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地势较为开阔,距离广川城十五里,方位西南向。
陈诺只带了数百人马亲自断后,在典韦等人的掩杀下,也终于杀出了一条血路,逃到了这里,与麴义、潘璋等人会合。
刚才的一阵厮杀,如其说是杀,不如说是吓。
想当时公孙范自恃武勇,单骑冲到,若不是恰时典韦无法抽身取戟,当场就要被典韦劈杀于马下。当时典韦的一声怒吼,不但震退公孙范,亦将那些企图围攻典韦的骑兵全都摔丢下马来,立即是筋折骨断。
本来战场之道瞬息万变,他前面这一稍稍迟钝,后面那些紧跟上来的骑兵,皆都是不及避让,迎着前面马的屁股直接撞了上去。那些稍稍机灵些的,虽然立即勒马往旁边闪开,但也并没有捞到好处。
毕竟骑兵冲击自有阵型,不是乱冲的,只要这边稍稍有偏差,其他人马也不得不跟着避让。如此一来,本来急速冲驰的人马,在这一偶然的突变事故面前,顷刻间已经闹得人马大乱。
典韦一声怒吼刚了,也根本不给其他人机会,拔出双戟,甩开双臂就大干了起来。
那些冲到他面前的马匹,不是吓得乱转,就是慌乱的往其他马身上撞去,见了典韦如见了恶鬼似的,走避不及。而那些坐骑上的士兵,本来全凭的是一股气势,既然气势为典韦所夺,顿时也就如泄了气的皮球,若不是有将军在后,早没了魂了,至于战力,也就可想而知了。
陈诺远远的看见,心里大块,他一提缰绳,对着典韦喊道:“擒贼先擒王,典韦与我先将贼将拿下!”
其实公孙范就在典韦身前不远处,他刚才被典韦一吓,还没有回过魂来呢,兀自调转着马匹就要回战。
当他重新拎起手中长枪,抬头看向典韦时,不知为何,居然心里一寒,提不上劲来。
他努力捏住长枪,却发现他的那张手掌已经开始在抖。他愈是想要控制住他,却发现愈是难以控制。他额头上滚着汗珠,片刻间已经滑下眉头,向眼睛里流去。
他眼睛一眨,就在这时,突然一声雷吼再起,他吓得轻啊一声,手中长枪落地。
其时,典韦听到陈诺的提醒,也已经丢下面前的那些小卒子,对着公孙范如猛虎般扑了上去。只是他面前尚有许多贼兵拦住去路,他也是一时冲不开,害怕公孙范跑了,心里一急,又是一声雷吼发出。
也别说,这声雷吼的确有效,不但震退两旁士兵,就连隔远的公孙范也给吓着了。
那公孙范遽然间被这声雷吼给吓个半死,长枪落地,还想伸手去捞,猛然看到典韦身影,早吓得愣住了。他似乎也已经忘记要逃跑了,居然是呆立当场。
眼看典韦一戟朝他面门直奔而去,若差池片刻,公孙范就要身首异处了。
也就在这关键时刻,从公孙范身后冲出一人,恰时举起一把大刀,吭哧一声,砸出一团火花。随着火花擦亮,跟着一声惊呼,一把刀直甩了出去。
严纲手中的大刀,被典韦掌上长戟一磕,突的弹了出去。
刚才若非严纲恰时架起这一刀,只怕公孙范就要没命了。
不过,以严纲的本事要想接住典韦的戟,那根本是痴人说梦。他虽然拼尽了全力缓住了典韦的攻势,但他这一刀磕出的同时,虎口上也已经掀起了三层皮,鲜血跟着直溢。这还不算,他拿刀的手臂也是跟着巨震,脑子轰然一声懵了,胸腔里更是难受得要死,一股甜腥味跟着往喉咙里直钻。
虽只是电光火石之间,到底公孙范死里逃生。也就在严纲替他挡这一戟的当儿,他则调转马头,向后乱冲。
那严纲虽然身受重伤,到底求生**强烈,一击后,他也是跟着调转马头,向后疾走。
典韦还想去追,只怪场上太乱,这边刚走,又有人马胡乱的冲上来,误打误撞的拦住了典韦的去路。等到典韦杀散这些人,还想冲上去,公孙范和严纲也已经不见了。
陈诺也不想恋战,趁着敌人奔走之际,立即举枪大呼:“敌军败了,敌军败了!”
虽然目前情势逆转,但公孙范怎么说也带来了数万的人马,要说败岂能轻易就败了?但战场上就是这么回事情,战场之中的每一个人就像大海里的一颗沙子,若没有站在远处纵观瞭望,哪里知道自己这边是胜是负?而他们之所以一直打下去,那是因为随着大势,大势走则走,大势退则退。
陈诺这一声败了,公孙范部下也就以为败了,自然也就跟着乱奔。
更何况,公孙范的确是败走,虽然走得有点不甘心。原本,他想以他手上的数万人马,岂能轻易言败,大不了等将那恶汉甩开了,再重新指挥大军对陈诺等进行反击也不迟啊。可是,一旦这‘败’由一人口里说出,其他人人心跟着丧乱,谁还管他真败还是假败,逃命要紧啊。
那严纲虽然打马紧跟在公孙范身后,那也是凭借着一口气支撑到现在。
他也是有公孙范同样的想法,个人的胜负不算什么,等会总要报回仇。只是他哪里想到,他们一走,其他不明情况的士兵在敌人一阵大呼后也跟着往回跑,就算止也止不住了。
“噗!”
那口抵在喉咙里的鲜血,也终于是被激化了出来。严纲大叫一声,再也支撑不了,手上缰绳一松,整个人仰面向马下栽去。也幸好,他身后亲兵恰时跟着上来,发现不妙,赶紧冲了上去,扶正了严纲的身躯,拽着他的缰绳就走。
这数万士卒一旦有一人跑,其他人也是跟着跑,顷刻间,公孙范大军崩溃瓦解。
陈诺驱敌的目的已经达到,在一阵追杀后,适可而止,也即叫回了典韦,全军往回撤。
陈诺虽然叫麴义、潘璋等先走,但这些人也害怕陈诺不敌,并没有走远,随时准备回来帮助陈诺御敌。陈诺跟他们一旦会合,血人见血人,打了个照面,还没有开口呢,就有侦骑回来,告诉陈诺又有一伙骑兵追杀了上来。
其实也不用侦骑来说,像麴义这样的久战之士,也已经早在先前一刻听到了动静,故而他立即伏在地面上听了出来。
麴义听了片刻,脸色已然作变:“敌骑起码有三千之数,离此地不过三里之路,来不及了!”
他这一声来不及后,立即跳了起来,向陈诺一拱手:“请大哥先行,这伙骑兵我来对付!”
陈诺不同意,立即说道:“贤弟你一路远来,经过适才一阵冲杀已经全身是伤,做大哥的如何让贤弟你冒这个险?不要说了,这一仗还是我来吧!”
麴义微微一动:“可是!大哥你也知道,小弟我久在凉州,时常跟那些羌胡骑兵作战,深谙破骑兵之策,所以这一战无论如何还是让我来吧。”
陈诺嘿然一笑,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虽然看似漫不经心,其实陈诺在这一掌下来的时候已经使出了力道。他这一拍间,又跟着一捏,麴义眉头一皱,胸口一闷,再也挺不住,身子缓了缓,差点就要栽倒。
陈诺放开手,看了他一眼。意思是,你肩膀上有创伤,难道还能瞒得过我?
麴义面色一白,苦笑一声,说道:“好吧,我听大哥的就是,不过大哥你要答应我一件事情,你迎敌可以,但必须将他们都带上。”
麴义说着,指着身后那彪部下。
麴义来时带来了两千余人,但经过先前一战,已经损失过半,现在追随他突围而出的这些人,不足千人。虽然经历了先前一场大战,但他们的士气却未曾损失分毫,依然是一个个高昂着头颅,杀气十足,不愧是追随麴义一路而来的精锐之士。
麴义眼看陈诺愣着没有说话,还道陈诺不答应,他立即拉了陈诺到一旁,低声跟陈诺解释起来:“大哥,你可别嫌弃他们,他们可能打了!这些人当中有好多人还都是从凉州一路追随小弟我而来的呢,不是我夸他们,他们一个个都是以一当十的好手,绝不是外表看起来那么简单。你别看他们手中的兵器不怎么样,短刀矮盾的,可经过我研究,还就是这些东西能克制住骑兵,所以大哥你千万要带上他们。”
陈诺当然不是不答应,他心里高兴还来不及呢。
他扫视了一眼麴义所部,他们当中除了有两三百左右的弓弩手而外,其余则都是步兵了。
本来,中原步兵以手执长枪大刀居多,但这些人手中的使的却都是清一色的短刀,手上则拿着盾牌护身,有羌胡兵的特色,这也正是麴义所部跟其他各营不同的原因。
正如麴义所说,他的这些士兵,皆都是能征惯战之士。
当初麴义在凉州从军时,久与羌胡争斗。那羌胡由于居住在山地之间,其战法亦是长于奔袭,短于接战,也就是所谓打游击的好手。麴义于是从他们手里,学到了一套专门对付骑兵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