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商人招恨(1 / 2)

新顺1730 望舒慕羲和 0 字 2021-07-12

 第二日中午,刘钰又来到了距离高知城仅有一河之隔的那座小山上,陆战队已经在这里构筑了简单的阵地。

数百份抄写后的章,正在往热气球上装,升到高空,要趁着午时从海上方向吹来的风,把这些传单扔到高知城的城下町中。

那里,才是识字人口比例最高的地方。

雪花板的传单随风飘舞的同时,在浦戸城周边的村镇中,凭着通译们到处宣传那份檄告示,已经有四个识字且有志向的人,豁出了将来的性命,加入到了刘钰的宣传鼓动当中。

他们是真的相信仁义的,也是真的有救万民于水火之心的。

但人还是太少。

飘在海上的军舰也征调了大量的高素质军官生,大量的实习舰长、实习军官全都上岸,只留下的标准配置的舰队船员。

他们按照流程,正在各个村子烧毁一些贡赋表单、惩罚那些过手克扣的村头,这是三个矛盾的中的一个。

领主、连接领主和农民的村头,还有一个矛盾点在高知城的城下町中,那才是真正可能引爆农民情绪的引线。

一国一城制下,土佐藩只有一座高知城。高知城不大,就是个城堡,城是城、市是市,城在小山上、市在城之近。

武士们名义上对土地有所有权,但没有使用权,也不准住在村子里,只能聚集住在城下町。

商人们也很少住在村子里,偶尔有一些在村子里的商人,都是小商贩,那是属于民愤不大可以团结团结的。

真正能够引爆农民情绪的,是居住在城下町的一些高利贷商人。

按照大顺的说法,其实叫地主乡绅更适合一些。

纯粹的封建制,没有乡绅。

土地不能买卖,领主将土地分给农夫,农夫按照土地纳贡给领主,这是理论模型。

如果只是这样,理论上农夫只能恨领主压榨的太狠、恨一下村子里负责征税的村头克扣。

然而,随着商经济的发展、参觐交代制度的实行、农兵分离制下导致出现了一个纯粹的消费阶层,导致日本出现了一个畸形的统一市场,纯粹的封建制已经慢慢瓦解。

而幕府之前的一些政策,又加剧了这种瓦解。

在刘钰送地瓜以走私的那场大灾荒之前,幕府的财政就已经出现了困难。

为此幕府甚至停掉了参觐交代制,换取一万石的石高给幕府上缴一百石大米,以渡过严重的财政危机。

可参觐交代制度,是削弱外样大名的重要政策,幕府心里也清楚这么做是饮鸩止渴,所以还得想别的办法。

封建领主财政出了困难,商人就会发笑,不管东方西方,都是一样的。

而为了度过财政危机,幕府又不得不同意开发新田,鼓励商人参与投资开垦。

开发新田,需要资本。

有资本的商人垦田,如果无利可图不会去干,所以幕府允许租赁制,对土地买卖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自己瓦解自己的统治基础份地制。

刘钰对纯粹的封建制怎么造反,不是很熟悉这是大顺的一些人为了防止土地兼并所一直幻想的变种井田制,土地不能买卖,贡赋征收,供养士阶层。

但感谢幕府的改革,他在日本的农村终于找到了大顺农村的感觉,尤其是兼并土地的套路,熟悉无比。

商人放高利贷,农民穷的整天啃萝卜,借钱只能以地抵押。理论上不准土地买卖,可现实很难监管。

几年前的那场大饥荒中,还不起高利贷,很多人以很低的价格将土地质押给商人。

幕府政体之下,理论上不允许有乡绅地主,可这些放贷的商人只是披着商人皮的地主。

原本是领主、农民的二元关系,中间商也就是那些村子里的头面人物,多收一点,过手的时候多拿一点。

现在则成为了领主、商人地主、农民的三元关系。

理论上的公四民六之外,幕府既然承认了商人可以租佃土地,那么也就在法令上做出了规定,商人地主可以收取百分之十五的地租,这是合法的。

可就像是大顺规定了高利贷的最高利息一样,法令是法令,现实是现实,新兴的商人地主可不会只收百分之十五的地租。

稍微使使劲儿,公四民六的贡赋再加上商人地主的地租,尤其是土佐这种享保大灾荒最严重的地区,土地兼并已经很严重了,佃户的整体地租已经在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七十,已然和大顺最严重的一些地方差不多了。

五成地租的永佃制在大顺都可以成为“仁政”,刘钰在这边喊出了“三十税一、均分土地”的口号,诱惑力可想而知。

农民恨商人,也恨领主。

可对领主的恨意藏得很深,因为贡赋制度早已习以为常,农夫已经被制度化,认为贡赋理所当然,就盼着领主老爷开恩,少收一点。

可这些年随着商经济发展而新涌现出的高利贷商人、或者叫新兴地主,这才是农民切身的、最直观的恨。

封建社会,士农工商,是有一定民意基础的。商人富集财富的速度太快了,又不搞实业只搞放贷金融和囤地,招恨也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