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4 ?声名鹊起(2 / 2)

在骆天明的建议下,洪锦宝将影片压了几个月,在五月份才正式上映。

影片刚刚上映,立即得到了大片的好评,骆天明一片成名!

香江由于环境特殊,古惑仔特别多,这些人大多特别推崇暴力。

受他们的影响,连普通香江民众,也都非常推崇能打的人。

骆天明在影片中表现出极高的功夫,而且打的特别凶悍,让观众一下子就喜欢上他。

和原版的托尼贾相比,骆天明的功夫更高,长的也不比他丑,演技还更好,影片刻画也更突出,获得比他更高的赞誉,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有人评价骆天明,是香江功夫电影的又一座里程碑,将来必然能在影史上留下名字。

香江功夫电影大热,要从李晓龙算起,而李晓龙的打斗风格属于写实派,和真实的格斗非常接近。

程龙则是诙谐派,将喜剧和打斗结合在一起。

李莲杰是宗师派,动作潇洒优美,特别有宗师的派头。

骆天明又开创了一派,可以叫做凶悍派,整个人如同原始丛林走出来的猛兽,极其悍勇残忍,甚至都不用打,只是一个眼神,就能吓的对手丧失斗志。

这个评价,未免有些太高了,竟然将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和程龙、李莲杰相提并论。

最可恨的是,评论中还顺带踩了其他人一脚,如洪锦宝、甄子单、赵雯卓等等,全都被列为第二等。

要知道,骆天明现在可是跟洪锦宝的,而且还是资历最浅的一个。

要不是《拳霸》的剧本、资金都是骆天明提供的,这部片子怎么也轮不到他来当主角。

现在有人把洪锦宝给骆天明当垫脚石,即使这话不是骆天明说的,洪锦宝也难免心里有些疙瘩。

于是在《拳霸》上映的第二周,洪锦宝就把骆天明叫到办公室,递过一份文件,说道:“签了吧。”

骆天明接过一看,发现是一份合同。

他在和洪锦宝拍《拳霸》之前,就签过一份合同,不然洪锦宝怎么可能轻易帮他拍片?

那份合同虽然是新人合同,但鉴于骆天明的功夫和医术,所以待遇还算不错,收入三七分账,年限是八年。

条件听起来苛刻,但对新人来说已经很宽厚了,其他新人都是一九分账,新人拿一,公司得九。洪锦宝给骆天明三成,已经很大方了。

而新的合同又宽厚了几分,竟然是五五分账,只是年限变成了十年。

八年变十年,也不算什么问题,但最大的问题是,合同中居然规定,骆天明的所有商业活动,都必须听从公司的安排,否则将视为违约,要赔偿天价违约金。

这就有点过分了,要是洪锦宝再不让骆天明拍片,骆天明岂不是从此就只能默默无闻?

所以骆天明指着这一条,坚决的道:“分账可以是一九,我甚至不要钱都行。但是,这一条必须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