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珏偏头,看着长歌高兴的模样,嘴角不由得微微勾起,问道:“你喜不喜欢这里?”
长歌一双脚在水里晃了几下,脱口而出:“喜欢。”
有小鱼轻啄她的脚掌,长歌只感觉脚心一阵,咯咯笑得更开心。
笑得颜珏一阵晃神。
那时颜珏对于什么叫喜欢并没有概念,他只知道看到长歌开心,他也会开心,他只知道他想带着长歌四处看风景。
在斗姆元君那里学艺时,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要见到长歌。大概也是因为他只有她一个朋友。因为她是他最好的朋友。
脚边一只肥硕的大鱼一闪而过,长歌从岸边起身,站到了水里,激动地道:“有大鱼,我们的午饭就靠它了,千万别让它跑了。”
长歌说完将裤脚又往上卷了一些,将袖子也卷了起来,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要去抓鱼。
可那鱼哪里是那么好抓,如果不用法术,单凭一双手很难抓到,长歌第一把就扑了个空,非但没有抓到鱼,还溅起一脸的水花。
看得身后的颜珏忍不住哈哈大笑。
长歌转头,不服气的看着颜珏:“我要是你,我就过来一起抓,不然中午等着吃水草吧。”
颜珏一边站起身来卷裤管和袖子,一边胸有成竹道:“有我在还能让你吃水草,保证你吃到以后看见鱼就绕道走。”
长歌朝他吐吐舌头,俏皮道:“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