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暴怒的盛田昭夫(1 / 2)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www.</b>8月初,“爱玛游戏”公司的“益童”画板正式上市,铺天盖地的开始在三大电视网上播放,在里慧玲和慧美打扮得像天使一样可爱,很快成为家喻户晓的童星。

磁粉画板市场定价为49美元,算起来比纸张和画笔的价格便宜很多,并且不会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所以画板上市当天就销售10万多件,创造了50多万销售额。3天后开始登陆到世界各国,大受家长的欢迎。

苏明原本只是发泄一下忽略随身听专利的懊悔,从而才想起了磁粉画板这个东西。但是没有想到,短短的一周时间,就卖掉了400多万件。虽然销售额总共才2000万美元,并且产品后续潜力不足,可是苏明发现这个玩具利润回报率竟然高达100以上。并且经营好“益童”这个品牌,可以改善父母对爱玛游戏机的认知,使父母了解“爱玛游戏”公司;还能够从小培养小孩子对公司忠诚。就像迪斯尼一样,由于充分开发小孩子市场,使迪斯尼深入小孩子心里,所以“去迪斯尼主题公园游玩”成了每个孩子的梦想。记得后世有句名言,“孩子和女人的钱最容易赚。”所以,迪斯尼能够发展成为300多亿美元市值的企业,不仅仅靠的是动画,更靠的是主题公园和迪斯尼儿童商店。

对阿!以后收购迪斯尼也不错!苏明脑海一亮,想想迪斯尼海量的动画片库,遍布世界各国的主体公园,这些都是以后可以和“爱玛游戏”公司的游戏产生关联的产业。不过现在迪斯尼市值也高达20多亿,苏明还没有收购它的能力,不过等到80年代中期,好莱坞刮起了一阵并购风潮,虽然迪斯尼幸运的得以幸免,不过苏明的到来,迪斯尼一定会成为苏明的盘中之餐。

想到此,苏明决定建立一个生产儿童玩具的公司,专门生产“爱玛游戏”公司游戏相关产品和日常儿童玩具。那么到底怎么做呢?说实话,苏明对玩具行业没有任何经验,从小到大玩得最多的就是电子游戏和电脑游戏。

苏明开始回想后世著名的玩具公司的发展经历。芭比娃娃?不行,因为苏明光听说过;米老鼠?不行,已经有版权了;对了,漫画。在后世,日本漫画的经营方式恐怕是世界上最好的经营模式之一。日本漫画公司不光销售漫画和动漫,更开发漫画里的产品,比如高达机器人,美少女战士。这样不仅使利润最大化,有利于产业健康发展;而且还向世界传播了自己的文化。于是苏明先在“爱玛游戏”的市场部下设立了一个开发儿童玩具的小组,为以后的漫画事业和游戏事业打基础,等日后产业丰富了再把它独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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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前段时间的取证调查,律师团终于收集了大量索尼侵害我们公司专利的证据,此时我们公司的“炫-1”也整装待发。8月7号,我们以“侵犯专利”的罪名向美国联邦法院正式起诉了索尼,要求索尼公司,立刻停止其随身听的销售并赔偿“爱玛游戏”公司损失500万美元。

消息一经公布,立刻在美国引起一片哗然。一个成立不到1年的游戏机公司竟然起诉索尼公司侵犯“立体音响”方面的专利。因为此时索尼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电子音像制品公司,很多美国人看到此报道后,都以为报社把事件的角色弄反了。紧接着第二天,三大电视网和著名报纸上,同时登载在了“炫-1”的,开始了一周连续不断的全方位轰炸。后世的营销手法确实的威力确实无与伦比,第一天就售出了10万多台“炫-1”随身听。

日本索尼本社,此时总裁盛田昭夫正在大发雷霆,“八格!该死的美国佬,这简直是无耻的偷窃。”几天前,盛田昭夫刚收到美国联邦法院的传单时,只是以为小公司眼红索尼随身听的利益,从而讹诈索尼。当时盛田昭夫并没有把“爱玛游戏”公司的诉讼放在心上,虽然他自己听说过“爱玛游戏”的掌上游戏机现在销售火爆,但在盛田昭夫眼里,“爱玛游戏”也就勉强能称得上是一个游戏机公司,因为“爱玛游戏”公司现在连一款fc机或者街机都没有推出。并且索尼是1979年3月开始研发“alkan”随身听,而“爱玛游戏”公司是今年4月才成立,怎么可能拥有随身听相关的专利。

社长,”一个中年日本人点头哈腰的说道,“美国市场部传过来的消息,美国市场上出现了类似我们公司‘alkan’的随身听,经过调查正是‘爱玛游戏’公司推出的‘炫-1’随身听。”

“这些无耻小偷,还敢倒打一耙!”盛田昭夫怒吼道,“西山君,把松田找来,准备反起诉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