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岚,还有最后一袋货物,搬完之后今天就早早收工。”
“好嘞,因特尔大叔,这就来!”
码头有一艘商船,只航行附近几个岛屿的固定路线,主要负责把当地的特产运到其他岛屿,赚取中间差价。
像罗岚这样的装卸工人在码头还是很吃香的,一般来说,只要有点力气,就饿不死。
因特尔是管理码头仓库的一个负责人,听说年轻的时候出海被海贼砍断了左臂,于是就回到了家乡,做了一个小包工头,这一干就是二十多年,膝下也无子女。
罗岚是2年前来到这里的,他花了3天时间穿过了南边的那片原始森林来到了这里,索性森林里没有什么大型猛兽,一路上也算是有惊无险。
当时他作为一个生面孔来到汗桑姆镇确实感受到了一些异样的目光,不过他那时候看到有人类社会正感动得一塌糊涂,根本就不在意这些。
岛上随时都会有陌生人到来,后来罗岚才了解到,当时人们对他指指点点是因为他浑身破破烂烂的看起来像个疯子,而不是因为他是一个生面孔。
因特尔当时见到罗岚的时候,看这个人瘦瘦啦啦的着实有些可怜,于是就留他在码头装卸货物,然后给了他300贝利作为当天的工钱。
自此后,罗岚就一直留在了这里,虽然个子不大,但是有力气,特别是体力贼好,别人装卸两袋,他能装卸三代,因特尔也乐得长期雇佣这么一个勤快的小伙子。
“给,拿去擦擦吧。”
因特尔大叔笑着递给罗岚一方毛巾,后者接过开始擦拭身上的臭汗。
“这是你今天的工钱。”
罗岚接过,数了数,笑道:“大叔,你是不是弄错了,我今天怎么多了500贝利啊。”
“哈哈哈,没给错,没给错,你在这里差不多干了2年了,多的就当做给你的奖金吧,拿去买点好吃的。再说了,自从有你帮我的忙之后,装卸货物的效率差不多提升了20,这些钱也是你应得的。”
因特尔爽朗大笑,他确实很喜欢这个为人,性格,各方面都不错的小伙子。
“那我就不客气了。”罗岚也不矫情,把钱收下。
“天色不早了,快回去吧。”
……
回到家中,把昨天留下的饭菜吃过之后,又休息了半刻钟,才来到了自己diy的简易演武场。
这里有木桩,有石料,还有一些专门练习走位的梅花桩。
这是他平时练剑的场所,就算白天劳累了一天,回到家里也不敢有任何松懈。
剑魔的传承,是他以后能够立足这个世界的唯一凭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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