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七十六章 同宗相残(1 / 2)

 封伦的眉头皱了皱,奇道:“这又是怎么回事?你们勿吉人,不是部落间都要通婚,联姻的吗?而且你们以渔猎为主,只要占了一片林子,都能过得不错,不用象草原部落那样成天为了草场和水源而争斗吧。”

突地稽叹了口气:“封大使,你有所不知啊,我们的这个粟末部,本来靠着有万余人口,五千多战士,在勿吉各部里,实力也不算弱,但我们北方的黑水部,这几年来却渐渐地成为了勿吉各部中实力最强的一家,现在已经有五万多人,两万多战士了。上次与大隋的作战,他们没有参加,所以实力没有任何地损耗,而其他各部往往得不偿失,回来之后,就要受黑水部的乒了。”

封伦睁大了眼睛,奇道:“怎么,连这白山黑水之间,都有这种弱肉强食的存在?”

李世民平静地说道:“封大使,你有所不知,渔猎为主的部落,一样要受资源的限制,尤其是鱼,往往在一个地方呆了十年以后,河里的鱼就很难打到了,而山野中的野兽,也会随着部落人口的增多,消耗的加大而变得急剧减少,所以勿吉诸部,也需要逐水草而居,只不过是十几年一迁,不象草原游牧部落那样,一年四迁那么频繁罢了。”

封伦恍然大悟:“哦,原来如此。可是这白山黑水之地,方圆几千里,就算是你们现在的这几十个勿吉部落,也不用担心无处可迁吧。”

突地稽摇了摇头:“别的地方还好说,可我们的这个粟末部。情况非常地特殊。我们是勿吉地区最南边的部落。紧靠着突厥,契丹和高句丽,可以和他们进行交易,用大山里特产的貂皮,人参去换取他们所出产的马匹,铁器和粮食。所以黑水部早就看中我们这个地方了,一直就等着我们迁移,然后他们好来占据呢。”

封伦点了点头:“这也是人之常情。你们这里并不出产铁器和粮食,而这些东西只能通过贸易来换,不过黑水部不是跟你们以前有联姻吗?这种事情就不能好好商量?非要刀兵相见?”

突地稽咬了咬牙:“因为黑水部的野心太大,他们的酋长乞乞仁利,要的不仅是地,还有人,周围的小部落,已经有七八个给他们吞并了,就在我们从高句丽回来的第七天,乞乞仁利就派了使者来我们粟末部。想为他的儿子乞乞发可,向我们家的夫容姐姐求婚呢。”

封伦睁大了眼睛:“这不是联姻吗?好事啊。你们粟末部的实力正好受了损失,现在和黑水部联姻,不是正好可以自保吗?”

突地稽怒道:“不,封大使,你是不了解黑水部的手段,他们是惯用这一招了,先向周围的弱小部落求婚,十几年前乞乞仁利自己是酋长儿子的时候,就娶了拂涅部的女儿,按我们勿吉的风俗,是要在女方部落住上三年的,结果乞乞仁利带了五百勇士当了你们汉人说的上门女婿,却利用了拂涅部对他的信任,在一次拂涅部的追猎大会上,可耻地暗杀了老酋长,从而把拂涅部据为已有,将之吞并,从此黑水部一下子实力大增,成为勿吉各部中最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