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垄断(1 / 2)

 对于马丁的提议,郑芝龙一时难以厘清其中的利弊,沉吟不决。

马丁摆出一副助人乃快乐之本的姿态:“我所说的合资公司,就是以这艘船为根本,两家人各出一半的船员及军饷,让这艘船在南海专事劫掠刘香及佛朗机人的贸易船只,这对于削弱刘香的势力,大有裨益。”

劫掠佛朗机人不足为奇。

在郑芝龙起家之际,便是通过持续不断地劫掠西班牙人的商船,积累起了第一桶金。

而刘香与佛朗机人同穿一条裤子,打击佛朗机人,等于变相打击了刘香海贼团。

现如今中左所虽以收保护费为主,但并不代表他们金盆洗手,不干这种无本生意。

这也是郑芝龙对于马丁的提议不太感兴趣的原因所在,他自己就能做的买卖,何必多此一举,找一个分赃的合伙人?

马丁看看郑芝龙的神情,明白他在想什么,当下补充说道:“郑将军已是朝廷将官,若是被人发现中左所的战船在海上行使这般勾当,恐怕甚为不妥,届时言官参上几本,就算朝廷不予责罚,熊大人的脸面也不太好看。”

这也是实情。

有了官身之后,郑芝龙行事自然不能像从前那般肆无忌惮,否则传扬出去估计这个官位不保。

马丁继续往下说:“但是若是我们合伙办一家公司,事情就变得极为简单。公司可以选址水头,我们在那里搞一个母港,不公开咱们的身份,对外宣称是贸易公司,可谓神不知鬼不觉。就算朝廷追究起来,我也可以一力承担,说这个公司在我的名下。这样郑将军不就没了后顾之忧了吗?”

水头靠近海边,不难找到能够让这艘船停泊的地方。

若是此前马丁未经郑芝龙的允许,胆敢在水头私设码头,不出三天就会船毁人亡。

把郑芝龙拉拢过来后,马丁便可名正言顺地拥有自己的港口和船只——哪怕一半的股份是郑芝龙的。

经马丁这么一说,郑芝龙才有些动心。

只不过说了这么多,马公子与自己非亲非故,为何要这样帮自己?

这对他又有什么好处?

郑芝龙可不是几句好话就能欺哄之人,他觉得马丁此举必定另有所图。

“但不知马公子有什么条件?”

马丁不能提太多的要求,以免此事谈崩,但又不能过多让步,以免对方起疑。

这内中的度,很难把握。

面对郑芝龙的提问,马丁整理一下思路,不疾不徐地回答:“刘香是我与将军的共同敌人,若不将他翦除,你我都寝食难安。但是说到底,刘香对于白马庄的威胁,要远低于他对中左所的威胁。因此,成立这样的合资公司,对于郑将军的好处更多一些。”

铺垫了这么多,马丁终于提及自己的要求:“我想在水头经营两艘海贸船,希望郑将军能够多加照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