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p>
砰砰!</p>
县衙后院,唐颂手持驳壳枪,瞄准不远处墙上刚画出的靶图,冷静地扣动着扳机。</p>
这当然是唐颂第一次摸枪,但小六子在张牧之手把手教导下,练就了一手好枪法,他的记忆经验唐颂照盘全收,只不过身体是自己的,肌肉记忆全无,唐颂相当于站在小六子的肩膀上重头开始。</p>
刚开始的时候,唐颂打出的子弹连靶盘都碰不到。但开了十几枪之后,小六子的记忆经验融合现实,唐颂开始渐入佳境。</p>
也许在枪法这件事上,唐颂自己也有些天赋,从三十枪开始往后,唐颂基本上每一枪都在九环以内了,这让唐颂颇为亢奋。</p>
来到这草莽并起的民国乱世,任务不任务的不说,一手好枪法绝对是唐颂安身立命之本,靠谁也不如靠自己,这是自古颠扑不灭的真理。</p>
毕竟是第一次开枪,打了七八十发子弹后,唐颂的手臂就有些酸痛了,这驳壳枪的后坐力还是不小的。</p>
“小六子,枪法退步了!”身后传来张牧之的声音,还准备接着开枪的唐颂停了下来,回头叫了声“爹”。</p>
“怎么回事?最近练枪懈怠了?”张牧之目光严厉问道。</p>
“有点儿。”唐颂只能如此说,毕竟他的枪法比起原本小六子的枪法是还差点。</p>
但作为一个第一次摸枪的人来说,能有这样的枪法绝对算得上是天才。</p>
“从今天开始,每天必须打够两百发子弹!”张牧之严肃道,“子弹我让老二给你准备,你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练枪,听到了吗?”</p>
这正合唐颂心意,勤能补拙,要是真能练就一手好枪法,他心里也就更踏实了。</p>
见唐颂满口应下,张牧之面色稍霁,道:“这是个吃人的世道,能保护你自己的,只有你手里的枪。爹虽然想要送你去留洋,但不管走到哪儿,你都得枪不离身。”</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