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欠了我十亿两正文卷第125章张献忠挖矿记崇祯六年,二月。
山东峄县,凤鸣山煤矿,山脚一片还算整齐有序的工棚中。
丙七栋木棚,3号大通铺上。
早上七点时分,天刚亮,听到当当当的上工锣响后。
矿工毛喜龙睁开眼,掀开被子,有些不情愿的离开温暖的被窝,穿上衣服,简单洗漱一番后,拿着一个水瓢大的碗,在食堂那边打满了一份杂粮粥,再要了两个包了萝卜丝馅的烧饼,蹲在一旁吃了起来。
杂粮粥五枚轻钱,烧饼三文一个,加上免费的大葱一根,这一顿早餐,合计花了11文。
呼啦啦~
毛喜龙喝粥的声音极大,烧饼也吃的非常快,跟周围工友的吃相一样,丝毫没有文明饮食的讲究,只图自己吃的爽就行,甚至吸熘的声音会故意弄大一些,表达出‘我吃的很香,敢打扰我弄死你’的意思。
而有这类饿死鬼投胎吃饭习惯的,以来自东江镇的矿工居多,毕竟在皮岛、双岛等海岛待的几年时间,在常年缺吃少穿的生活中,没养成这种进食习惯的,大多变成了饿殍死尸一具。
算算时间。
自从前年十二月兵败被俘,到现在成为一名专心挖矿的矿工,已经过去一年多了。
这一年多的挖矿生涯,对毛喜龙而言,辛苦确实是非常辛苦,比这轻松的工作几乎没有,尤其是刚开始极其不适应,不仅产生了反抗逃跑的想法,还差点付诸了行动。
但……
失败了。
在三百多名精锐护矿队的严防死守下,逃跑的成功率微乎其微,只会白白挨一顿毒打。
而尝试暴动或逃跑,累计超过两次的,矿主胡文庭虽为人心善,不会施加酷刑,也不会杀人,只是会把这类的矿工,以二十银元的亏本价,卖给经营铁矿的卢有性,而卢有性有着阎魔王之称,落到他手里的矿工,下场可想而知。
被转卖走的巨大风险,让毛喜龙不敢轻举妄动。
连续干了几个月,逐渐适应挖矿的劳动强度后,毛喜龙慢慢发现,他居然开始习惯这样的生活。
主要是有三个方面让他感到了满意,从而逐渐消磨了对自由的向往。
其一,是伙食方面,虽然食堂提供的饭菜种类不是非常丰富,但做到了一点——管饱。
只要矿工能掏的出钱,想吃多少就吃多少,还隔三差五的有鱼、有肉,掏钱就能买到,满足下个人的口舌之欲。
而这种能长期管饱的生活,就是毛喜龙曾梦寐以求想过上的生活,在东江镇大军发起叛乱后,他享受过一段时间,但没能稳定长久,现在在矿上工作,居然靠辛勤的劳动得到了温饱,还每三天吃一次鱼,每七天吃一次肉,精白的米面随便造,这样的生活就是天堂。
其二,就是挖矿收入较高。
在凤鸣山煤矿里挖矿,不管是周围村镇跑过来的自由民矿工,还是毛喜龙这样的东江镇叛军俘虏矿工,抑或者那些从江南来的合约矿工,足足上万名的矿工,为了方便管理,提高挖矿积极性,矿主胡文庭采取的不是固定工资制,而是多劳多得,按煤炭重量计工资。
挖出一斤原煤,就算1文钱。
挖出一百斤煤,就算100文钱。
挖的越多,工资越高,没有上限,不会克扣。
而凤鸣山煤矿属于浅层煤矿,埋藏深度只有二三十米,打井、通风、排水的工作量不算太大,背着背篓下矿井后,毛喜龙一天至少能挖出两三百斤的煤。
这就意味着日工资二三百文。
在这个时代绝对属于高薪阶层。
除去一日三餐的伙食开销,购买衣物和日用品的开销,一天至少能攒下100文,一年至少能攒下三十块银元。
最后,就是能看到一丝丝的希望。
一丝丝离开矿山,获得自由的希望。
因为作为东江镇叛军俘虏,毛喜龙的赎罪银是500两,即只要他想办法攒够了这笔钱,就可以赎罪,就可以获得自由,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可以隐居山野,耕田为农,娶妻生子,繁衍后代。
毛喜龙今年23岁,假设以后每年攒下三十银元,那么只要十六年多点的时间,也就是他快四十岁的时候,就可以攒够赎罪银,拥抱可贵的自由。
就是这丝希望,让他努力挖矿,制定了攒钱的计划。
到如今一年多过去,他现在的攒钱进度是——身上只有不到5块银元。
怎么回事?他怎么才攒下这么点,还有几十块银元哪里去了?
没办法,毛喜龙喜欢吃,他的伙食开销总要比别人高,300文一份的红烧猪肉,他每七天必点一次,意味着一天的工资进了肚里。
毛喜龙还喜欢赌,每天下工回来,都要跟工友们聚一起赌两把,有输有赢,输多赢少。
毛喜龙还喜欢p,不对,是同在矿上工作负责排水的刘寡妇,见他长的英朗,经常主动的勾引他,毛喜龙受不了刘寡妇的诱惑,就偶尔跟她去矿山后面滚一滚,损失不少营养不说,钱袋也要瘪下去一块。
综合多方面因素之后。
一年多时间才攒下5块银元的毛喜龙,意味着一百年后才能攒够赎罪银,获得自由的概率十分渺茫。
但毛喜龙不打算再考虑这方面的事情了,有吃有喝,有赌有女人,这样的生活挺好,何况这时代能活过四十岁的都不多,他怎么可能考虑的那么远。
躺平躺平,好好享受当下就行。
吃完早饭。
在专门保管工具的地方,领取了属于自己的安全帽、背篓、铁镐、led小电筒等工具,然后通过竖井下了矿。
环境黑漆漆的地下矿道中,通过小电筒释放出的微弱白光,勉强可看清道路,并找到黑色的煤石,然后拿起铁镐,用力的挖凿,将坚硬无比的煤石剥离下来,放入到背篓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