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施仕纶(2 / 2)

事情是这样子的,他上任不久,淮安就发了大水,这个时候,朝廷特派了钦差大臣孙在丰到泰州监督河堤工程。

要知道钦差大臣都是皇帝身边的红人,就是今天,你要是一个省里的干部到地方上来视察,起码也得用“中华”“茅台”。更何况,钦差大臣是中央来的干部。这位孙在丰可是朝廷二品大员。

当然,这位钦差大臣总的来说还是负责人的,毕竟一般能当到钦差这个职位的人,应该说还是有一定手段和自制力的,还是比较注意自己的言行的。

但是他们不瞎搞,不代表他们跟班不瞎搞。所谓阎王好躲小鬼难缠。更何况,宰相门人七品官,这些跟班可以说也是大有来头的。一般地方官对此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惜施仕纶偏偏不是一般的地方官。

孙在丰的跟班看上了当地一个少女,准备纳为妾。要放在现在,那都不是个事,已经到了变态的地步,康熙是这样评价这位施仕纶同志的:“朕深知世纶廉,但遇事偏执,民与诸生讼,彼必袒民;诸生与缙绅讼,彼必袒诸生。处事惟求得中,岂可偏执?如世纶者,委以钱谷之事,则相宜耳。”

我们知道,香港的法律制度是疑点归于被告,疑罪从无。这位施仕纶办事的特点应该是,疑点归于老百姓。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我们看多了清朝“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同时,也不要忘了这位真正为民请命的清官。

尽管这个人办案子没有狄仁杰那么神奇,但是由于这个人始终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因此得到了老百姓的深切怀念,后世把他的事迹编成了一部流传很广的侠义公案小说《施公案》。<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www.</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