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顺八岁在街上讨饭被矛师爷收留之后就被安排在一个镖师那里习武,他自己也有些天分学东西很快。等到十一岁之时觉得在镖师身上学不到什么好玩意儿便告别了镖师,原本想要另投他处,却意外遇到了一个杀手,而且是一个快要死去的杀手。高顺当时并没有救人的心思,因为他自认自己不是什么好人,因为他觉得好人不长命。当年自己流落街头,无人问津,受尽了欺负和白眼。若非遇到了矛师爷,他现在八成早就化成了一撮黄土。被矛师爷收留之后那老东西交给他的也不是什么仁义道德,而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套理论。
他最后之所以救了那个杀手是因为杀手承诺救他一命,他愿意将自己的拿手绝活都交给高顺。这杀手的绝技自然就是独门的刺杀之术,精髓就三个字,快准狠。高顺觉得杀手这些东西比镖师教的要好用许多,所以就一边学刺杀术一边救人。那杀手也很是意外,没有教会徒弟饿死师父那套理论,反而将自己所会的一切都交给了高顺,高顺心中对其也很感激。
三个多月之后,那是一个雨夜。杀手突然对高顺出手,他要杀死自己这个唯一的徒弟,他对高顺说,如果高顺想要活命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杀了他这个师父。高顺当时极为惊恐,两人明明有着师徒之时,为何此刻要对自己如此这般。很快此刻就给出了其答案,那就是他教高顺是想将自己的刺杀技术传下去,然而这个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想要战胜自己。人这一生最男的从来都不是如何战胜别人,而是如何战胜自己。结果无论是他杀了高顺还是高顺杀了他都算他战胜了自己,因为高顺就是另外一个他,他将自己的一切都交给了高顺。
高顺在明白了杀手的用意后也决定要成全了自己这个师父,最终高顺杀了自己的师父,杀手死的很平静,他的脸上甚至带着一丝张狂。高顺自认自己的这手功夫寻常武林中人根本就不是自己的对手,他撞到钱币之后迅速的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看清了眼前的景象。
却见在刘承业的身前一个身穿鹅黄色宫装的女子亭亭玉立,她柳眉倒竖就那么冷冷的看着高顺,此女不是忘尘还能是谁?她自然知道即便自己不出手当今天下根本就没有几个人能伤的了自己心爱的夫君,但是这天下又有几个人配的上刘承业亲自出手?在他看来根本就没有。忘尘不屑的看着高顺,冷冷的道:“学了几手末流的刺杀之术,就跑出来丢人现眼了?居然敢对当今天子出手?不知死活的东西!”此刻在她的眼中高顺已经是个死人了。
高顺吐了一口唾沫,其中夹杂着一些鲜血。忘尘那一脚可不轻,他多少受了一下内伤。高顺的脸色极为阴沉,冷冷的道:“看起来一个娇滴滴的女子,居然还能有这样的手段?我是升斗小民,卑贱的犹如泥土。我不知道皇上是谁,我也从来没有见过皇上。我只知道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我的恩人让我杀谁我就杀谁!”高顺说还见再次出手,一把匕首舞动的飞快。
忘尘也动了,不知何时她的右手之中也多了一把短小的金色匕首。这匕首是刘承业亲手为她打造的,七分黄金三分铁,铁用的是陨铁。所谓陨铁就是流行石练就的铁,这东西是稀罕物,历朝历代藏于皇宫大内,而且是藏在皇帝的私库之中,质地极为坚硬,造出来的匕首能生生将钢铁斩断,还是淬火的钢铁。东西是好东西,可惜量实在是太少,投入军队是不可能,只能做一些小玩意供皇室把玩。刘承业和忘尘大婚之日送了他这把黄金匕首,这东西是他在造办处亲手打造的,忘尘一直都随身携带,很是钟爱此物但是却很少拿出来用。
高顺的动作非常快,比刚才还要快上那么几分。被一个女子一脚踹飞了出去这彻底激发他的怒意,一个男子怎能受这样的侮辱?却见高顺手上的匕首好似在其的指尖跳舞一般,极为灵动,他的匕首甚至要比他本身的动作快了两分。这样的速度若是换了他人怕是早就死在了他的匕首之下了,但是可惜的是他今天遇到的是忘尘,这个曾今江湖上顶尖的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