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翁婿的约定(上)(1 / 2)

斩秦 轻杖胜马一壶醋 5250 字 2019-09-28

 :兵伐谋,呵呵!!!

李牧身为代北三郡守将,独镇一方,虽然不在朝,可也是国家重臣,眼光当然不能局限于代北这一局部。三郡的应对要布置,整个的战略局面更需要考虑,因此写了急奏,派人送到邯郸,将自己得到的消息、判断和对策,呈给赵王迁知道。同时又写了几封私信,分别给春平侯和扈辄以及公子嘉,建议派兵三万,由赵葱统帅赶在秋收之后,马进驻党郡的橑阳和阏与,加强军力。秦军如果来攻,一力坚守不战,以拖待变。

至于河济数城,因河济之间城池都不甚高大,又是平原之地,可守之处不多,虽有十城,但守军则切勿分散,要集中粮草兵力于武城。

武城之地,城池高大,位居核心,如秦军要取河济十城,就算打下几个城池,如果最终拿不下武城,那秦军终究难以在此占脚。故而河济之间的赵军,应在武城深沟壁垒严密坚守,将秦军拖在武城之下。

其余邯郸以北的各部,中山郡除留一部兵力驻扎井陉关外,在秋后一律集中到邯郸,集结全部大军在中间,择大将统之,一来防范秦军自南而入,二来可待左右两翼的敌军顿兵于坚城之下,士气低落之时,相机挥兵突进,增援东西两线,与坚守的部队里应外合,大举歼灭秦军之一部。

秦军但有一路溃败,其他方向顿兵于坚城之下,没什么大的进展,则只能全线罢兵。

李牧的奏章送到邯郸时,已经是八月有半,赵王迁不过才十几岁,对于军政之事又是不熟,那里明白这些,遂让春平侯赵柯定夺。

春平侯看了,却是一笑,道:“李牧远在代北,难道还要指挥全国大军么?”

至于扈辄等人,看了李牧的私信,也是大不以为然,河济数城,都是富庶之地,集中粮草兵力于武城,武城倒是保住了,可其他城池呢?就任由秦军占去?况傅抵镇守河济,前年杨端和大军来攻,不也是安然无恙么,那里用的到李牧指手画脚呢。

至于党诸县,粮草不丰,目下已有两万兵将驻守,凭借地势,只要用兵得当,秦军怎么也难以轻易拿下,何必再分兵过去死守。

直接把大军控制在手,一旦秦军来攻,党诸城坚守之下,大军快速应援退敌,岂不是更好?

哪里有屯兵山城,任敌攻击被动防守,非要大军等待什么时机的道理。

倒是公子嘉一向和李牧亲善,素来佩服李牧之能,看了李牧的信,很是认可,顾不得如今自己身份尴尬,屡次门劝谏春平侯和扈辄。

不过,公子嘉不劝还好,越是劝说,春平侯和扈辄对于公子嘉和李牧更加的忌惮。春平侯赵柯只是一味笑着搪塞,道:“贤侄勿忧,这等大事,我岂有疏忽之理,早已和扈将军等商议平妥,秦军不来则罢,来则定让其头破血流!”

公子嘉奔走多日,不但毫无结果,反而邯郸城中,颇有流言,意指公子嘉有不轨之心,公子嘉心中惊惧,只得醇酒美人自娱,不敢再论大政。消息传回代北,李牧长叹一声,也是无可奈何,只得自己先做预备,稳住代北再说。

到十月初,秦军各处都已开始征召,李牧当然也是大集三郡丁壮,整合军备以待大战。恰在这时,太子丹回到蓟城,匆匆传信于李牧,将自己在东胡的战果告知李牧。

这个消息对于李牧来讲,算是一个多月来唯一一个值得欣慰的消息。燕赵为盟国,太子丹的东胡之战取胜,说明眼下燕国的主要力量不会被东胡拖住,一旦秦赵大战起来,总算可供借助。况且太子丹深明大局,一力主张燕赵相合抗秦的,又是自家女婿,权柄又重,有他回到武阳城坐镇,将来有所缓急,总比他人可以依仗。

太子丹派韩非去邯郸,无功而返,太子丹为预防赵国局势将来真的不可挽回,遂派荆轲急赴代北,和李牧研议待变之策。

秦军郡、太原、河东兵马大集,李牧也赶到了雁门之南,督率大军准备迎战,荆轲自武阳城过飞狐道,转到雁门大营,参见李牧。

对于荆轲的到来,李牧盛情相待,等听荆轲说起,春平侯居然连燕国之力都不打算用,只把李牧气的跳脚,勃然大怒道:“这厮无知误国,无知误国!”

毕竟春平侯乃是赵国之相,这也算是家丑,李牧当着荆轲,也不好再多说。回身坐下,问道:“阁下大名,牧早有耳闻,太子派阁下前来,定有所打算,还请阁下指教。”

荆轲拱手道:“将军客气了,某不过在太子门下料理些杂务罢了,何敢当将军指教二字?”

“将军深明军略,当之赵王所用非人,措置非当,只怕这次大战会有难料之事。还请将军早作准备为。”

李牧叹了口气,神色有些索然,半晌才道:“事已至此,恐暂时难以挽回,匈奴和秦军都是蠢蠢欲动,某也只能顾得代北罢了。”

代北三郡丁口不丰,全军合计也不过十余万众,真要是匈奴和秦两面夹攻,李牧虽然不惧,但也是吃力的很。

可是邯郸目下的处置,以太子丹对赵国将相的才干和处置判断,赵国要吃大亏是一定的。一旦国都危险,火烧眉毛顾眼前,赵军要抽调李牧边军南下抗秦,那是一定的。

就算李牧回兵,能大胜秦国,可一旦李牧离开,代北空虚,赵力量不足,只能收缩,想全部保有代北,估计就很难了。

太子丹对李牧很有信心,赵国在李牧率领之下打退秦军的这次进攻没有问题,可损失一大片土地,赵国被消弱许多,秦军即便有一败,还是得了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