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会盟(1 / 2)

 ,三国新势力:辽东我称王

公孙修的两封信一者往西,一者南下,路途遥远到了极点,不说别的,从辽东出发的信使要一路至蜀国,就要走上五千里,这一来一回可不近,尤其是蜀道的艰难。

孙权这边还好,在夺下青州的东来郡之后,燕国与吴国的海上交通线已基本构建完毕,彼此间来往再也不怕田豫从中阻扰了。

而这也是唯一的机会。

蜀国,成都。

蜀王宫的大殿上,后主刘禅坐在上首,其龙袍威严肃穆,整个人略显肥胖,脸庞圆润,平添几分仁慈之感。

左侧站着一名脸色阴柔的宦官,此人姓黄名皓,乃是蜀国的黄门令,日夜服侍于刘禅左右。

殿下则是尚书令蒋琬,大将军费祎、镇西大将军姜维。

听着黄皓宣读着来自辽东燕国的书信,殿下的三人无不提起精神静听,唯独刘禅一双眼睛四处望啊望啊,有点坐不住的感觉。

在黄皓宣读至“曹魏逆贼行不义之事,窃居中原,暴虐残酷,惟愿汉主与吴、燕共同出兵,三家分魏”时,殿下的蒋琬不由得轻咦一声,与身边的费祎对视一眼,均觉讶然。

黄皓急忙收住往下念的势头,目光小心翼翼地望向殿下的蒋琬,轻声道:“尚书觉得有何不妥之处?”

这声音说得极是谦卑,自从诸葛亮病故,蜀汉的军政大权就交给了蒋琬的手中,可谓是继诸葛之后,又一位执掌蜀汉的重臣。

蒋琬捋须一笑,对刘禅道:“陛下,这个辽东的公孙修近年来崭露头角,风头一时无两,如今这胃口是越来越大了,竟然想联合我大汉、以及吴国,与他燕国做三面出击之状,把魏国给瓜分了。如此狂妄之语,当世不做第二人想。”

刘禅回过神来,忽道:“啊!哦——不错,不错,蒋尚书对此事怎么看?”

蒋琬知道陛下向来就是如此的心性,在诸葛亮的多年教诲下,养成了从谏如流的好习惯,对军政大事无比的信任臣下,这也给了他们极大的鼓舞。刘禅甚至能说出“政由葛氏,祭则寡人”的话来,君臣之间的政治童话古往今来都未曾一见。

他捋须道:“公孙修的意思其实也很明白,他是想趁着魏国内乱之际出兵,望我等注意东事,一旦天下有变,则共同出兵,瓜分魏国。他在瓜分得倒是挺敢想的,自言事成之后,只要幽、冀二州。”

刘禅道:“蒋尚书以为如何?”

蒋琬虽是继诸葛亮之后的蜀相,可年纪却比诸葛亮还大,诸葛亮病逝五丈原时,他以年近六十的高龄主事,如今更是七十了。对把握蜀汉对天下的形势,也是千百个小心,用兵画策皆趋于保守。

沉吟许久,蒋琬幽幽道:“臣以为此计过于荒谬,恐不得实施。他又如何笃信魏国一定会乱呢?”

费祎皱眉道:“公孙修信中言之凿凿,说魏国大乱将在数月之后,让我等秣兵历马,以图北伐。这完全是他的一厢情愿罢了。”

刘禅道:“朕早有耳闻,公孙氏国运颇可,自从公孙修接任以来,对魏国的两度用兵都险而又险的避了过去,吞高句丽、联东吴,此人能力上有目共睹,倒不是一个妄人。”

蒋琬没想到陛下对他的评价如此之高,捋须道:“说起来,公孙氏还是欠我大汉一个恩情,当年司马懿伐辽,还持续增兵五万,臣觉察有机可乘,率兵进驻汉中,准备伺机以北伐。当时魏国陷于辽东,吴国进犯合肥,曹睿担心三面作战,腹背受敌,不得已从辽东退兵,这才给了公孙修一线生机。”

闻听此言,刘禅笑了笑:“那倒也是,公孙修无论怎么说,总是受了我大汉的恩惠。只可惜辽东之战结束得太快,若能再僵持数月,则我军可顺势出兵魏国。”

顿了顿,又道:“我大汉素来与燕国无邦交往来,今日燕王有此盛意,不妨与其会谈。”

蒋琬心中一动,抬起头来,说道:“陛下是打算与其会盟了?可是燕国毕竟是魏国的属国,与情理不和。”

这时,居于末尾的姜维忍不住道:“臣倒有一点看法,当此之际,不应该考虑合不合情理,昔日吴国不也是魏国的属国么?燕王不过是权宜之计,与曹魏貌合神离,若能以三家联手,趁魏国内乱而出兵,则可克继大功,完成先帝的夙愿,武侯的遗志。”

刘禅点了点头,对姜维赞许地瞧了一眼:“不错,伯约所言甚是,不管如何,都得会面而谈,方可知其轻重,此番辽东之行,就由伯约代为前往吧。”

姜维大喜,想到能为国出力,促成这一场联合之策,不由得欣喜万分,出列而拜道:“谢陛下,臣定然不负使命。”

——

吴国那边也得到了燕国的书信,孙权对此也颇为欣喜,自从袭杀关羽以来,东吴一直独自抵抗来自曹魏的压力,不得已才拉拢公孙渊谋求破局之策。

如今公孙修竟然提出“三家分魏”的口号,孙权不禁摇头一笑,说道:“弹丸小国,也言天下大义。好,朕倒要看看,他能折腾出什么花来?元逊,由你走一遭吧。”

阶下的诸葛恪浑身一震,抬起头来,领旨道:“是!”

公孙修的这一场准备看似快,实则耗费了将近三个月的时间,才分别把蜀国的使者与吴国的使者邀请至辽东。

吴国的代表诸葛恪是老熟人了,公孙修当年就曾见过,并与他联手对抗司马懿,只不过中途给他祸水东引了,吴军跟魏军厮杀一阵,自个儿悄然脱身。

因为此事也没少被吴国所诟病。

想到这里,公孙修突然就理解了孙权背刺关羽的小人行径。

出于政治目的很少谈论对错,只谈论利益的瓜分,大局观则不过是先保身家性命之后的抉择,而非首选跟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