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二章 妥了,可以抓人了(2 / 2)

然后不久,又有人上前结账,依旧不开发票。

门外几个汉子又走了进来,问道:“如何又不开发票?商税之法,你可识得?此番可是要罚款的,如若再犯,就要拿人下狱问罪了。”

柜台内的掌柜倒是不疾不徐,慢慢说道:“大掌柜的不叫开。”

汉子也不发怒,拿出三张发票,拿出一支笔放在口中舔了舔,开的是罚单:“拿好,此乃罚单,交税之时一并带到商税监衙门里支付。此番罚款五贯!”

罚单被放在了柜台之上,柜台内的掌柜也就抬眼看了一下,结账的人又来了。

开罚单的汉子倒也不急,又拿出一本东西,翻看第一页,开始记录:潘家酒楼,四月十三日午时二刻,收客酒菜款四百六十钱,未开发票,再犯,罚款五贯,已开具罚单。

然后左右汉子还把刚才结完账正要出门的客人给拦住了,在门口又问了一会儿,一边问一边写。

门口刚忙完,门内柜台又在结账,又没有开发票。

这回几个汉子也不进门去质问了,直接在门口拦住结完账的客人,开口说道:“劳烦一下,我等乃是开封府商税监的衙差,请问尊姓大名?家住何方?”

客人闻言一愣,不明所以,连忙紧张说道:“我可没有犯法……”

汉子有礼有节,还拱手作揖,说道:“放心放心,只是记录一下交易过程而已,可不是寻兄台麻烦,就是问问兄台哪里人,在此花费多少钱,如此而已。”

“哦,好说好说,在下梁东,家住第一甜水巷与榆林巷的交差路口,就在观音院西北,与几个好友在此花费了六百三十钱。”

“刚才潘家酒楼在你结账之时可有给你开具发票?”

“发票?什么发票?”

“就是可以给你一个什么凭证?纸的,上面写你在此吃饭花了多少钱?”

“吃饭哪里还要什么凭证,没有没有,给钱就是了,那掌柜的还给我少了十个钱呢,没有什么发票……”

“嗯,你说的可都属实?”

“属实,这有什么不属实的,吃顿好饭,我还能说假?”

“兄台识字吧?”

“识字,一般字都还算认得。”

“你看看我这写的与你说的是否一样?”

“我说你们官府也是,还专门派人花费笔墨记一些这般没有用处的事情,记下来有何用?”

“属实的话,劳烦兄台签个字,画个押。”

“啊?签字画押?这般事情,有必要吗?”

“劳烦一下,字你也认得,可不是乱写乱记,上官安排的事情,我等也要交差不是?”

“好好好,给你签个字。”

妥了,笔录算是做好了。汉子只等这个字一签下去,转头就喊:“妥了,可以抓人了。”

商税监衙门,第一次抓捕行动,正式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