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井底斗法(2 / 2)

在陈默的视野中,此刻这个直径近三百米的空旷井底,战斗格局却是另一番景象。</p>

四个小头目,两个精英生物。</p>

余乐、李悦、昆泰、和那名手持火精珠的三阳门弟子,无疑都属于小头目层次,暂时还没有人表现出大头目实力。</p>

虽说秘境环境压制了修士实力,但由于修士的战力,普遍强于陈默之前在其他世界,所接触的同级生物,因此这三人仍可以算作小头目。</p>

姚丽、陈默两人,则可以看作是精英生物。</p>

但因秘境环境压制了修士的实力,陈默却没有受到影响,因此从生物评价角度来说,陈默现在差不多可以算作变异精英生物层次了。</p>

这些修士的普通攻击,伤害普遍在60点以上.</p>

即使是那头重甲火龟,吐出的一颗颗小火球,即使攻击不强,伤害恐怕也在20点左右。</p>

陈默不断分析着场上局势,他必须要小心处理。</p>

分析的过程,首先是确认将哪一方作为主攻对象。</p>

昆泰面对的敌人,姚丽和李悦。</p>

二女的战斗力,相较于昆泰,虽然形成了压制,但陈默稍稍分析后,便放弃了作为主攻对象。</p>

原因便在于那头火龟。</p>

此龟可谓是攻防一体,不断替昆泰抵挡伤害,却始终不见受伤虚弱,显然体质十分强悍。</p>

而这名三阳门弟子,在面对余乐之时,同样感受到了巨大压迫力,进而召唤出了只豹状灵宠。</p>

这在陈默看来,无疑更容易攻略。</p>

且余乐控制的女魔偶,实力似乎还要在李悦的魔偶之上。</p>

确认好主攻方向后,陈默当即便向余乐表达了自己的战斗计划。</p>

他先对那只毛发耸立小豹,施展了反向卑鄙者念力罩,又对余乐控制的魔偶,施展了反向腐蚀球。</p>

治疗她伤势的同时,还为其增加防御力。</p>

“咦?”</p>

余乐能够清晰感受到,在陈默的法术下,这个魔偶刚刚因为玄火链和火球符造成的伤势,竟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好转了,并似乎强化了魔偶的铜肤铁骨体魄。</p>

使其在修士眼中,本就已经十分惊人的体魄,进一步获得了提升。</p>

这不由让他惊疑出声。</p>

没有想到,这个灾魔,竟然是如此能力,能够让其他灾魔获得强化,这可是相当少见的特殊灾魔。</p>

修士因为功法体系的原因,除了极少数修士,通过功法搭配,修成所谓的合击之术外,根本不会出现类似情况,做他人嫁衣。</p>

毕竟修士的追求理念,乃是长生不老。</p>

讲究的人定胜天,崇尚的是个人逍遥。</p>

而天灾者们,却是一群苦苦求生的战士,为了生存不择手段,且自身没有固定的进化体系,需要相互配合的情况,可谓频频发生,产生类似于陈默这样的念力辅助者,也就不奇怪了。</p>

有了陈默的背后辅助,余乐原本的担忧,顿时放下了许多。</p>

火精珠内虽然储存着庞大灵力,但若是自己的魔偶,也能够不断强化治疗,他无所畏惧。</p>

想到此。</p>

他当即操控魔偶,一跃而起,目标直指这名正在操控火精珠的三阳门弟子。</p>

此人见余乐竟仍没有退缩意思,不由一愣,随即便是冷笑。</p>

既然如此。</p>

即使自己拼着消耗掉这颗火精珠代价,也要将这些合欢宗之人永远的留在这里了。</p>

他轻拍灵宠脑袋,小豹心领神会。</p>

一声低吼后,小豹飞扑而起,速度可谓相当惊人,丝毫不比余乐控制的魔偶慢。</p>

两者在空中短暂交接。uu看书</p>

魔偶被小豹划破两条伤口后,被一脚蹬开,魔偶则在余乐的控制下,强行停下了反击,因为陈默交代的时间还没到。</p>

“可恶。”</p>

余乐侧目余光看向陈默。</p>

若非他刚刚特意叮嘱,必须要数到十五才能攻击,自己的魔偶也不会白白受此攻击了。</p>

直到陈默释放了念力弹技能,他的魔偶伤势不但再次愈合,速度也提升了些许,他才彻底打消了疑虑,变得兴奋起来。</p>

控制魔偶,乃是合欢宗特色秘术。</p>

将灾魔降伏控制,仅仅只是控制魔偶的第一步而已,代表着此术的最初阶段。</p>

接下来。</p>

待成为真传弟子后,还要将魔偶放置祖师堂的灵池浸泡,进而获得大幅度全面强化,再之后,则需要像金丹修士祭炼法宝一样,与魔偶日月双修,直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心念如一,成为类似身外化身的存在。</p>

魔偶会随着修士的提升,不断增强。</p>

现在余乐依靠陈默,竟提前体会到魔偶的进化状态,这无疑会降低接下来魔偶的提升难度。</p>

这怎能不让他感到兴奋。</p>

“哼!”</p>

这名三阳门弟子,发出了一声冷哼。</p>

以九阳真火诀启动的火精珠,终于在这名三阳门弟子操控下,解开了封印。</p>

霎时间,整个井底内的温度,都似乎提升了一截。</p>

周围那些被镇魔锁链束缚的骷髅怪物,本能的做出躲避姿态,背对此珠,蜷缩成一团。</p>

陈默见此,不由脸色一变。</p>

“大头目?”</p>

这个宝物的威势,显然已经超出了小头目范畴。</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