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十六章 军火礼包(2 / 2)

但具体有哪些不一样,这就不能细说了,你要问的话就是商业机密,肯定是无可奉告。

总之简单来说,如果李唐军想要办置一个神机炮营,全套装备加上外聘训练军官统共也就一万贯,然后再买一个营的神机箭、一个营的梨花枪和一个营的手榴弹,三个营的全套装备置办价钱和训练费用加起来不多也是一万贯,比起赎买俘虏的十万贯总价而言,是不是便宜太多了?

不过,既然要跟天凤军这边做军火生意,自然也是要签一份附带的协议,内容倒也简单:李唐军与天凤军一旦达成交易,便会进入军事互助关系,在此关系之下双方各为不结盟的军事盟友,须得承认双方的军事存在和实控区利益;李唐军在接收了天凤军的武器装备以后,须得留下人质(要么是李秀宁、要么是李世民),在双方军事互助关系结束以前不能互相攻击;对于天凤军提供的军事装备,在两年以内允许李唐军进行不公开的研究,但不能进行公开仿制,两年的质保期结束后,李唐军才可自行仿制;在军事互助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必须开放边界并允许经贸往来;此外,对于本协议的一切解释权归属天凤军所有。

对于这个协议内容,里面的知识点倒也十分好理解,比如说“承认双方的军事存在和实控区利益”这一条,说白了就是让李家承认天凤军对整个华北、华中地区的实际控制,而他家李唐军的实际控制区,只能是苇泽关以西,以太行山为实际分界线的山西部分地区。

然后什么留人质、不互相攻击、开放边界并允许经贸往来这些都容易理解,倒是柴绍有些蒙头蒙脑的来问,为什么既说允许李唐军研究,却又不许仿造,还定下一个两年之期,对于这个问题甚至都不用房玄龄开口,李秀宁便替他做了答:“想来两年以后,天凤军应该会有更加厉害的武器,如此也才许得那时我李唐军可以自行仿造。”

由于这个时代的人绝对没听说过“橄榄枝”的典故,所以也就难免李世民和柴绍,甚至包括李秀宁在内,三人都被这从天而降的军火大礼包给砸得晕乎乎的,差一点脑子就不够用了。

当然房玄龄这边也没准备故意下套坑人,只是建议以李唐军的势力范围还有拥兵情况,要说每样军火就买一个营做作样子肯定是不成的,因此给出的配置建议:新建火器部队可分为三期,第一期为两个神机炮标营、一个梨花枪加配手榴弹标营和一个神机箭配手榴弹标营;第二期为两个神机炮标营、梨花枪配手榴弹和神机箭配手榴弹标营各四个;第三期可根据李唐军的实战需求再行调配!

神机炮作为超远程打击的单位,独立成营这个事情就不用多说了,而梨花枪配手榴弹实际上改组的也就是传统步卒,神机箭配手榴弹则改组的是传统弓兵,这样一来便可以让一支军队具备了陆域作战的全属性能力。

至于说总的价钱其实也不高,也就是十五万贯而已,并且房玄龄表示这个十五万贯的总价还可以分期付款,首期只要支付五万贯便可得到两个神机炮营、一个近战营和一个远程营的全套装备和专属训练,后面的十万贯可分两期或者四期慢慢来支付,甚至天凤军这边都不会要额外的分期利息。

此外,对于帮助李唐军训练火器部队的这个事儿,也有两套方案:一是天凤军派出一个教导营去晋阳为李唐军训练三个月的部队;二是李唐军派出三个营约一千二百人的部队来黎阳,由天凤军直接训练。

而且,根据房玄龄提供的解决方案,如果是李唐军派人来黎阳的话,还有一个附赠的小礼包:这一千二百人只要俩肩膀扛着张嘴过来就行,他们的吃穿用度包括训练用的装备和火器都将由天凤军提供。

简而言之,只要李唐军敢派人来,天凤军这边不介意帮助他们打造出一支“凤械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