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诸葛亮(下)(1 / 2)

 诸葛亮在军事方面的成就:

一、治军思想:

诸葛亮擅治军,陈寿在《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中就曾提到,诸葛亮“治戎为长”。诸葛亮也曾在《论荐刘巴》一文中亲言:“运筹策于帷幄之中,吾不如子初远矣!若提鼓,会军门,使百姓喜勇,当与人议之耳。”可见,诸葛亮治军有方。诸葛亮善于治军有如下几个特点:

首先,治军以明。诸葛亮治军以明包括正反两个方面的内容,从正面来说,诸葛亮治军以明表现为:一、提出明确的道德要求。如《将苑·谨候》一文就集中表述了这方面的内容。诸葛亮认为师出以律,失律则凶,律有十五,其中明白地指

出要“勇”、“廉”、“平”、“忍”、“宽”、“信”、“敬”、“明”、“仁”、“忠”等有关道德方面的要求。

《将苑·将材》一文中要求将帅要具备“仁”、“义”、“礼”、“智”、“信”的才能。《便宜十六策·阴察第十六》一文中说阴察之政要有五德:“禁暴止兵”、“赏贤罚罪”、“安仁和众”、“保大定功”、“丰挠拒谗”。

二、规定严格的法令规定。如诸葛亮亲着的《法检》两卷、《军令》两卷(现存仅为《军令》十五条),制定的《八务》《七戒》《六恐》《五惧》等条规。《便宜十六策·斩断第十四》一文对不听从教令的“轻”、“慢”、“盗”、“欺”、“背”、“乱”、“误”七种情形的严肃处理。

其次,以信为本。诸葛亮治军重信。诸葛亮认为,“信,重然诺也”,也就是说,“信”就是要做到言必行、行必果,言出必行。不诚者失信,如果不知道守信用,那么作战一定会失败;如果有法令而不能够执行,那么即使有百万之众,也是毫无用处。反之,如果用信义来鼓励将士,将士没有不拼命效力的。

因此,诸葛亮强调治军要以信为本,“夫统武行师,以大信为本。”以信为本,就赏罚而言,诸葛亮认为要“赏罚有信”,因为用赏罚来判定功过,士卒就会知道守信用;就将帅而言,诸葛亮认为所谓信将,即“进有厚赏,退有严刑,赏不逾时,刑不择贵”。

二、用兵南中

蜀国大臣朱褒、雍闿、高定等叛变,南中豪强孟获参与其中。在北有曹魏大兵压境、东有孙权荆州军威胁,南有三郡叛乱的困难形势下,诸葛亮采取了“北抗曹魏、东和孙权”的战略,在建兴元年(223年)十月派邓芝到东吴进行修好,并取得了外交上的成功。接着,在建兴二年(224年)积极进行兵力补充、整训等战役准备工作。这样,在建兴三年(225年)初,已经具备了南下平叛作战的条件,于是,诸葛亮在成都开始组织这次南征战役。

建兴三年(225年)五月,诸葛亮大军渡过泸水,进入益州郡。在克服了气候、地形、运输等困难后,在味县(今云南曲靖)以北地区追上了孟获的部队,经过激战,击败了孟获的部队,生擒孟获。接着,诸葛亮大军南下到达味县地区与李恢的部队会师。随后,大军向西挺进,进兵滇池(今云南晋宁东),并分兵平定了四周的部族。建兴三年(225年)秋。整个战役胜利结束。

三、北伐曹魏:

诸葛亮为了匡扶汉室,统一中原,从228年春至234年冬先后兵出汉中,对曹魏发动的五次战争。

建兴六年(228年)春,诸葛亮第一次北伐,诸葛亮设疑兵于斜谷,自己率大军攻祁山。张郃大破马谡于街亭,诸葛亮返回汉中。

建兴六年(228年)年冬,诸葛亮第二次北伐。出散关,包围陈仓,攻打二十多天,蜀军粮尽退军。

建兴七年(229年),诸葛亮第三次北伐,诸葛亮派遣陈式攻占武都、阴平。魏将郭淮带兵援救,诸葛亮亲自率军至建威,郭淮撤退,蜀汉成功得到二郡。

建兴九年(231年),诸葛亮第四次北伐,蜀军包围祁山,司马懿和张郃带兵援救。李严运粮不继,蜀军粮尽退军。张郃追击蜀军至木门,被蜀军射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