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五章 吴笛崇拜的对象(1 / 2)

 不过,他在书中的一句话让吴笛感觉印象非常深刻没有全人类的幸福,就不可能有个人的幸福。

吴笛因此而对这位郁郁不得志的作家十分敬佩,虽然他其实也算不上作家,因为他在文坛混得太惨了,他没有得过任何奖,也没有写过任何畅销书。

总而言之,吴笛感觉像是碰到了一个圣人,如果他真的如他书中写得那样,自愿放弃轻松悠闲的生活,却主动下基层帮助农民,勤于劳动的话。

而看了任田的书之后,吴笛愈发想要将马列毛邓三的理论搞出来了,她感觉任田能够帮助她完成。

吴笛拿着任田的一部童话集,那是他对自己心目中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吴笛看来,这完全是*真正实现后所有人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美好幻想。

在从当代的书架走向自己的座位时,她还在书架上看到了自己的那部,这倒是让吴笛有些小小的自豪,因为这部书完全就是她的原创。

吴笛蹙了蹙眉,因为她发现自己一直习惯的位置,居然已经被人坐了,不会又是那种故意抢这个位置,然后希望引起她注意的无聊男生吧?

以前已经发生过好几次这种事情了,吴笛在中都大学怎么说也算是个名人,她甚至知道有人总结她每日的时间安排表,然后发到大学生聚集的人人网什么的,甚至还上了热门分享,有些比较喜欢动脑子的男生,就喜欢对着时间安排表来制造所谓的“偶遇”,想要攻略女神,总得先混个脸熟吧?

所以她在图书馆经常坐的座位,只要稍稍关注她的人,应该都知道。总有人觉得,吴笛挑选一个特定的位置,就是为了方便男生去搭讪,这让吴笛自己都有些哭笑不得。她纯粹是喜欢那个座位而已。

如果有人恰巧占了的话,那随便换一个也无所谓,反正现在图书馆最不缺的就是座位了,可别奢望她主动上去说,这是我的座位,请你让一下什么的,吴笛知道一旦说了这话,面临的就是对方打蛇上杆的搭讪。

不过吴笛在看到她座位上坐着的人时,顿时就愣住了,竟然是他……

吴笛总是不擅长记住别人。尤其是在去美利坚之前,后来在美利坚,她才渐渐地改变这个不是很尊重人的习惯,现在的吴笛,虽然再次懒于交际。但是班级里的同学的名字还是记得很清楚的。

然而在那段时期,却有一个人让她印象非常深刻,因为她在理科败给了对方,而且对方还拥有那非常漂亮的容貌。

坐在吴笛位置上的正是赵晔华,他戴着一副眼镜,容颜绝美,神情淡漠。他的对面还坐着一位吴笛的熟人,正是当年与吴笛一个班的学霸,赵泽南。对方正撑着脑袋,一边在看书的同时,一边瞧一瞧赵晔华,神情莫名的愉悦。

当初“二赵”之名可是传遍(www.biquwu.cn)一中。虽然赵泽南一直是千年老二。

赵晔华手中正在看一本逼格极高的技术类的书籍,纯英文的,若是不知道赵晔华底细的人,一定以为他在装逼。

比如有人看到他正坐在吴笛的座位上,就忍不住对自己的同伴说:“呵呵。又一个想和吴笛搭讪的,还装模作样拿那种书,理科学霸也想泡文科学霸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