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布鲁克林生存法则 4(1 / 1)



最新网址:www.尽管我已经在道上混出点名声了,但依然不知道怎么跟女孩相处。我喜欢女孩子,但在那个年龄,我不知道该怎么跟她们说我喜欢她们。有一次我看到一些女孩在玩跳绳,我喜欢她们,想跟她们一起跳,就开始逗她们。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些五年级女孩开始狠狠地揍我。我在跟她们开玩笑,但她们却当真了,我完全惊呆了。当我回过神来准备还手时,有人过来把我们分开了,她们打赢了我。我并不是真想跟她们打架。为了挣钱,我偷东西,做反社会的事,我妈妈和姐姐对此并不意外。她们看到我穿着好衣服,还带吃的给她们――比萨啊,汉堡王啊,还有麦当劳。我妈妈知道我没干好事,但等她知道的时候已经太晚了,我已经泥足深陷了。她把我看作罪犯,觉得我会死,或者成就不了任何事业。过去她可能见过类似情形,见过像我这样的孩子。我会偷任何人的任何东西,我完全没有道德底线。我妈妈更愿意去乞讨,求别人。她挺让我丢脸的,因为她太诚实了。她总是要钱,她就是这样的人。我给了我姐姐很多钱,让她接济我妈。有时候我会给我妈妈100美元,她不会把钱还给我。在这种事情上她不尊重我。我会说:“妈,你欠我钱呢。”然后她会说:“你的命都是我给的,小子。我不会还你钱的。”邻居的大孩子们知道我偷东西,会来拿走我的钱、珠宝和鞋子,我不知道该怎么做,又不敢告诉我妈妈。大孩子们有时候会痛打我一顿,偷走我的鸟,他们知道欺负我之后什么责任也不用负。巴基姆没教我怎么去打架,他只教会我怎么穿得漂亮,怎么洗干净自己。一般来说,如果有人在街上冲我喊叫或者追赶我,我就会扔掉东西逃走。现在我又被欺负了,但我还是不知道还手。从小到大,我都想成为别人眼中的焦点,成为能说出这种狠话的人:“我是这里最牛的人”“我有最好的鸟”。我想做街面上的老大,想成为那种语速飞快、说话搞笑的牛人,但我就是太害羞,性格太古怪。当我想这么说话时,就会有人打我脑袋,然后说:“快闭嘴,臭小子。”不过在第一次跟别人打架时,我在别人的赞誉声中稍稍体验了一下那种感觉。有一天,我走到附近的皇冠高地,和一个年龄大点儿的家伙一起偷了一户人家。我们发现了2200美元的现金,他给了我600美元。我去了家宠物店,买了100美元左右的鸽子。他们帮我把鸽子装进小箱子里,店老板还帮我把箱子搬到了地铁上。下了地铁后,有邻居帮我把箱子拖出地铁,拖到我藏着那些鸽子的废弃大楼里。但这家伙跟别的邻居孩子说了我有很多鸽子。所以一个名叫加里・弗拉沃斯的家伙和他的朋友过来偷我的鸽子。我妈妈看到他们在偷我的东西,就告诉了我,我跑到街上和他们对峙。他们看我过来了,于是停手不再抓鸽子。但这个叫加里的家伙的衣服下面还藏着一只。那时,已经有一大群人围在我们周围了。“把我的鸽子还给我。”我抗议道。加里从衣服下面拿出了那只鸽子。“你想要鸽子?你他妈的想要鸽子?”他说。然后,他扭断了鸽子的脖子,把鸽子扔到我身上,弄得我的脸上和衣服上全是鸽子血。“打他,迈克。”我的一个朋友鼓励我,“别害怕,打他就是了。”在那之前,我一直特别害怕跟别人打架。不过邻居里有一个叫威斯的老家伙,曾经是警察运动员联盟的拳击手,他经常和我们一起抽大麻,他抽嗨时,会打空拳练习。我会看着他,他会说:“来啊,一起打。”我甚至没跟他一起空手对打过,但我记得他打拳的套路。我下定了决心:“去他妈的。”我的朋友都惊呆了,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我狠狠挥出了几拳,其中一拳打到了加里,他摔倒了。威斯打空拳练习时,他还会跳步,所以我打倒加里之后,也开始跳步。那时候我只是觉得自己该这么做。基本上整个街区的人都见证了我的光辉时刻,所有人都叫着为我鼓掌。尽管我的心脏都快跳出嗓子眼儿了,但这种感觉真的太棒了。“这小子在跳步啊,伙计。”一个家伙笑着说。我想学着做“阿里滑步”,但没做好。但能为自己出头一次,我感觉特别好,我也喜欢所有人为我鼓掌、跟我击掌庆祝的感觉。我觉得,害羞只是我的表面,而我一直是一个爆发力极强、又喜欢娱乐别人的人。我开始在街面上赢得新的更高的尊重。别人不再说“迈克能跟我们一起玩吗”,他们会问我妈妈“迈克・泰森能跟我们一起玩吗?”其他人会找来他们的朋友跟我打架,然后为输赢下赌注。现在我又有了新的收入来源。那些人来自别的社区,我赢了很多比赛。就算打输了,打赢我的家伙也会说:“他妈的!你才十一岁?”就这样,我开始在布鲁克林打出了些名气。所有人都知道,我会跟任何人打架――包括成年人。但在街面上打架,没人遵守《标准拳击规则》。如果你伸脚踢人了,并不意味着你就犯规出局了。如果有人单挑打不赢,他可能会玩儿阴的,有时候他会带来几个朋友,他们会用棍子打我。我开始找过去打过我、欺负过我的人报仇。有时跟几个朋友一起走在路上,我可能会发现几年前欺负过我的人。那个人可能正在商店里买东西,我会把他从商店里拽出来,狠狠地揍他。我甚至不会告诉我的朋友打人的原因,只说上一句:“我讨厌那边那个杂种。”然后他们就会加入进来,扒掉那个人的衣服,狠狠地打他。那个把我眼镜扔掉的人,因为他羞辱过我,我就在街上把他打了个半死。他也许忘了过去的事,可我永远也不会忘。当我发现自己有自我保护的能力后,这种自信让我的犯罪行为进一步升级。我开始变得越来越胆大,甚至开始在自己住的社区里偷东西。我以为人人都是这么干的,我不懂在外面混的规矩。我以为所有人干事都是光明正大的,因为我觉得自己就是这么对别人的。我不知道,有些人你是惹不起的。我住在一个出租的公寓楼里,我会偷住在这楼里的每个人的东西。他们一直不知道我就是那个小偷,其中一些人还是我妈妈的朋友。他们会兑现福利支票,也许还会买点酒,然后他们会来看我妈妈,一起喝点儿酒,找点儿乐子。我会走进我的房间,利用消防救生梯闯进那些人的家里,偷走所有东西。当那个女人上楼回家时,她会发现房间里的情形,然后尖叫着跑回来说:“洛娜,洛娜,他们偷走了所有东西。他们偷走了婴儿食品,他们偷走了一切!”等这些人离开后,我妈会来到我的房间。“我知道你干了些坏事。是不是,小子?你做了什么?”我会说:“妈妈,不是我干的。你看看,我这儿什么都没有。”因为我会把吃的和其他东西藏在屋:“什么样的鸟不能飞?待在监狱里的鸟!待在监狱里的人!”有一次,我和我妈一起去看她的朋友维阿。维阿的丈夫是个爱炫富的有钱人。他在睡觉,我从他的口袋里拿出钱包,偷走了他的钱。睡醒后,他把维阿揍得很惨,他以为是维阿偷走了钱。周围的人都开始讨厌我了。如果他们不讨厌我,他们就是在嫉妒我,连那些混得开的人也是。我胆子很大。这种感觉太爽了。我不在乎我是不是抓着某人的项链,把他一路从楼梯上拽下来,看着他的脑袋“嘣嘣嘣”地撞在楼梯上。我在乎吗?不,我要的只是项链而已。我心里没有一丝慈悲怜悯。我为什么要有?没人对我表现出一丝关怀。我唯一感到难过的时候,就是我的朋友在抢劫时被人开枪打中或者被捅伤,那时候我才会感到难过。但我还是会继续干下去。我觉得别人不会杀了我,我觉得这种事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我就是停不下来。我知道自己有可能会被杀死,但我不在乎。我觉得自己都活不到十六岁,所以干吗不玩儿得狠一点儿?我哥哥罗德尼最近对一些人说,他觉得我是他认识的人里面最有勇气的一个。但我不觉得自己勇敢。我有真正勇敢的朋友,他们会为了自己的珠宝、手表或者摩托车吃枪子儿。遭遇抢劫时,他们不会放弃自己的东西。这种人在整个社区是最受尊重的。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有勇气,但我见证过真正的勇气。我一直觉得自己更多的是疯狂,而不是勇敢。我会在我妈眼前,在大街上朝别人开枪。我的行为其实是愚蠢的,罗德尼认为那是勇敢,但那其实只是缺少智慧的表现。我是个极端主义者。我认识的每一个人都过着这样的生活。就算是那些有正经工作的人,也会干一些见不得光的副业。他们要么卖毒品,要么偷东西。感觉人们就像生活在镜面宇宙一样,什么都和现在这个世界正好相反。那里的警察是坏蛋,小偷和骗子则是好人。如果你不伤害别人,就没人搭理你,你会被人看成死脑筋。如果你干了坏事,那就一切正常了。有人会来骚扰你,他们会来找你打架。他们知道你是他们中的一员。我太厉害了,所有底层的下三滥都知道我的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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