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这首诗各种各样的赏析都看得津津有味,比如那位新生代诗人楚中对这首诗的赏析:
读这首诗,可以体会到三个重音点:第一节中的“黑夜”、“黑色”,第二节中的“光明”。“黑夜”象征着王朝末期的黑暗,这种“黑”是扼杀光明的结果,黑夜便是光的坟墓,是一种令人窒息的特定时代之象征;“黑色的眼睛”在这里具有双重寓意:一方面是指这双眼睛曾被“黑夜”所欺骗、所熏染,另一方面指这双眼睛在被欺骗之后发生了深刻的怀疑,它在黑暗中,渐渐培养起一种觉悟,一种适应力和穿透力,它具有了全新的品质,最终成为“黑夜”的叛逆,成为“寻找光明”的生命意志的象征。
有了这种语感,你就会因“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得到一个意象:漆黑笼罩,夜己漆黑,眼己漆黑,一切皆黑,这个世界除了黑,一切皆无。但是“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却在这一片黑暗中显示出了一个亮点,这个亮点虽然也是黑色的,但是这却是黑得发亮的眼睛在黑暗中寻找光明。它形象地展示了人类追求光明的本性是多么顽强,即使是在最黑暗的环境中生存,即使被最恶毒地摧残,人类追求光明的本性也不会磨灭。黑暗的巨大和善性的顽强于是就在对比中得到了彰显。
……
然而温跃伟喜欢归喜欢,却一直没去在意诗歌的作者是谁。
但这个时候,他才发现,写出这首极为内涵的朦胧诗的人,居然就是十六岁的吴笛?
他在看到冯苟认输的时候,说吴笛是华夏百年一见天才人物,还以为这时冯苟充满恶意的高级黑,但现在,他才发现,原来冯苟居然是真心实意地道歉!
冯苟的微博,就像是导火索一样,使得整个网上对吴笛的舆论,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那些嘲讽吴笛、诋毁吴笛、对吴笛落井下石的人,似乎一下子就消失了,除了一些死鸭子嘴硬的无脑黑,依然不承认这一事实以外,许多原本支持冯苟的大V,好像也收到了什么风向一样,纷纷向吴笛道歉,然后说什么“天佑华夏,居然出了如此天才”这种疑似高级黑的话。
《东方周末》更是被坑惨了,在所有的纸质媒体都在观望的时候,偏偏它直接将吴笛代笔门这种子虚乌有的事情刊登上了报纸,还卖出了很高的销量。
而这个时候,吴笛代笔门却被证明是个天大的笑话,吴笛本来就是天净沙,又何来代笔之说?
与此同时,维护吴笛名声的团体,终于主动出击!首先直接向《东方周末》这份报纸发难,毫不留情地以“诽谤、造谣罪、侵犯当事人名誉”的罪名将对方告上法庭!
一般来说,小报都喜欢打官司,因为越打官司,它的名气就越大,可像《东方周末》这样的大报纸,却害怕自己的风评变差!
控股《东方周末》的董事会,终于派下了某位问责人员,主要是他们也收到风声了,这个吴笛,背景没有那么简单!要不然怎么可能这么重视?这次绝对要给对方一个交代!
朱由可此时一脸丧家之犬的神色,问责人员毫不客气地对他说道:“就是你擅自让《东方周末》刊登这种网上随意造谣的消息?你知道吗,你这么做导致现在我们《东方周末》名誉直线下降,造成了这么大的损失,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朱由可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话来,他根本没有想到,对方的反击,竟然如此犀利!(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