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二章 那也帮不了鞑子(1 / 2)

 ,明末:我是神豪我怕谁

秦朗笑了。

别看清军叫吼的那么响亮,可事实上他们并没有势如破竹的劈开阵前的肉搏兵线。

当然,左右两翼的浙中三府乡兵民勇已经被清军追亡逐北了,这很正常。

本来就没指望他们能成什么事。

而阵列的最正中,在秦朗军的正面,前线十个满编的肉搏连死死的挡住了清军的冲击。

这就很说明了一个问题了——鞑子是强弩之末了。

要不然他可不觉得自己手下的肉搏连队会如此的牛逼。

当然,他自己手下的肉搏连很能打能杀,那也的确是值得肯定的。

“传令。让吕大用、丁进各集结一部分人马,向左右杀入,兜袭清军侧后。”

秦朗下达了作战以来的第一个指令。

这什么意思呢?那要先看眼下战场上的局势。

清军攻势猛烈,已经轻易的击溃了两翼的乡兵民勇,然后似乎要驱赶着大量的败兵冲击秦朗军的侧后,同时他们也在向中央的秦朗军侧后包抄来。

而现在秦朗就是叫吕大用和丁进分别率领一支人马,去击破清军伸出来的俩胳膊,对之进行反包围——如果可以的话。

我非但不会一直挨打不动,我还会主动发起反击,而且是突破清军兵线后的反击,我看你能怎么选择。

现在可是双方视线全都受阻的时候,别看清军追亡逐北的十分痛快,但他们做的越多,队伍本身就会越分散,组织就会越零散,这是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一种必然,人力不可能逆转。

而已对吕大用和丁进的出击,秦朗有十足的把握两边能得手。那么一旦两边得手,让清军知道有有一支秦朗军突破了他们的包围,这个时候这些人会怎么想?

眼下可是视线受阻的时候,左右包抄的清军一旦受到进攻,恐怕立刻就会回头反扑。

这可情况下,谁也不敢把自己的后背亮给别人。

这种情况下,吕大用和丁进兵力向着清军的侧后方活动,恐怕不会太顺利,因为左右包抄的清军十有八九会回击粘黏住吕大用和丁进。

这可就是绝好的机会了。

秦朗背后的骑兵已经磨刀霍霍了。

连同三府民勇乡兵中凑齐的马兵,秦朗背后的骑兵拢共也才五百骑左右。

若是正常情况下的会战,除非这五百人马都是绝对的精锐,否则在数万大军的厮杀中,这点骑兵很难起到真正的效用。

然而眼下可是非常时期,是敌军变成睁眼瞎的时候。

只要清军被大幅度的调动起来,他们在眼下情况中露出的破绽,足以致命。而偏偏手握雷达的秦朗,那就是最清楚这些破绽的……

事实上,清军的破绽来的真的很快很快。

听到背后遭到了袭击,左右包抄的清军不由自主的就折返了回来。

然后本就分散的阵列就彻底的不成样子了。

秦朗捻起了长枪,身后五百骑兵已经准备就绪,身边则是一脸紧张的李轩。后者实在不想秦朗亲身冒险,但怎么也阻止不了。

“没我领着你还冲个蛋蛋!”

秦朗才不停李轩絮叨呢。眼下这情况,消息传递手段十分匮乏,队伍撒出手后根本无法做到灵活指挥,如臂指使。

骑兵不由秦朗亲自带着,那就是一锤子买卖。

“跟我走——”

举起长枪往前一引,五百余骑就缓缓的离开了秦朗军后阵,向着左侧吕大用处靠拢去了。因为这边的清兵队列比丁进那里的更加松散,破绽更大。

完颜·马喇希也是清军中的老将了,虽然在鞑清将才频出的这一时代里一直不甚起眼,但也绝对称得上是清军中高层将领中的中坚了。

现在他领着清军右翼部队。先是轻松的击败了对面的明军,然后驱赶着他们向目标靠拢,一切都进行的顺顺利利,就在马喇希觉得此战又将是一个轻松的胜利的时候,秦朗军的突然反击让他心中升起了一层阴霾。

突然杀出的秦朗军,很快就撕碎了右翼防线,虽然并没有摆出一副要反兜袭清军侧后的样子,马喇希却不能视而不见。

要不然敌人反击他的背后,那该怎么办?

马喇希唯一的选择就是回头扑杀,黏住秦朗军。然后把希望寄托在阿济格亲自带领的中军上。

只要中军能够击溃秦朗军正面,那一切就自然而然的不在话下了。

而对此,马喇希还是很有信心的。

大雨遮盖了很多信息,尤其是双边还在激烈拼杀的时候——要知道人都精神是有限的,而且在感觉到自身危险的情况下,往往会对之投入进更大更多的精力。

所以秦朗带着队伍都慢慢的靠近到百十丈距离了,清军还没有察觉。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杀——”

一声爆响,身边的亲卫立刻吹响了脖子上挂着的营哨。

尖锐的哨声非常的具有穿透力,不光骑兵上下都听得明明白白,就连清军与他们厮杀中的秦朗军都听得清清楚楚。

然后战马的疾驰声就突然的响动起来,从漫步加速到慢跑,从慢跑加速到快跑,然后是疾驰。

百十丈的距离足够战马把自己的速度提升至最高。

“杀!”

秦朗大喝着,他此刻的精神非常之振奋。

穿越这么长时间,他骑马射箭,舞刀弄枪,凭着超乎寻常的强健身体已经非常非常之娴熟了,跟李轩他们交手,虽然命知道李轩等必不敢放手来战,但也真的是轻轻松松就把人拿下了的。

所以秦朗一直有种‘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感慨。

毕竟他脑子没残疾,不可能在没必要的时候非要亲自上阵,这种没事儿找事的行为,非脑残之人是做不出来的。

所以这真正上战场冲杀,他还是第一次。

而且这次秦朗一点也不脑残,反而是觉得很有必要。

秦朗手中的长枪是非常标准的骑枪,一丈五尺,也就是接近五米长。

别人持这种长枪,那都要左腋挟枪,作新月上天势。右手执前,左手执后,高举过额。

可秦朗凭着自身超强的体质,却能把长枪当做短枪来用。

不。是拿长枪当大锤来用。

胯下是系统出品的优质马,身高速度负重,都达到最拔尖的水准,而如此的一综合,这种战马的品质可不就轻轻松松的吊打现实中所有的优秀战马了。

秦朗跨着宝马,都还要控制着速度,以免跟后头的人马脱节,但马速依旧疾快。

飞快的冲到清军跟前,那一根根高高竖起的避雷针,十丈外视力极佳的他就看的清清楚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