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自在不自在(1 / 2)

 自打典老六在无量山不战而退之后,即墨秋就愈发瞧不起他了,虽然本就看他不起,但这并不妨碍他眉眼脸色之间流露出更多的不屑。

对此,典老六只当没看见,整天乐呵呵的,依然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这让即墨秋抱着乌枪从他后心口狠狠捅过去的想法越来越强烈,甚至到了不加掩饰的地步。

“真想就这么一枪捅死你。”

即墨秋如此说道。

典老六从来就没把他的威胁当回事过,只是嘿嘿一笑:“连只鸡都不敢杀,还想着提枪杀人呢,老子就是把脖子洗干净了伸在你面前,给你把菜刀你敢剁下去?”

即墨秋咬着牙恨恨说道:“你去洗。”

“成啊。”典老六笑嘻嘻的:“老子从来都是跟娘们上炕的时候才乐意多洗上一遭的,洗完了,你陪我上炕?”

即墨秋那张秀气的脸蛋顿时涨得通红,怒声骂道:“少爷一枪扎死你。”

典老六是很喜欢与即墨秋拌嘴的,尤其是每每瞧见他那副咬牙切齿红着脸的模样,甚至比娘们还来得好看几分,就打心眼里觉得有意思。

练枪是极无聊的,总得找些有意思的事情来做做才能教人不觉得乏味,把即墨秋激得红脸咬牙就是件相当让人快活的事情。

那杆乌枪还是背在即墨秋背上,不与人比试的时候典老六是从不会碰的,擦洗打磨全由他来。

练枪的人不少,却从没哪个枪师乐意使这般通体刚硬的乌枪,这种自枪尖硬到枪杆的玩意儿是极不受他们待见的。

枪,上好的木头缠上乌丝,再裹上一层麻绳,表面染红缀上朱絮,就会通体坚韧不怕刀剑。一柄好枪全看里头的木料如何,全铁打造的枪是没半点韧性的,使不出来活枪。

枪不活,也就不配叫枪了。

抖枪甩腕,才会出其不意。用枪者,该是万军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既如披星戴月,亦如猛龙过江,以棍长制人,使枪头杀人。而绝非拿一杆死板的铁物挥来舞去,这是最最下乘不入流的把戏。

典老六是不以为意的,他本就没打算练活枪,在他看来,真男人就应该学那霸枪,讲究一往无前的气势。

如那枪仙飞枪千里破城楼,才算枪道极致。

那大凉城头苏家剑魁使的霸道剑,就很对他的胃口,典老六觉得练霸道剑的人不多,就这么一枪刺死未免太可惜了点,该让他多活些日子。

所以还是先把江家那个不讲究的混小子捅死要教人痛快一些。

所谓江湖气运半斗不剩的说法典老六是从来不信的,他认为这就是那些家伙自以为瞧见了几分天机便故弄玄虚的说法,是拿来唬人的,尤其以丘涂那个写观天契的娘们最不受他待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