰载航空的第三批轰炸机。早在“秃鹫”研制成功的时候,沈飞就开始着手用“秃鹫”所使用的发动机来研制新的俯冲轰炸机与鱼雷轰炸机(海航一直坚持要求舰载机部队使用统一的发动机,以减少后勤负担,而这被证明是一种很好的策略)结果,这两种轰炸机才制造了部分样机,准备做试飞试验的时候,日本舰队就完蛋了。“翠鸟”与“鱼鹰”被证明是可靠的轰炸机,所以海航就没有采购这两种轰炸机。在“隼”服役之后,海航下达了新的研制任务,要求以“隼”所使用的“风16”22缸大功率发动机为基础,研制新的轰炸机。

因为当时沈飞还在继续修改“隼”式战斗机的一些技术缺陷,还要集中力量制造“狼鸠”研制新轰炸机的发动机。所以两种新轰炸机(机体)实际上是分别由南飞与哈飞研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