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途中救人(1 / 2)

隋末暴徒 剑关南山 0 字 8个月前

 突厥牙帐在位于今天蒙古国境内的哈尔和林地区,再过六百年,一直到忽必烈南迁之前,这里都是蒙古帝国的首都,十三世纪世界的中心。

哈尔和林的兴盛从窝阔台建都一直延续到了明末崇祯时期,最终消亡在鞑靼各部内战中成为一片废墟。

大业三年四月,李元恺单人匹马从辽东泸河堡出发,过境奚族领地,抵达位于今天内蒙古自治区的西乌珠穆沁旗,从这里跨越大漠前往突厥牙帐。

奚族首领比利亲自将李元恺送出境,并且还指派了两名向导,带着他骑上骆驼穿过大漠,耗时将近一月,才到达肯特山,也就是汉朝时期的狼居胥山。

汉武帝元狩四年,大将军霍去病追杀匈奴至此,创下封狼居胥的丰功伟绩,此后华夏汉人武将莫不以此为毕生追求。

两名奚人向导在此与李元恺道别折返,李元恺瞻仰了一番古战场遗迹之后,顺着克鲁伦河一直往西而去。

走到这里,就能碰到大大小小的突厥部落,凭着一口流利的突厥语,李元恺再也不怕迷路,偶尔有不开眼的突厥人认出他是汉人,觊觎他携带的兵器和财富,也被他狠狠地教训一番,为了避免惹麻烦,倒是极少下杀手。

通商金令是唯一能够在草原证明他身份的东西,可惜留在泸河堡交由程咬金和术里兀掌管。

顺着克鲁伦河一直往西,在沿河的最后一个部落进行补给,又换了两匹马之后,李元恺加快行进速度,往西北方向赶去。

启民可汗得知大隋天子将亲临突厥牙帐,诚惶诚恐地发动全体部族,要修建一条从榆林直通牙帐的驰道。

榆林并非今天的陕西榆林市,而是今天内蒙古呼和浩特东郊的榆林镇,在当时,这里是大隋榆林郡治所,一个偏僻荒凉却又十分重要的北地边城,紧邻黄河岸边。

榆林距离突厥牙帐的直线距离有一千公里,驰道建设有一千五百公里,在当时,这条三千多里长,宽百步的御道可谓是出现在漠北草原上的神迹,堪称当时的“草原高速”通道。

五月中旬,辽阔且孤寂的草原上,李元恺驱使两匹骏马从东边赶来。

头顶烈日炙烤,李元恺骑着马爬上一处高坡,拉下面巾,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手掌遮光朝四周眺望,辨别一下方向。

水囊里的水已经喝干,只剩下一点硬邦邦的肉干,他已经四五日都没有碰上突厥牧民,孤独地行进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

扯了一把绿草塞进嘴里嚼着,撕咬肉干补充一点体力,也让马儿休息一会。

“得找个人问问这是走到哪儿了,万一跑错了地方可就麻烦了”

一屁股坐在草地上,李元恺皱起眉头嘟囔了一句,四周旷野除了低吟的风声外,没有丝毫人烟声响,安静得使人心慌。

这次西入草原他没有带任何人,辽东郡泸河堡的生意需要信得过的人打理,就算程咬金接任戍主,也需要人手帮忙。

再说李元恺也有自知之明,现在的自己职低位卑,远未到有能力为下属谋官职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