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那
对他们双方而言,都毫无任何益处。就本心来说,焱并不想走上那条绝路,也急需时间来舔舐伤口,恢复战后大损的实力。而在狂澜海盗团而言,如果清剿的时间花费太久,只会让新兰芳政府军以及那些贸易公司和财团喘过气来,之后的局面那就很不好说了。
他们不但需要以最快的速度,在黄金航线控制权的问题上,形成即成事实,也必须抽出大部分力量,压迫政府和百越星域的各方势力,向狂澜低头。另外在资金上,也不容许他们让局面继续这么僵持下去。
所以尽管有些不情愿,但在这时候,恰当的妥协才是最佳的做法。狂澜海盗团,也不能不吞下这次战术失当的苦果。
当然,就如阿克玛在之后的一次高级军官聚会时所抱怨的那样。这次能取得如此伟大的战果,已经是出乎所有人意外的惊喜。而沈和那位娃娃参谋长之所以还感到不满意,只是他们把自己的目标订得有些过高了而已。
最后双方商定的和约,是群狼和红焱海盗团在名义上,向狂澜海盗团表示臣服。而前二者,也在一定程度上,负有为狂澜效力的义务。当然经费方面,必须由后者来承担。
而以此为代价,群狼和红焱海盗团两家,联手取得毒品贸易的独占权利。
另外每个月,将他们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上交给狂澜。
再就是限军协议,为了避免这两个海盗团实力的再次膨胀,两个海盗团的战舰数目,应该是狂澜的四分之一左右。另外为了保证这份协议得以完整的执行,狂澜会派遣调查员常驻两个海盗团。以监视二者的扩张规模。而身为首领的狼王戚铭和卡莲娜,有义务保证他们的安全,并保证他们的调查,不受任何形式的阻挠。
当这份协议达成的当天,楚天就在哀叹,自己身上又将背负上一条罪恶。尽管没有直接插手,但是狂澜确实是在事实上,沦为两个大毒贩的保护者,并依靠这种事情收取尽情,也算是毒品走私利益链条中的一环。
而他虽有些反感,却没有将这些收入给推出去,这笔钱他们若是不要,只会令群狼和红焱两个海盗团,有更多的资金,来扩充实力而已,行为等同于资敌。
更何况,这三成利润,即使是对现在的狂澜来说,也是一笔不菲的资金了。
其实仔细算算就知道了,这次的黄金航道战争,一个六个海盗团参战,双方合计动用了六十万艘以上的战舰。但是真正靠航线的收入来供养的战舰,只有其中的不到半数。
狂蜂,魔人和狂鳄三方合起来只占有航线百分之三十五的权益,大约每个月,会有六万三千亿左右的收入。按照这海盗团中,上下都要从这些钱中刮上一笔的惯例,估计能够各自供养个两万八千艘,就算是很不错了。而红焱和群狼虽也是分别据有整体收益的百分之二十,但这些钱也只够维持五万艘战舰而已。
至于狂澜,由于严格的财政管理,他们的情况要稍好一些。每个月三万八千亿的盈利,除了中高层的固定分红外,都能用在实处。不过狂澜内那高额的工资和福利,却也让其作用缩水不小,八万艘是沈竭尽所能后的极限了。
这六者相加,以不过是二十六万左右的规模而已。其余多出的那部分战舰,狂澜是依靠水货生产的利益,以及对冲基金上的巨大收益后,实现的短期财政赤字扩张。而其余五个海盗团,除了小额的走私生意之外,就是依靠毒品贩卖。
每年高达一百二十万亿共和币的纯收入,才是群狼和红焱在主力舰队之外,又各自供养着十数个护航舰队规模上万艘的毒品走私船团的缘由。
从中收取百分之三十的利润,也就是说狂澜每个月,会多出一笔三万亿的资金。这对他们已经是连续数月赤字的财政来说,无异是等于一支强心针注入。
此外还有不可忽略的一点,这种行当,即便是这二者不做,也会有其他人冒出头来。
而很显然的是,面对一个自己非常了解的对手,要比面对陌生的敌人轻松许多。
狂澜既然不愿直接插手做这种生意,那么扶植代理人再收取一定份额的保护金,也不失是一个制约的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