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横空出世的王安石(2 / 2)

朕详观疏意,知道苏辙同志确实是潜心研究了当世经济社会的各项事务,观点大都切中时弊(主要是切中了自己的心理),作为下属官员,非常之难能可贵。

于是,当即诏对苏辙于延和殿,任命为上述的官职。

苏轼知道,如今变法的诸事措置,虽然王安石、陈升之二人压力很大,但检详官的苏辙却得在每项事务上身体力行、亲力亲为。

三月二十七,苏轼在给二堂哥苏不疑的家信中,对堂哥诉说了苏辙的辛苦与不易。

苏轼此前的猜测果然应验了,光棍汉董传在韩琦的提携下突然间就得了官,娶了老婆,可能是自己的穷命里无法消受吧,本年二月间突然亡故了。

苏轼与董传的其他一些故旧人等凑了点钱,但还远远不够安葬董传之需,只得上书韩琦,先说董传确实有才,然后又介绍了董传家里的窘境,母亲守寡多年,弟弟孤弱尚小,连吃饭都有些困难。如今董传父子的灵柩都暂厝在寺庙里无钱下葬,盼望惜才的韩大人能拨出一点经费来办理董传的丧事。

听说陈铎学士要从泾州经过,韩大人不如让他把钱带给在歧下的宋迪(苏轼替韩大人考虑的极为周全),由宋迪来主持董传的后事,若赙金还有结余,那就交给董的家人以应急需。

就这样,如愿处理完董传的后事,苏轼又忙着为眉山老乡任伋(字师中)赴任黄州通判而写诗送行,还把写的诗也寄给了任伋的兄长任孜(字师平),此时,任孜正在四川简州平泉县令任上。

这是苏轼在丁父忧之后,又开始提笔作诗了。

说起这位老乡任伋,字师中,眉州眉山人。少学读书,通其大义,不治章句。任侠,喜事。初为河南新息令,民爱之,买田而居。后通判黄州,转知泸州,殁。

任伋与其兄任孜,相继举进士中第,知名于当时。眉州人皆敬之,号之“二任”,“吾州之豪任公子,少年盛壮日千里”,而父亲苏洵在世时,尤其与二人厚善。

苏轼做梦也想不到,此次为老乡送行的去处黄州,十年后将成了他生命中刻骨铭心的所在,黄州可谓是日后令苏轼真正脱胎换骨的地方。

闲暇时候,苏轼开始相继作些诗。

先是秀州(除海宁外的今嘉兴地区与今上海的吴淞江以南部分)的僧人本莹(慧空)来访,苏轼作诗“静中不自胜,不若听所之”,来劝说僧人本莹人处世间不可能达到完全的清静。

接下来,苏轼又给京兆人(今西安)石苍舒(字才美)寄诗,表达了自己对于书法的理解。石苍舒官为承事郎通判保安库。善行草,有骨气。弄笔日久,以至于堆在墙角的秃笔如山。书法理论经营在心,舒卷随手而自如,人谓其已得“草圣三昧”。

可苏轼认为“人生识字忧患始,姓名粗记可以休”,认为人一旦开始认识字,对世事就开始患得患失起来了。自己对于书法的认识则是“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这也是对宋人书法“尚意”指向的高度概括。

太原人王颐赴福建路建州钱监(监督钱币的铸造和流通的官职)任之前,来找苏轼求诗及草书。苏轼在凤翔时,还是武功令的王颐(字正父)就与之相厚,还送过苏轼一方“凤咮砚”和一只盛放舍利的龟形铜盒。

面对故旧,苏轼欣然提笔作了首诗赠与王颐,至于草书,苏轼借用了东汉书法家张芝“下笔必为楷,则匆匆不暇草书”的典故,对王颐开玩笑说,我就留一首诗道个别算了,至于草书嘛,成天光写楷书了,我也觉得真是没时间来写。

熙宁二年四月,朝廷下诏要求商议学校贡举之法,命令两制、两省、待制以上、御史台、三司、三馆等臣僚一个月内要把商议的结果汇总后报告朝廷。

这大概是王安石的手笔,其目的是要着意变更贡举之法,即今后考试不再考诗赋和明经诸科,考进士就以经义和论策为主。

作为政治任务,五月间,苏轼以殿中丞、直史馆、判官告院的身份写了一篇状文,向朝廷上奏了自己的看法。

苏轼认为,获得人才的方法,在于了解人的才能。而了解人的才能的方法,在于考察人的实际办事效果。贡举制度已经实行了百年,有人主张实行策论考试而罢去诗赋项目,从语言的文辞来说,策论有用诗赋无用,而从国家的政事来说,诗赋和策论则是均为用处的。

那些个进士日夜研习儒家经传,兼修子书、史书,可以说是博览群书、融会贯通了,但一旦从政,这些东西又能用得上多少?

上奏之后,苏轼所能做的只能是战战兢兢,“伏候敕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