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一十六章战争来了(2 / 2)

宋缔 我欲乘风归 3363 字 2019-07-13

看着赵旭兴奋的发红的脸庞,赵祯非常满意,一个男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怎么能不接受军旅的洗礼?只要上过一次战场,便会种下一颗勇敢的心。

相比赵旭,赵昀更加熟悉火器营的一切,他在火器营中泡着的时间比在资善堂中的还长,朝中的文臣对这一点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首先他们知道火器营绝对忠于官家,谁做了皇帝便忠于谁,不会终于大宋的某一个皇子。

其次,一个并非储君的皇子喜欢格物,这个爱好实在是太好了,尤其是格物这东西还费脑子费精力,这样一来算是彻底把时间用在了别的地方,而不会去关注储君之位,自然是皆大欢喜,朝臣乐见。

赵旭还好一点在中军比较听话,并不乱动走,他知道自己现在该干什么,学习如何指挥才是他的要务。

而赵昀这小子早已消失在了神卫军中,他和李酒两人正在钻研如何使火枪和长枪配合的天衣无缝。

赵祯给出的搭配让这小子改变了很多,尤其是在战法阵形上,虽然还是沿用火枪手和长枪手,可除了这两样其他的便被改的面目全非,当然其中还是有些地方适合大宋的,比如火枪手并不是排列在大军的后侧而是直接站在军阵的最前方。

赵昀给出的结论非常现实,火枪手的火枪最擅长的就是对远处的敌人发起连续的攻击,与其让他们在后面,不如顶在队伍的最前面,当敌军扑面而来的时候,以强大而连续的火力迎头痛击敌人,这效果绝对要比把他们安置在后方要划算的多。

长枪手安排在火枪手阵地的四个角上,一旦敌军接近到足以威胁火枪手的距离,身着重甲的长枪手便要发动进攻,以此掩护前军的火枪手。

并且火枪手要在这个时候换上刺刀进行冲锋,以免误杀友军,长枪手的长枪完全能组成一道枪林阻止地方骑兵或是步兵,而这个时候冲锋而来的火枪手便可用手中的刺刀进行屠戮。

火枪上装备刺刀之后,长度和威力与短枪相同,最合适与长枪手高低搭配,冲锋带来的加速度完全能让他们成为短距离冲杀的王者。

面对李酒佩服的眼神,赵祯是哑口无言,不得不承认赵昀这小子确实继承了自己的灵活思维,从不拘于保守的思想。

至于灵儿,现在已经成为军中的医官,大宋的南丁格尔,她换上了白色的救助服,带着面纱犹如军中的守护女神,整日带着侍女和军中的护兵医官进行消毒和医治病患。

一路走来多少会有人发生疾病和水土不服的症状,这对战斗力和气势都是一种极大的削减,而有了医官和护兵,便有了一定的保障。

最少灵儿身为一国公主的高贵身份帮助厮杀汉们的军帐进行消毒,多少让军中将士触动良多,纷纷夸赞她的仁慈和贤惠,当然赵祯知道灵儿这么做多少有点为自己的未来小家捞取名声的目的在里面,但这已经是她一个女子能做的最好的了,谁让她是天家的女儿?

赵祯带着三个孩子出来,也有一些私心,为太子赵旭竖立一个更加高大巩固的形象,为赵昀找一个好出路,为灵儿某一个好名声,这些都是一个身为皇帝的父亲能做到的最好程度。

再多他也没办法给予这帮孩子,剩下的却要靠他们自己去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