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吴笛知道姚琼的狂言让她的天净沙这个笔名的关注度上升了好多层次,并为她带来了更多的收入的话,那她一定会感谢姚琼的,因为这关注度的上升,使得天净沙的口袋书更加火爆了。
而天净沙那精致华美的文笔,又吸引了大批的信众,以高中生居多,因为在高中生看来,天净沙的文笔显然已经华丽到了极致,让他们读起来如痴如醉,奉为圭臬。
在浅薄的他们看来,只要文章华美,那就足够了,管它什么空洞不空洞,苍白不苍白。
可实际上,内容对文章来说才是最重要的,若是能够传达一些更积极的内涵,那自然最好,有时候质朴厚重的文笔,反而更有一种直指本心的力量,因为它洗去了铅华。
最近吴笛比较忙,在别的学生刚刚因为来到高中还没有进入学习的状态时,她早早地进入了学习状态,或者说,她从来就没有从学习状态中脱离过。
如同人每天都要吃饭一样,吴笛每天不学习,不吸收知识,总觉得浑身难受,对她而言,知识是必不可少的养分。
吴笛选择兼修的主要外语是法语,这种被吹成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可实际上在这个二超多强的平行世界,汉语与英语才是最具影响力的,当然,汉语的名字可不叫汉语,因为华夏的历史上没有了汉朝。
吴笛兼修这门外语的原因很简单,因为班级中选择它的人较多,她直接随了大流,但在私下里,她却在自学好几种这个世界颇具影响力的语言,比如俄罗斯语、阿拉伯语、德语、日语之类,它们的名字可能不是这些,比如日语其实叫泥轰语,不过本质是差不多的。
要自学这么多的语言,吴笛的时间当然非常紧迫,若不是她拥有非常bug的学霸体质,或许一般人早就要疯了……
还好吴笛的这具身体,在语言上的天赋似乎很不错,学习起来自然较为轻松,她本人也极为敢于与那些外教打交道,这开学还没一个月,那些外教就几乎已经认识了这个让人惊叹的女孩。
语言这玩意最重要的当然是要活学活用,死记硬背可不是什么好办法。
这个时候,班级里又迎来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那便是竞选班长。
经过将近三个星期的相处,同学们基本上已经互相认识了,那么自然就可以选择班干部了,这个班干部的选择完全是同学们**的选择,不会考虑其他因素,其实在外国语高中,那些成绩好的学生反而不想当班干部,因为那很浪费时间,而又没什么实权好处。
大家都是高中生了,哪里还会完全服从班干部的管理?而且若你当了班干部还去打小报告什么的话,肯定有人暗中腹诽,这不是小学生的行为吗?
吴笛依然对当什么班干部没有任何兴趣,她甚至连班级的集体荣誉感都没有,她到现在大概就认得两个人,一个是苏暖,还有一个是夏薇薇。
这个时候刚开学上课,班上的同学都有一种优等生的自负,怎么可能去问吴笛问题,而这就是吴笛认识同学的途径,她自己从来不会主动与别人交流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