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素狼一只(2 / 2)

两汉时代,按照汉《二年律》,妻是法定的,受法律或礼制保护。妻与夫享受同等权限,地位完全一样。如国家同样要给妻授田,休妻则要受礼制“七去”之限(注:即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窃盗),且妻也有权休夫。而丈夫如杀死正妻,则会被官府判处死刑。</p>

而妾和婢就没有这样的社会地位了,妾与婢地位同等或略高,可以买卖、送人。世家大族杀死犯错的小妾或侍婢,即便告官,有意者仅“徒一年”,无意者仅“罚金四两。“徒一年”的判决已经够低了,但仍可以用钱赎,都不用坐牢的。</p>

晚上班超和班驺、班秉、慕容越习武一直磨蹭至深夜,秦小宛和芙蓉就在一边一直陪着。不管是徒手还是器械,一般都是班秉、班驺二人与班超对打,有时甚至再加上慕容越,结果也全是班超赢。</p>

所谓近墨者赤,慕容越生性好动,长期跟随班超,竟然也会点拳脚器械,而班超三人也乐意教习她。一来二往,在班家众婢中,只有慕容越虽然属于花拳绣腿,也算有一些刀枪功夫。</p>

只到夜深时班驺、班秉在厢房睡下了,班超才进屋睡觉。进入室内,洗漱完倒在榻上,不一会就鼾声如雷。秦小宛侍候他睡下,便退出门帘外,回到自己的下头房。房内靠北面墙是她和芙蓉、慕容越的大卧榻,烛光未熄。这可是她的初夜,她倍觉珍重。先坐木桶沐浴,把自己里里外外洗得香喷喷的,然后才卧于榻上,与芙蓉、慕容越睡在一起。</p>

这是秦小宛在班宅的第一晚,两室只隔门上竹帘。慕容越早已进入梦乡,而芙蓉知道小宛心事,便也悄然睡下了,闭着眼睛在看小宛做着无用功。秦小宛灭掉蜡烛上榻时,心里还有点忐忑或期盼呢,可上头室内分明已传出班超如雷的鼾声。</p>

“看汝能撑多久……能能耐一辈子不动吾,未必不会有求吾时?”秦小宛眼泪哗哗地流,咬着银牙恨恨地想。</p>

在窦府时,侍婢、仆妇有数百人。或有贵客来临,陪寝的婢女多数会被客人折腾得一夜无眠。遇到狠主儿,侍婢们往往会被蹂躏得躺倒两三天都缓不过来。有些有异趣的贵客,甚至会利诱、甚至哀求侍婢们露出笑颜,或展现闺房奇技。她常常听姊妹们讲这些事,心里对男人是充满恐惧。男人都是狼,狼是会吃肉的,这是本性。</p>

而她们这些侍婢命贱,就是一块鲜美诱人的小鹿肉,天生就是让男人吃的。</p>

她也是大户人家出身,读过圣贤书。先是阿母早逝,后又家道破落了,才落得被卖身为奴。这两年窦府的客人中动她心思的人不少,但幸好窦夫人、沘阳公主疼爱她、护着她,才让她虽为婢女却也锦衣玉食。</p>

来到班府,她有一股回家了的感觉。她挖空心思来班家,就是看上了木讷寡言的班二公子。她更不相信魁伟威猛的班家老二,会是一只不吃肉的狼。天底下有这样的狼么,除非他是傻子,她绝不相信。</p>

第二天,夜玉从芙蓉处得知前院竟然一夜无事,美艳鲜嫩的秦小宛竟然也无所作为,便和樊儇真的愁开了。这混小子自小便酷爱舞刀弄剑,莫非真的不识人伦,这可怎么好。</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