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昨天被提醒了一下,他不打算节外生枝了,先熟悉一下环境,立刻去找土著部落搞到红心草,再考虑其他。
三个小时后,普格尼平原边缘,迪拉莫市。
炙热的阳光烧烤大地,狂风吹拂,阵阵黄沙扬起,绿色的仙人掌耸立。
远处,可以看见一个赤红色的峡谷,穿过这个峡谷,就真正进入了普格尼平原腹地。
迪拉莫市原本是一处淘金点,80多年前,曾经有十数万的狂热淘金者涌入这里。
他们中有人一夜暴富,有人横尸街头,当时金矿被发现时,这里极度混乱,各路匪徒在这火拼,试图先捞一笔。
经历过一场充满血腥与死亡的狂欢之后,政府接管了这里,但不少人也留了下来,这里渐渐发展成了一个小城市。
马匹,是这里最方便的交通工具,牛仔是这里的常客,火枪是这里的习俗。
当地还有决斗的传统,不是那种背对背数一二三的绅士决斗,而是比谁掏枪快,射得准,生死只在零点几秒内就决定。
一手好的枪法,灵活迅捷的拔枪和枪斗术,足以为你赢得一片掌声,甚至火辣女郎的青睐!
不要小看普通枪支,经过蒸汽联盟的改良后,左轮手枪威力不俗。
一阶超凡者虽然比普通人强壮不少,但他们连灵能覆盖体表都做不到,多挨几枪,照样会被普通枪支打死。
那怕是二阶超凡者,可以将体内灵能导到体表上形成防御,可也不能无伤抗住枪械的射击,要是被十几把枪扫射,同样有被打死的风险。
当然,普通枪支对三阶超凡就没什么用了,他们已经可以灵能外放,形成灵潮罡风,需要原力枪械搭配猎魔弹、穿甲弹等特殊弹药才能对付。
不过这里的牛仔或匪徒中同样隐藏着超凡者,这里的常见超凡职业有【枪斗士】,【格斗家】,【骑士】等。
这里的人大多数以放牧为生,有时候也会兼职赏金猎人的工作。
当然,如果迫于生计,偶尔做上一两票买卖也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
雷恩此时,已经踏入了迪拉莫市的地盘,没有铁轨穿过平原腹地,从这开始,就需要坐马车了。
他戴着牛仔帽、穿着夹克衫、搭配蓝白色牛仔裤,黑色马靴……完全就是一副牛仔的打扮,走了一会儿,他看到了一个酒吧。
门牌上写着“火鸟酒吧”,他推开只剩半截的木门,走进其中。
一瞬间,似乎有不少目光扫视过来,又马上收回。
酒吧里面十分吵闹,烟草味混杂着酒水的味道,一片乌烟瘴气。
喧嚣与喝骂,女郎的娇笑与酒客的大喊,形成了一曲独特的交响乐。
甚至有一对男女当众在椅子上做了起来,周围人见怪不怪,最近这里乱得不像话,这种鬼地方,能爽快一天是一天。
酒吧一侧的墙上,还挂着一排排通缉令,用素描画出的罪犯肖像,下面还写着悬赏的金额。
只有寥寥几个,有着黑白照片,但都很模糊。
别指望能通过这种画风奇特的通缉令知道罪犯的长相。
瞧见这一幕,雷恩笑了笑,来到吧台前坐下:“一杯啤酒!”
“这是对外乡人的欢迎,第一杯我请了!”
大叔模样、身穿白衬衫、黑马甲,留着两撇小胡子的酒保送上一大杯啤酒,微笑说道。
“你怎么知道我是外乡人?”
雷恩瞥了眼自己的衣着,就是这里常见的牛仔打扮,没什么特别的地方。
酒保哈哈一笑:“口音,还有,这里的牛仔一般都把枪插在裤兜里,而不是藏在皮夹克口袋中。”
微微一怔,这是好意的提醒,雷恩把夹克里的左轮手枪掏了出来,插在裤兜里,露出枪托。
一瞬间,酒吧里偷偷打量他的人纷纷收回了目光。
“谢谢提醒!”
雷恩道谢,虽然不怕,但被这些人缠上也不是什么愉快的事,
“不客气,需要情报服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