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节 军务一桩(1 / 2)

全球三国 比萨饼 6249 字 2019-09-28

 回到幽州,李亦奇解决了一桩军务。

这桩军务很敏感,就是老兵们请求暂不退役,继续让他们作战。

大元军队实行义务兵+薪水制,全国适龄男子,无论贵贱,在年满18周岁后,都要求去当地官府报到,经过筛选,入伍参军。

当兵后,帝国就付给他们相当高的工资,当兵的平均薪水水平等于官府官员平均水平的130%!如果在战争中,还有各种名堂众多的奖金,士兵们为皇帝卖命,皇帝不断奖钱、给予荣誉给他们,一些老兵的奖金和薪水甚至达到官府官员200%!

李亦奇认定:人命最值钱,无论对于敌我,杀敌越多,奖励越重,那些拿命拼回来的士兵,最值得敬重,帝国以军功为第一。

当兵的需服役五年,第一年的新兵,只是不停训练,不执行守备任务;到第二年才开始执行守备作战任务。

当兵五年后,全部士兵强制退役,以保持军队的活力,不致于出现老爷兵现象,他们的经验汇聚成册,流传下去,又或者到新兵训练中心任教官。不过,老兵任教官,是升官了,所以不必退役。

军官是军队的骨干,是宝贵的资源,并不要求强制退役,遵照“升不上,才退役”的原则,要求大部分军官都在35岁以下。

总之,军队保持年青化是条十分重要的原则,兵部按制度对五年老兵下达退役令。所以在前线的五年老兵,接到了退役令后,很多人都度过了一个难眠之夜。

今年是帝队的黄金时代!一些老兵慨叹:这才象个打仗的样子!

三国内战时期,皇帝定性九州本一家,家人之间相争,战争中点到即止,大规模杀伤性的毒箭从来没用出来,战后,收治俘虏,魏蜀两军的伤员与本军伤员一起救治。另外,打仗归打仗,军队的刀锋不得轻易加与另二国的官吏百姓。

政策很得力,同文同种的魏蜀二国官员百姓均不以投降元朝为耻,很容易地融入了元朝。尤其是人才济济,实力最雄厚的魏国,过来的魏军将领和元军将领勾肩搭背,称兄道弟,一起喝酒打扑克。

问题是政策宣传和执行太得力了!元军吃惊地发现:战争中,魏国百姓没吃穿,找元军要;要看病,找元军;走不动,找元军;有元军士兵粗暴了一点,百姓就跑来找元军军官投诉……

元军糊涂了:这些百姓是江南来的?怎么我们成了他们的子弟兵?

如此的战争很不爽!军队是个用血与火喂养的怪物,没有经历过大规模血与火的军队是支不完善的军队。

今年就大不一样,极尽烧杀抢掠之所能,除了不得jian,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军队这头凶兽被松开了缰绳,立即如脱缰的野马咆哮着横冲直撞。

作为五年的老兵,他们更会杀人,更会保护自已,所以得的军功最大,得到的报酬也就最多。

杀人杀得钢刀都卷了刃,拿钱拿到手都软,如今一纸退役令下来,杀红了眼的老兵们真不情愿退役啊!

当时,各路军马退回到三州,从建业来的陆逊带了一大批训练完的新兵到来,遂行更换。

老兵们不愿意离开,虽说他们知道只要一离开,舒服安逸的生活等着他们,再不用冒着刀头舔血的生活。

不过,他们也知道军令不可违,凑巧因为庆功授勋,一批老兵们从各部聚集到范阳,就联名上书,请求暂缓更换,说如今国难当头,他们愿意以他们的一颗火红的忠心,精湛的武艺,丰富的经验继续为帝国效力。

请愿书一送上,很快就有回信了。

上层还是十分重视老兵们的上书,总参老总鲁肃亲自批复如下:

“兵部有着全盘的考虑,还是出于至尊的大皇帝的授意,因此退役令必须执行。”

接到答复,老兵们知道没戏了,元军极重军令,老总说了不行,就是不行!

军中虽然允许上书,但军令一下达,理解不理解都要执行,军队是最不能讲价钱的地方。

老兵们一合计,到原幽州刺史府,现皇帝行宫前叩阙请愿。

面对着一帮胸前都挂有金灿灿勋章,个个带着强悍杀气的老兵们,带头的一个更是一条脸上刀痕从左拖到右,把门的禁军不敢怠慢,火速报给皇帝,闲到只有一件事(当种马)做的李亦奇即传旨接见。

军佬们来到书房,由于没有文官,所以只过军礼(有文官一起,大家都要下跪)。李亦奇让老兵们说,公推那个脸上带有伤痕的老兵把请求说了一次。

皇帝听完,当头一棒给老兵们:“大家一片忠心为国,朕是知道的,但朕要告诉大家,退役令必须执行!首先,制度相关,朕定下了章程,就连朕也要遵守;其次,如今帝国虽然缺少男丁,但兵源还是充足的,如果兵源不足,那才可能留下;最后,朕自有打算,也不瞒你们吧,不但现在的五年老兵要更换,就连每州的驻军也要依次更换。”

皇帝一口气说完,老兵们全部现出了失望之色,无话可说。对于他们无限忠心的皇帝,话说到此为止,还能说什么呢?更不可和皇帝争论,天天只会听上头,不得自己说的士兵,也不会争论。

李亦奇环顾老兵,心忖:“现在老子我面前的这帮走狗,是我最会咬人,最忠心的走狗,正正好用他们在北方为老子我看守门户,让他们回江南真是太浪费了!”

他着宫女把写出的文件初稿拿出来给老兵们看。

一帮请愿的老兵,有幸成为了第一批看到了新土地法规《宅地法》的人,他们见证了历史。

大元《宅地法》:

“大元帝国新占领的土地归皇帝所有;

凡是大元帝国的合法男子民,年满20周岁,不受限制,交纳一贯钱的登记费,可以申请600亩新占领的无主之地开发、耕作、放牧,5年以后,对土地拥有支配权,可自由进行转让、买卖、继承;

拥有土地者对其土地所有资源均拥有支配权;

拥有土地者必须遵守帝国有关法例,对土地出产依法进行纳税交公粮,否则帝国政府有权剥夺其土地。下面罗列了各种可以剥夺土地的情况,如对帝国不忠心者、不遵守《环保法》、占有土地却不开发者、不纳税交公粮等。

在新开垦土地的子民,帝国政府依旧对其福利负责,还可以享受各种优惠,如按优惠利率向银行贷款、征收更低的税务等”

现在官府分配土地给农民,农民可在其土地耕种,可由长子继承,但不得转让和买卖,发现矿藏资源,帝国会收回土地,另行安排土地给农民,换言之,这块土地并不属于百姓的财产。

这样的做法,是为了保证不发生土地兼并,只可用于江南和中原这些富裕之地,荒凉的北国土地若按此办理,根本不具吸引力。所以为了开发北方,必须实行新土地法规。

现在的《宅地法》等于让百姓彻底地对土地拥有了支配权,成为了土地的真正主人。

为了体现皇帝对国家的占有,认定所有的土地归属皇帝,不过,这些年来,皇帝从来没有直接下旨对任何人的土地进行处理,全部由帝国官府依法对百姓的土地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