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还是毁灭,这不是一个问题,是个人都会追求生存,只有生存下去,才能获得更好的将来,即便是一个废物也当为自己的生存而努力下去,若是死了便什么都没了,甚至是做废物的资格。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同样如此。
辽朝面对的是大宋不断的压力,不光是在兵力上的,在文化上,在经济上它都处于下风,这让辽朝有着极大的危机感,但他们同样有着草原民族强大的毅力与骄傲,因为契丹人曾经遭受过更加不幸的过去。
他们崇尚汉文明的统治,也崇尚大宋的经济蓬勃,所以他们仿制了大宋的交子建立了自己的官子,连名字都是那么的相像,同样的他们也任用汉人作为文臣,因为他们觉得这样能加强他们的统治。
事实上,是这样,辽朝开始使用官子之后,经济是得到了一点复苏,同样汉臣也起到了稳定的作用。
只不过他们忘了,这两样东西都是从大宋学来的,大宋比辽朝更加了解其中的秘密,甚至一些不为人知的隐秘,否则赵祯也不会打外儒内法的主意而悄悄推行法制建设。
为此大宋的皇宋宪法经过数次修改,已经日趋全面,而辽朝依旧是在使用已经被大宋早早淘汰掉的人情法,以人的因素为先决条件,这本身就是一个极大的错误。
汉家王朝法律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刑法特别发达,更为确切的说法应该是,法律的特性乃是以刑法为基础的法律样式。这多是为了警告以及震慑其他人。
而辽朝的律法却相对的更加在乎人情,比如一个人偷窃的是横行乡里的富人还是偷窃一个穷苦人家,或是一个契丹人偷窃的和一个汉人偷窃等等。
结果绝不一样。
这种差异造就了一种隐藏在民间的愤怒,公平的待遇是许多人追求的东西,当然更多的是弱势群体所追求的东西,汉人在辽朝的地位虽然被皇帝摆在了相同高度,可下面的人可不认账。
即便是大辽的相公是汉人又如何?
总不能把手伸到地方上管理小事吧?
而且汉人相比契丹人更加的心灵手巧,更加的会赚钱,种地都比辽人在行,唯一不如契丹人的也只有放牧了。
随着大宋的崛起,汉人在辽朝的生活也会变得好上许多,因为大宋的商贾总是会给汉人以实惠,或是多给一斤的粮食,或是雇佣他们帮工,价钱能让契丹人嫉妒的咬下舌头。
宋人商贾对汉人的照顾同样也引起了契丹人的民愤,双方开始或多或少的仇视对方,矛盾冲突开始加剧,甚至发生了群殴事件,但对此,辽人的官员完全是偏袒契丹人的,因为他们同族同源。
大宋的商贾遭遇过几次抢劫,这使得大宋的使者谴责过辽朝地方官员的不作为,但在辽朝的朝堂上却依旧没有多少人重视,他们觉得大宋的使者小题大做,难道大宋的商贾在大宋就不会遭遇抢劫?杀人越货的事情还少吗?
当然,不可否认赵祯的计划成功了,他巧妙的利用商贾的小手段,让宋辽之间的矛盾变成了汉人与契丹人之间的矛盾,辽朝可有着数量不少的汉人,一旦他们对辽朝失望,站在了大宋的一边,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1:1和0.5:1结果完全不同。
对于北伐,赵祯可是下了大功夫的,这不是在灭国西夏之后才被提上了日程,而是从赵祯登基开始便已经着手安排下了,愤怒是挑拨的最佳手段,这愤怒往往会成为矛盾的催化剂。
两府相公们完全不知道这件事,对于这些所谓的“正人君子”来说,诚意律己是基本的道德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