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魔改(2 / 2)

就算是那9匕首,也不是他这次作战的主要工具,那9虽然锋利,但是那是一把综合性的刀具,其主要的作用是用于切割,砍劈,或者其他的功效。

而那怪物浑身硬壳,上次金沐霖倾尽全力的两拳,都没能破了它的防,所以在金沐霖看来,想要破防,给它造成伤害,最好还是用三棱枪刺这样适合于捅,刺一类的刀具。

而且光是靠这三棱枪刺也不一定就能破了它的防,所以接下来几天,金沐霖还要对这三棱枪刺进行魔改。

而他的思路,就是利用他师门的符咒,就是那五行符咒里面金系符咒里面的锐金破甲符!

想要完成这样的魔改,就很是费精力了,首先他搞来了一把切割玻璃的专用玻璃刀,然后用玻璃刀的刀头,在三棱枪刺的枪身上使用微雕的手法,刻下了属于金系元素法术旗下的那套锐金破甲符,然后在用上等的朱砂,开始在那套符咒上描摹。

这锐金破甲符可是他目前能够画出来的最低级别的金元素系里的符咒,可别看它级别低,但是用来给这枪刺加成,那威力却绝对是杠杠的,攻击力直接翻倍。

而这也正是他们大圣门法术系,最为出众牛b的地方之一。

别的法术门派,在制作这样的初级法术道具的时候,对材料的要求和限制都非常多,一般都喜欢用比较有特殊性质的桃木,或者特殊质地的黄纸,和朱砂。

可是大圣门的初级法术道具制作,却没那么多限制,他们甚至可以将他们的符咒,刻画在任何的东西上,而且不光是可以用朱砂,还可以用其他各种可以利用的魔性材料,只要在画符写咒的时候心道至诚,将灵力封印到符咒里面去,那么这个法术道具就制作完成了。

当别的门派的初级法术道具,还主要集中在什么黄纸符咒,桃木神剑的时候,主要功效也就是唬人的套路。

而他们大圣门的法术道具,早就随着现代社会而进化了,甚至可以做到你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地步。

当然这只是简易的法术道具,大多是一次性用品,这样的道具用上几次之后,可能就会因为灵力耗尽而变成俗物。

别的仙门道家也有自己的独门法宝,之所以称此为法宝,那是因为人家那是千锤百炼出来的,是可以循环连续使用的,而且使用久了,甚至还有产生灵性的,这也是为什么人家的那个叫法宝,而他的就只能叫法器的主要原因了。

整套工序看起来很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可是难上加难,微雕那套手法他已经练习了很长时间了,在放大镜下面工作,而且要集中精力,灵力,还有在手腕上集中内力,要不然那坚硬的钢铁,哪能是你能够刻得动的?

但是更关键的是你在那些三棱枪刺上微雕符咒完成之后,还要用朱砂描摹注入灵力的那个过程。

要知道几天之前,他可是一个连符咒都不能写出来的初学者,而现在才刚刚能够写画符咒,一上来就要用这样比较高级的符咒来练手,还真是有些难为他了。

一连花了三天时间,经历了数次失败之后,金沐霖这才完成了对这三把三棱枪刺的魔改工程。

在第三天晚上,看着桌面上那三把银光闪闪,但是通体却隐隐红光闪现的三棱枪刺,金沐霖心里松了口气,终于是给弄出来了。

这三棱枪刺,前端就像是一个扁平的改锥,并不是很锋利的那种,只有用很大的力气才能刺破人体的皮肤,但是一旦刺进去,那威力可就大了,破坏力极强。

在魔改之前,这三棱枪刺,他试过,在他用尽全力的情况下,也就是可以扎穿,他屁股下面的板凳的木板,就是那一寸半厚的聚合板书桌桌面都扎不透。

但是现在魔改之后,甭说是一寸半厚的桌面了,就是他们宿舍那老式的红砖墙,轻轻一捅,都可以如同切豆腐一般的捅进去半尺长。

看着这三把枪刺,金沐霖的心里得意级了,那蜈蚣精就算是铜皮铁骨,也挨不上几下子吧?

不过不能掉以轻心,还得继续自己的改装之路。

这几天他埋头不出,边苦练五行养心术,大大的提高自己的内力和灵力的同时,一边是不断的在写符咒。

这写符咒和做道具,可是非常消耗内力的事情,因为每次你要给符咒注入灵力的时候,都要凝神静气,运用灵力来咏颂拳诀咒法,每次做完一个都能累的半死。

而这次他还把那精钢拳套也给改了,这次同样是用微雕的手艺,把那天雷咒给刻到了精钢拳套上,然后同样给这几个拳套注入了灵力。

以前在使用雷震拳的时候,他必须要咏颂天雷咒来配合拳法,给每一拳的力道放大,而这次只要带上这拳套,打出雷震拳的时候,就相当于直接给自己的拳头上加了一个放大器,就不用在临时咏颂拳诀咒法来现场给雷震拳加成攻击力了。

要知道在现场配合使用雷震拳,在一边咏颂拳诀符咒的时候,是很浪费灵力的,而现在有了这拳套,它就相当于给自己省下了很多的灵力。

而且带上这拳套之后,在使用雷震拳的时候,威力可加成了不止一层,他在检验威力的时候,跑到了学校的小花园,把池塘边的那块大号鹅卵石一拳就给轰的碎成好几块,而自己的拳头却毫发无损。

完成了这两项魔改,让他的信心也跟着有了很大的提升。

而且这几天在不断的修炼五行养心术,然后不断的写画师门符咒的过程中,对他本身对于内力的使用和磨练,也有了很大的帮助。

毕竟每天多次使用内力,来写符咒,越写越熟,越练也越发达会感觉到纯熟,而且就连内力也比以前精纯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