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调皮的绯红之虎(2 / 2)

你选的是四方锏,这种东西,打在人身上虽然看着很重,但实际上很难一击必杀,除非敲在头上。

以你的身法,带上双锏,就比常人好不多少了,稍有点儿能耐的就能躲得过去,完全就是出工不出力,自己作死。

所以说,主攻徒手吧,更容易控制,很容易就会达到你想要的效果,这些玩应儿当作爱好就好了。”

巴菲门特看出了女孩儿的小九九,明显是不想多伤人命,打伤罪犯之后交给警察,才是她心中的正确路线吧。

对于这种理念上差距,巴菲门特是不管的,很多英雄一辈子也没杀过人,最后还不是活得好好的,只不过前半生抓人,后半生就忙着应付复仇了,实在让人唏嘘。

这样的英雄大家喜闻乐见,因为谁也不想自己偷偷干点什么的时候被突然冒出来的异装癖一枪崩了脑袋。

尤其是那些掌握了媒体喉舌的权势人物,他们很清楚,自己早晚都是英雄的目标,那么当然是一个手软的英雄更好,进了监狱还不是一样该享受生活还是享受生活,只要有钱,哪里都一样。

不过那些心狠手辣的英雄就不行,碰上他们,罪犯都没有活路,怎么继续享受生活呢?

所以现在舆论对惩罚者和巴菲门特以及雷霆咆哮的态度十分不好,最轻的也是直斥为杀人凶手的,老百姓对他们也是恐惧多余感激。

然而这几个人要的就是人们的恐惧,那才是他们威慑力的源泉。

面对那些手软的英雄,犯罪分子一向很嚣张,可是在这几个人面前,能保持不逃跑的都是硬汉。

所以,白天活动的蜘蛛侠和红闪蝶以及浅绿色哈利越来越忙,可是一到了晚上,新约克城的治安好了不是一点半点。

这就是死亡和鲜血的威慑力,是那些认为政府可以实施法律的人所不了解的。

杰西卡就是如此,她依然相信着法律就是正义,而政府代表法律,毕竟年纪还太小,人生经历如此短暂,看不透明珠下的肮脏和**。

不过这和巴菲门特毫无关系,对他来说,奥拉尼德斯里唯一重要的,就是除了他还没有人去过的夜神宫。

对于巴菲门特的意见,杰西卡不太高兴,她还是觉得一对儿漂亮的金装四方锏威风极了,上一次她参加达马吉诺斯家族的围剿战,虽然回来做了几天噩梦,但是得益于少年人粗大的神经,已经不碍事了。

她自认为可以参加一些任务了,她的老师红闪蝶对此也持支持态度,迟早都是要加入实战的,有了经验之后,什么东西合手,自然而然就习惯了。

对于这种想法,接受过正规格斗教育的巴菲门特嗤之以鼻,到了战场上在琢磨哪样东西合手,等想明白了,人也死干净了,也只有奉行战死文化,不拿人当回事的霓虹精才会干这种事。

“你要是喜欢的话,就先练着,这东西主要是重心掌握,不过想要带它们出任务,我这里是通不过的,不过你可以定制一台外骨骼,这东西可以作为外骨骼的格斗兵器。”

巴菲门特也不想打击小女孩的积极性,一个乐观积极,符合北美鹰人民普世观点的女英雄对提升团体的声望有好处。

“外骨骼?就像是钢铁侠那样的东西?太酷了,能飞吗?”

随手将双锏扔到一边,杰西卡眼睛亮的让巴菲门特心里直堵得慌。

“钢铁侠?小丫头,雷霆咆哮,执法者,还有我的卫队鲜血迷宫骑士一年来都在身穿比那个破烂好一百倍的钢铁装甲,你的老师到底都教了你什么东西?连组织里的标准装备都不清楚?

取消那个念头吧,你不会配备装甲了,我不能让它们落入一个花痴少女手里,尤其这个女娃娃对自己所属的组织长久以来竟如此的不关心!”

巴菲门特充分的演绎了什么叫做喜怒无常,不过杰西卡也在后悔自己刚才的无脑问话,牛头人所说的这些她都是知道的,可是她就是觉得那个金红色东西更帅,也许是那个着装者很帅?

作为少女,对托尼・斯塔克没有什么抵抗力是很正常的,她们巴不得那个花花公子能在自己身上挥洒汗水和其他的什么东西,但是这种想法,不能出现在一个掌握机密装备的人身上。

所以巴菲门特很坚决的禁止杰西卡接触任何高科技产品,并且就此事对红闪蝶大发雷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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