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苍森八桂,兹地在湘南。
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篸。
广西风光醉人心脾,广西狼兵当世无敌。
广西狼兵,是由当地壮族土司组建的地方武装。
历史上,狼兵取得了许多震撼功绩。
明末袁崇焕就曾经用一万狼兵,击败努尔哈赤十三万军队。
近代民国时期,从广西走出的第七军也被称为钢军,也有人称其为狼兵。
可惜如今狼兵还并未能被朝廷所用,属于一众土司们的私兵。
他们大部分以壮、瑶、苗等民族为主。
朱权与凌月奴已经来到了狼兵所在的部落。
两个赤膊的壮汉,见到文弱的朱权,自然是不屑一顾。
尽管他们羡慕汉人的绫罗绸缎,可却一直将汉人视为弱者。
何况朱权身边,还有位美丽的苗族女子,更让壮汉们有心为难朱权。
“来者何人?此地是黄山土司之地!”
壮汉不屑地看了眼朱权,嘲讽道:“土司有令,严禁汉人与狗出入!”
另一名壮汉则嘿嘿一笑,“若是能让这位小娘子,陪陪咱们兄弟,兴许我们还能让开!不过嘛,你要学狗爬进去,否则土司怪罪起来……”
话音未落,朱权一记鞭腿,径直抽向那说话的壮汉。
那壮汉只觉得双眼一黑,整个人直接倒地不起。
“竟然敢动武,找死!”
砰!
朱权迅猛一拳,直击对方面门,鼻梁被打断的酸痛感,让他壮汉泪流满面。
“刚才风太大,你说什么?我没有听清。”
“汉人……汉人能进!能进!”
朱权微微一笑,“多谢了!广西土司果然热情好客,本王今日见识了。”
凌月奴乖巧一笑,跟在了朱权身后。
“你不是要搬救兵么?打了他们,如何与那土司商谈?”
凌月奴俏皮一笑,浑然不惧此地狼兵。
“他辱我骂我便算了,可他们千不该万不该,辱骂本王的女人。”
朱权一把揽住凌月奴的纤腰,笑道:“娘子,你就说我刚才帅不帅?”
凌月奴娇羞一笑:“有点小帅!”
两人谈笑之间,已经来到了土司所在的房屋前。
这里足有五名狼兵挡在前面,手持短柄狼牙棒,虎视眈眈地看向朱权。
“知道你们好客,本王不喜欢大棒,更喜欢萝卜。”
房屋之内传来土司黄山的声音,“你们汉人有土地,能够种萝卜。可咱们这些人,却只能靠山吃山!手中大棒,是咱们赖以生存的武器!”
“来人啊,大棒招呼客人!”
话音刚落,五名壮汉合而攻之,朱权则注意到门缝内的土司,正在观察自己的一举一动。
“本王常年戍边大宁,学习了些微末技巧,正好今日与诸位交流!”
朱权肘击距离最近的狼兵,称对方吃疼,直接夺下狼牙棒,随后使用蒙古摔跤术,将其摔出一丈远。
噗通!
“第一个!”
见己方被打垮,狼兵们气势更凶,他们作战凶悍,更不知畏惧为何物。
这也是朱权为何挑选他们为援兵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