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狙击手和炮兵哪个更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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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里我追寻着你,千万里我期待着你……”颜举凡学着刘欢的语调,唱起了自己改编的歌词。

多少次的梦想,多少次的期盼,今天终于碰上了,还有甚么比一次血战更能让男人激动的?

经过不懈的努力,他终于取得了自己的父亲,抗日义勇军司令官的信任,被委任为此次行动的副总指挥,直接负责指挥赤城攻坚战,此刻他正率领着部队:以警备大队为核心组建的城市战突击部队,出发了。

自从上次的小村歼灭战之后,作为近战主力的警备大队虽然没有把鸟枪换成炮,可是却成建制地配备了冲锋枪,这可是个好东西啊。此刻的国内已经有很多军阀和组织配备了这种称为花机关枪的武器。

的确,在射速上这东西的确可以成为机关枪,只不过射程和穿透力没有真正的机枪那样大。可是在近战的时候,它的威力却是手拉式步枪无法比拟的,在模拟演习的时候,无数的靶子被这种武器撕得粉碎,这还是为了减小子弹的消耗,把射速控制在了每分钟幼发上面。不然的话,恐怕配备的两个基数的子弹会在几分钟之内打光。

他算是明白为何日本的军队宁可搞三八大盖,也不为部队装备自动武器了。这东西简直是一个消耗金属的大耗子,如果说一百发子弹足够步枪支撑三天的话,那么同样的子弹,也只够支持一个小时。

如果日本人选用冲锋枪作武器的话,那么全日本生产的子弹,大概也只够维持一个礼拜的攻击,之后众鬼子的手里就只剩一支烧火棍子了。

这样地消耗,也只是一场中等程度的进攻战斗中。不计算不知道。即使以他现在这只团级编制,实际兵力已经算一个不满编师地部队来讲。仅仅使四分之一的兵力配备了冲锋枪,就让后勤地劳动量增加了两倍。

好在配备这样密度冲锋枪的部队只有他们这一支。否则的话,岚山玩命生产了两年的子弹就会在三天内消耗光了。不过即使是编制了四分之一的冲锋枪,那支队伍所展现的瞬间火力也是惊人地。

只不过他有些头疼,怎么别人穿越的时候,动不动就弄上一堆自动步枪呢?他们从哪里搞得子弹生产线呢?

就在他无比羡慕那些前辈的时候,赤城这个地方正在进行一场别开生面地战斗。

说他别开生面是因为在开始地时候。一些日军依托着城墙向这外面射击。还别说,依靠三八大盖变态的射程和准确性,还是让几个没有隐蔽好的战士受了伤。

正因为鬼子撤退而有些无可奈何地陈雪明憋了一肚子火。这下子可触到了他的逆鳞。,他妈的,你们这帮混蛋,有没有受伤?有?哪个,带队的连长是吃什么的?严重不?”

骂虽然骂。可毕竟是自己一手带出来的兵,心疼还是要心疼的。就算要管教也轮不到日本人来多事,“命令前面布置的二营,给我把城墙上面的钉子都拔了,对,从现在开始,要让城墙上没有一个活的!”

他奶奶的,这些混帐王八蛋,以为躲到城里就没事了?刚接到司令部电文的陈雪明一肚子火,虽说让自己不要轻举妄动,可现在又不是攻城,干掉几个鬼子还是没有问题的。

只不过少帅要率队来接替攻城任务?这个也太危险了吧,要是一不留神给伤了,他的责任可是最大的。就在他沉思的时候,外面响起了重型狙击抢那独特的沉闷声音。

“排长,别抢我生意。”张二嘎子,不高兴的摆弄着手里的步枪。不对,应该说狙击枪,这个可是少帅给命名的,当初为了抢夺这只巨大无比的大家伙可是吃了不少苦头的。

他手里握着的步枪,又说错了,握着的狙击枪。可是非常犀利的,这东西改编自高射机枪,不过简化了闭锁机构,更改了枪机设置。从原来的连续射击,改成了单发手动式。

虽然如此,可使用它来对付远距离的人,非常非常的厉害,只要被它命中,基本上就碎成了几块。而且鬼子即使躲在城垛的后面,也会被巨大的穿透力,连同城砖打碎。一个个足有胡罗卜粗细的子弹,摆在一边。

张二嘎子笑了起来,刚才他手一慢,被旁边的排长抢了先,远远望见城门垛上的那个地方有个敌人的影子,这下子敌人都缩了回去。

鬼子的军事素养还是不错的,在三枪打过去以后,已经没有人敢于露头了。这让他有些不爽,早知道就提前击发了。

现在只好他们几个轮流值班,太可惜了。

“班长,你说咱们这家伙是不是连日本人都没有见过?”张二嘎子和旁边拿着望远镜搜索目标的张冬说着话。

“你小子也会动脑筋了?说说看,这是为什么?”张冬仔细看着前方的城墙,头也没回地调侃道。

“你想啊,要使日本人有咱这装备,刚才就不会拿个三八大盖来骚扰了。以前咱们也没听说过他们有这好东西啊“张二嘎子深情地看着面前这黝黑的武器。

油光闪闪的枪机擦得冉然一新,旁边那巨大的子弹更是每一颗都经过了擦拭。如果被击中的鬼子知道,一定也会兴奋吧?张二嘎子没心没肺地想着。

“这倒是,从咱们的情报来看,日本人根本没有咱们这样的武器,所以他们这次吃亏是吃定了,别说你手里的这好家伙,看见炮兵新弄的那个大家伙了吗?那个可比咱们这个更厉害。”张冬回头瞥了他一眼。

“嘿嘿,那东西好是好,可惜他们一个人玩不了,一堆人摆弄一门炮,不如咱们这个过瘾啊。看看一枪打过去,什么都碎了。”张二嘎子笑眯眯的反驳道。

这倒是实话,他原本就身强力壮。教官原本打算分配他去炮兵的,以他的身子骨。

背门炮是随便的事情。可这小子死活都不去,非要去步兵连队。最后终于拗不过他的这个性子。还是当了一个普通的一兵。

用他地话来说,当兵的没有枪,叫甚么兵啊。这不,部队一挑选狙击手,他就报了名,果然。以他这出众地身体素质,从众多士兵中脱颖而出,在近半年的培刮之后。他才终于看到了这只大枪。

在拿到这支枪地那一刻起。他就彻底的被这支枪征服了。是男人才配玩这个,看看这巨大的子弹,这长长的枪管。无一不显示着巨大的威力。

就连这支枪巨大的反作用力。都成了他喜爱地对象,如果有一天没有被枪托震得发麻发疼,他就不舒服。

最后他被连排长狠狠送了个“枪傻子”的绰号。可他不在意。只要和心爱的大枪在一起,在哪里都是快乐地。

只不过他地排长更变态,无论是体格和技术都比他好,这才是让他最不服气的。

“你小子,记住,咱们这部队是一个整体,不是个人逞英雄的地方。没有炮兵地支援,我们能打得过鬼子吗?”班长义正严辞地训斥着这有些傻的部下。

“我倒是想开开一炮,那炮弹太邪乎了。一个个的像个冬瓜,比你用的这支枪的子弹可是的大得多了,要是在鬼子队里爆炸,嘿嘿。”张冬眯缝着眼睛,从望远镜里仔细分辨着那些弹坑,似乎是寻找哪个是最大号炮弹留下的。

“嘿嘿,咱这枪也一样,动静大得不得了,只要打上,一样变成一块块的。我说班长,你不是想调到炮兵去吧?”他虽然知道自己的威力绝对比不了那巨大的炮弹,可嘴里还是不肯认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