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苏凡,这个名字好眼熟啊!(第二更求票求追读!)(1 / 2)

 别叫我小兄弟,请叫我原告!正文卷第九十六章苏凡,这个名字好眼熟啊!“费女士,请说重点。”

丁庄强此时没好气的对着开口道。

不能因为计件对方就在这说废话不是。

现在已经七点多了。

他晚上不用回家?

“丁律师,你知道政法大学面前有条河吧?”

嗯嗯,知道。

虽然丁庄强不是政法大学毕业的,而是其他学校的法律系,但他也去过政法大学。

所以也知晓那里的具体环境特征。

“是这样的,昨天晚上我儿子跟他的女朋友吵架然后突然有一个人插了进来,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儿子女朋友的出轨对象,对方就在跟我儿子纠缠的时候失手把我儿子推下了阶梯,他整个人差点掉进河里差点淹死,这会儿还住医院哪里呢。”

费湘红开口说道。

“嗯。”

丁庄强点了点头。

示意对方继续说下去。

“然后我这不今天去找他要赔偿吗,对方白纸黑字同意给了三百万,还签字画押了,结果今晚我听说对方要告我敲诈勒索,丁律师你说说这是什么事。”

费湘红拿出了今天早上签下的单据。

整个人形容得绘声绘色。

并且还带着气愤。

“三百万。费女士,你确定你儿子是被这个叫苏凡的人推下去的?”

丁庄强看到这位女士带来的一些证明文件和欠条,然后对着询问道。

一般当事人很多情况下会夸大其词,所以他得问清楚。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个叫苏凡的名字有点眼熟。

但是就是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了。

“丁律师,你这问的是什么话,我儿子当然是他推下的了,现在我儿子整个人还躺在医院里,因为呛水时间长导致了肺部感染,同时全身上下多处擦伤并且还有小腿骨折,最关键的是对方那一张白净的小脸蛋,也给擦伤了。后续各种费用治疗还有善后以及我们家人的误工费,要三百万合理吧,他凭什么要告我敲诈勒索!”

说到这里,费湘红此时满腔怒(www.ibxx.com)火。

“照你这么说这个金额是合理的,而且他也告不成你敲诈勒索,对了,你这里不是还有一个人证吗?她在哪?”

正常来说,私下谈赔偿不算敲诈,敲诈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以这个案子几乎属于稳赢的存在。

特别是他们这一边还有一个证人。

铁板上钉钉子!

虽说这两人是情侣关系。

但按相关法律规定,法律并不禁止夫妻或者亲属以及特定关系人作为证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就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只不过上述关系人如果故意作伪证的话属于情节严重会被重罚罢了。

“她反水了!”

费湘红开口道。

“反水了??”

听到这话丁庄强整个人多出一道疑惑的眼神。

不是情侣吗?

而且这欠条还有私下协商的文件上都有对方以证人的形式签下的字。

怎么就反水了呢?

“没错,这世界上有些事就是这么始料未及,今天上午还好好的,下午的时候她被叫回学校然后傍晚就打电话过来说她不作证了,甚至要反过来给他们作证告我敲诈勒索,丁律师你说说这奇葩不!”

只见到此刻费湘红气不打一处来满脸委屈。

“这,这不是儿戏吗?签了字是有法律效力的,哪能说反悔就反悔!”

丁庄强听到这一句话也大为震惊!

还政法大学的学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