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拍卖行和救阿沅姐的办法(1 / 2)

 沈冬素心生感动地道:“既然如此,不管这三年发生什么,我都会和你同舟共济。”

凌墨萧伸手揉揉她的发:“别怕,我不会让你有事的。”

沈冬素急道:“你也不能有事!”

凌墨萧轻松一笑:“你放心,便是本王真出了事,与你的承诺,也有人兑现。”

沈冬素急道:“我在意的又不是这个!”

“那你在意的是什么?”

“是你!”

回答的太快,两人都有些没反应过来,沈冬素觉得自己的脸肯定红的像胭脂。

可看着凌墨萧,他的耳尖也红的通透,连脖颈都染了一层樱花似的颜色。

她赶紧转过头不敢再与他对视,平息了一下情绪后道:

“王爷,您上次提的生意,妾身有些想法。”

她深知凌王会看上她这个小村姑,来配合他演这场大戏,让她做假王妃。

除了机缘巧合,还有就是看重她的能力。她的医术,她会做生意,既然如此,那自己当然要做好本职工作。

在这三年里,帮凌王挣银子,尽全力协助他。

之前她觉得,只要自己做好分内的事,三年后就能全身而退。

现在看来却不行,老板连一万两黄金的赏赐都付不起,真要倒台了,三年后和离时能付得起她的‘赡养费’吗?

想让老板有钱付,首先老板不倒台才行!

所以,在和皇后太子这场战斗中,她便是有十分力,也要努力出十二分才行!

幸好知道现在最强盟友是皇帝,否则她真得早做计划,救出阿沅姐之后就远离京城这个是非之地。

凌墨萧对她态度变化如此之快,除了心中暗道一声,没良心的小丫头。

嘴上却没说什么,到现在为止小丫头对他的感情,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

若是以前,小丫头在乎的只会是银子,现在,已经开始在乎他的安危了。

所以凌墨萧也不逼她,听她说生意,那便说生意。

“哦,你想到了什么?”

“王爷听说过拍卖吗?”

凌墨萧点头:“听过,常有商行获利奇珍异宝,因数量稀少,而买家众多。”

“便用拍卖的方式来出售。”

其实他听过最多的是某青楼花魁卖拍梳拢,但这话他自然不能跟沈冬素说,万一被小丫头误会,他喜欢去哪种地方怎么办?

沈冬素眉飞色舞地道:

“我想到的生意就是,咱们开一家拍卖行,即可拍卖自有的商品,也可以承接租给商行拍卖。”

“像光州的香水、香膏、精酿酒、药物这些东西,量少且贵,正适合用于拍卖。”

“能参与拍卖的自然都是京城的勋贵富商,往来间打探消息极为容易。”

“王爷觉得如何?”

凌墨萧眼睛一亮,此法确实可行,他在京城还有一些产业,也不需要投入什么资本。

点头道:“好!拍卖行的事便全权交由你来,你需要什么人手物资,跟甲四说。”

沈冬素瞬间有了被老板信任,放手一博的干劲。瞌睡都没了,恨不得立即去书房写企划书。

幸好被凌墨萧阻止:“先睡觉!再重要的事,也等睡醒再说。”

这里的卧室没有拔步床,是一张标准的夫妻床,这可跟在路上敷衍一下不同,两人可是要在这里住很久的。

她期期艾艾地道:“我去找张小榻。”

凌墨萧拦住道:“不可,府里管事的嬷嬷是从宫中出来的,我们若分床睡,她一眼就瞧得出来。”

“就像在王府时一样,睡两床被子,只要你睡相好,本王绝不会越界。”

沈冬素率先爬到最里面,抱着被子道:“我早说了,我的睡相好极了!”

但她忘了一点,那就是天气热起来了,她又不能只穿小衣,穿的严严实实地睡觉,半夜总踢被子。

凌墨萧起来给她盖了好几回,恨不得压在她身上,将被子给压紧了。

真是个折磨人的小丫头!

翌日一早,沈冬素起床后惊喜地发现,纪绣娘一行到了。

对此她是真的很高兴,让她跟宫里来的嬷嬷打交道,她太不自在了。

还是纪绣娘做内院嬷嬷,她安心些。

对此纪绣娘略显惊讶和欢喜,她以为王妃入京后,会极力掩饰自己出身农户的事。

她们这些老人都打发的远远的,没想到王妃一点都没变。

除了原先的那些婢女,沈冬素还看到一个眼熟的姑娘,这姑娘跟她一样高。

长相清秀,眉眼间英气十足,气质也跟别的女子不一样,她行动飒爽,做事干净利落。

正是有过一面之缘,假扮她登般的那个女护卫。

凌墨萧亲自介绍:“这是月见,身手不错,以后她是你的贴身婢女。”

“不论你去哪里,一定要带着月见!”

女版甲十八,幸好小姑娘没按号码取名字。

月见干脆行礼:“参见王妃。”

沈冬素忙笑问:“免礼,听说你落水了,可安好?”

她上前携月见的手,小姑娘手有些粗糙,掌心都是老茧。

她当然不是为了摸人家小姑娘的手,而是悄悄给她号脉,确定她并没有伤病。

月见有些受宠若惊,也不看沈冬素,低头道:“奴婢很好,多谢王妃关心。”

凌墨萧去外院和庞先生议事,沈冬素则准备写拍卖行的企划书,看月见有些无措地站在旁边。

她笑道:“你不必拘谨,你也是从光州来的,自是知道我出身农家。”

“你的规矩礼仪,比我都强。在我面前,不用这般拘束。”

月见明显没料到王妃是这样的性格,她以为农家出身的王妃,会小心翼翼、胆小惊惊。

可王妃落落大方,待人可亲。

月见对自己的差事,突然有了兴致,保护这么美丽娇小的王妃,还真是美事一桩呢!

沈冬素本来是用炭笔写企划书的,可想到这么重要的文件,炭笔很容易涂抹消失。毛笔她实在写不好。

便给自己的贴身婢女加护卫,下了第一道指令:“月见,你能帮我取几根鹅毛吗?”

“要羽尖上最大的那几根。”

月见虽疑惑,但并没发问,很快照做。厨房没活鹅,但别院湖中养了几只看家鹅。

抓住它们拔毛,还真要点功夫。看家鹅的本事,比狗还野。

很快月见拔了十几根鹅毛送来,沈冬素当着她的面,动手做鹅毛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