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九章 与狐族更新贸易协议(2 / 2)

第一,狐族得到的古圣遗训中具备附庸契约签署后的变化描述。</p>

第二,狐族观察过其他种族之前签署附庸契约的前后变化。</p>

第三,狐族亲历过签署附庸契约。</p>

知道附庸契约成立会在主族领地中有表现属于实操经验,没有经验的种族压根提不出这种问题。倘若狐族是从古圣遗训中得到的经验,这倒是对人族最有利的方向。如果狐族观察过其他种族签署附庸契约的前后变化,考虑到狐族曾经以“不要让本族做人族的第一个附庸”为由推脱,它们对人族领地的观察很可能十分细致,前不久接收长江柳族为属族,其变化很可能被狐族观测到了。</p>

如果它们观测到变化,而不在先前的交流中予以表露,那就是有特意欺瞒的选择。选择欺瞒,便意味着不可控,并且高概率不利于人族。</p>

如果它们亲历过签署附庸契约,那就更不用说了,不论狐族是作为主族还是作为属族签约,都意味着这段关系中插不进一个人族。</p>

不仅插不进,由于人族提出签署附庸契约,原本的交易关系也可能受到影响——这是最糟糕的了。</p>

如果说这些额外推知的消息还糟不到哪里去,那么狐妖的提问本身也是一手好牌。人族只有接收长江柳族的附庸经验,光是附庸契约成立会影响领地都是这段时间才开始研究,压根拿不出在领地建设上规避痕迹的方案。</p>

不论狐族是真心归顺还是假意推诿,就算李俭现在假装能够解决问题,等到签约时发现领地发生变化,狐族依旧可以闹将起来,脱离附属关系——这很简单,只需要在金丹契约中加上一条就行,作为验证条款,一旦不成立,条约立刻作废。</p>

以李俭的脑子,能够立刻想到的办法,也就只有在附庸条约中写明,领地中枢绝不表现出接收狐族为属族的样子——但没有样本,没有人敢赌这样做有效,没人敢赌金丹契约的明文条款优先级是否比金丹契约融入领地流程优先级更高。</p><div id='gc1' class='gcontent1'><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 catch(ex){}</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