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伯伯拍了拍我肩膀:“七殿下正是长个子的时候……”
后面的话,没了。
可就是这么简简单单一句话,戳中了我的软肋。
七殿下与刘姑娘的份例银子加起来,比我们这几个低贱宫女都不如,伙食方面更不用说,厨房的那些家伙可不是吃素的,即便新调任的常伯伯,也没法子立刻与他们翻脸,毕竟他们的背后,盘根错节地连着皇宫,一不小心触了哪位主子的逆鳞,我们好不容易有了一丝好转的逍遥日子便要华为须有了。
这钱,一定是常伯伯自己的。
不该收下,明岚你不该收下!
七殿下每天都吃不饱饭,还三天两头受伤,明岚,收下!
“常伯伯,我再多酿些梅子酒给你啊!”
最终,我还是妥协了。
但我其实更想说,常伯伯,我以后赚了钱还给你啊,可作为一个比医女还不如的宫女,我这辈子怕是都还不清常伯伯的钱。
常伯伯慈祥地摸了摸我脑袋,他很喜欢做这个动作,我也非常享受,它能让我想到家中的父亲,虽然父亲卖了我,不过我想,父亲心里也是很痛的。
那坛被我埋在梅树下的梅子酒,就是想等出宫之后送给父亲的。
我笑着告别了常伯伯,然后去找了素蓉、莲蓉与白蓉。
莲蓉不在,她陪七殿下练剑去了。
莲蓉明明最笨,前一秒接的任务下一秒就能忘,长相嘛,也属于特别能辟邪的。可偏偏这样的她,被七殿下选成了间歇性的贴身侍女。
为什么是间
为什么是间歇性,因为七殿下习惯独处,除了偶尔需要谁打打杂之外,他基本上不用别人服饰的。
所以说,莲蓉的工作其实比我还轻松啦!
我把常伯伯的银子分了些给她们,白蓉犹豫了一下,素蓉却道:“不了,既然是让你给七殿下补身子的,你就买些好吃的给七殿下吧!”
白蓉也连忙附和:“对对对!把钱花在七殿下身上,我们没意见哒!”
我又等莲蓉回来,问了她的意见,她与二人一样。
不仅如此,素蓉还把自己的体积银子拿了出来:“七殿下个子高了,我看今年的冬衣还是按去年的尺寸做的,再给七殿下买些好的面料吧!”
“可是你……家里的姥姥怎么办?”我问。
素蓉比我还可怜,我起码有爹娘和弟弟,她却只有一个双目失明的姥姥,为怕姥姥无人照料,她都是把钱寄给族人,让族人代为照看的。
素蓉的眸光慢慢暗了下来:“她……上个月过世了。”
我握住素蓉的手:“节哀。”
莲蓉把我放在了我按在素蓉的手上:“节哀。”
白蓉抱住素蓉脖子:“别伤心,以后我们就是你的亲人哒!”
素蓉含泪一笑:“好。”
这之后,莲蓉与白蓉也奉献了一些自己的私房钱,不过由于她们有亲眷要养活,素蓉只允许她们拿出一半。
“七殿下的剑柄好像磨损了,如果能买个专用的套子就好啦!”莲蓉说。
“七殿下的书好少哦!给他买些回来吧!”白蓉说。
我想了想:“七殿下喜欢吃糖!我买糖吧!”
素蓉、莲蓉、白蓉:==
我不会告诉她们,我没钱,不过……七殿下上次送给我的麦芽糖,我还没吃!
那个少年或许永远不会知道,以他为核心的我们,慢慢行成了一种牢不可破的关系。
离开上阳殿后,我找常伯伯要了出宫的对牌。常伯伯做总管就是好哇,出宫什么的,简直方便得不要不要的!
但我不好说这些钱是怎么来的,刘姑娘是个心思特别细腻的人,我怕她有思想负担,于是说道:“刘姑娘,我有个老乡在京城开了酒庄,我把我酿的酒放他那儿卖卖,看能不能有生意。若有,我就办些年货回来!”
我是她的宫女,我的钱就是她的钱,这是铁的定律,拿我的钱,没关系的嘛!
刘姑娘微微愣了一下,耳后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那……你那个朋友的酒庄……卖不卖糕点?”
啥?
刘姑娘腼腆地笑了笑,她可是很少露出这种笑容哦,真是美得我一颗心都快化了。
“我闲来没事,做了几样糕点,不是什么好材料,就是榆钱。”她轻轻地说。
榆钱啊,它的叶子可是好东西,我们家乡闹饥荒时,就爱吃它了!
可是它太普通了,在满是权贵的京城,这种白送都没人要的东西,肯定是卖不出去的。
不过也没关系,反正我的酒一定能卖出去的。
我对师父的配方非常有信心!
原本是为了宽刘姑娘的心脱口而出的谎话,说完就发现其实是一条可行性相当高的好策略!一旦酒卖出了,我们就更有钱了!
到时候,所有人都能过上好日子了!
刘姑娘给了我两个食盒的糕点,外加一份采购清单:“要是能卖出去,麻烦你按照上面的买一下。”
麻烦我?
刘姑娘真是我碰到的最温柔可亲的主子!
原本只想给七殿下买东西的我,突然有了给刘姑娘也置办一些的打算。
黄昏时分,我抵达了闹市。
关于老乡开酒庄的说法其实不完全是吹牛,只不过,他不是我的老乡,是我师父的。
师父在世时,我有幸随师父来这儿吃过一次饭,那时,我便听到酒庄的老板找我师父讨要梅子酒喝,还说愿意花重金买下梅子酒的配方。
师父不同意。
“那是我很珍贵的东西,我只想酿给最珍视的人喝。”
师父是这么回答的。
师父心中,一定有个非常重要的人,我想。
会是我吗?
嗯,**不离十就是哦!
因为师父是个单身汉!
我是他唯一的亲传弟子,相当于他半个女儿!
有些跑题了~
我来到盛德酒庄,报了我师父的名讳,很快,盛老板便下来了。
这是一名身材削瘦、长着山羊胡的老人,一日里,大半时光是醉的,看到他,我总联想到李白,虽然,他一首诗都做不出来。
“盛伯伯!”
我扬起甜甜的笑容,甜甜地唤了一声。
盛老板没与常伯伯那样拍我的肩膀或摸我的脑袋,不过他亲自接过了我手中的酒坛与食盒,还含了一丝责备地道:“你呀你,走过来的吧?真是!都不晓得雇车!走断你的腿活该!”
听着他的唠叨,我不仅不恼,反而有种远行了一阵子,回到家,被家长接过行礼、被家长责备的细小感动。
等我满二十五岁,我一定要背个大大、大大的行囊回家,让父亲把它从我肩上卸下来。
盛老板把东西放到柜台上,累得够呛的他领着我坐到了对面,一边摇着扇子一边给我倒了杯茶:“真是的,来看盛伯伯就来看呗,带那么多礼物做什么?”
我:(⊙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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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从这么前面写咧?因为它与后文有莫大的关系哇!有米有读者已经看出来了咧?
师父认识的人都棒棒哒!
番外很暖心吧!
没有勾心斗角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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