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七章 卸磨杀驴(1 / 2)

 ,明末:我是神豪我怕谁

清晨,寺庙里传来一阵钟声,从庙前路过的人还能隐约的听到庙中传来的梵音。这是庙里的僧人们在做早课。

战争的脚步已经渐渐的离鲁西南远去,清军在蓄力,秦朗也在趁机扩充兵马,趁着这难得的和平时光,所有的人都在想办法放松自己的神经。

而对于盘踞曹州、濮州的榆林军来说,一阵子的跌宕激昂之后,一切也就渐渐的没入了平静。

的确有人明了明的选择走人,带着队伍穿过徐州地界,赶赴淮西去了。

可大部分的头领还是选择了乖乖听话。

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最主要的两个原因还是秦朗兵锋犀利,不是榆林军可抵挡的,秦朗的土地政策对于榆林军广大基层士兵有着莫大的吸引力,那些个头领可不敢违背了军心。

丁鸣吾就是代表之一。

四十岁出头的丁鸣吾,乃是濮州榆林军的头领,在榆林军诸多头领中也是屈指可数的实力派。

但他手下就有很多的士兵被秦朗的土地税收政策所吸引,甚至就连丁鸣吾自己都觉得很不错。当初老朱家要也这么干,他说什么都不会起来造反。

崇祯十四年就拉队伍钻榆林的丁鸣吾,可是榆林军里标准的老人了。

同时,农家出身的丁鸣吾,人生阅历决定了他的性格,对比惨烈的厮杀这人更喜欢安定和平。

而崇祯朝以来,迄今往上数十个年头,齐鲁和平的年月就没有几天。尤其是和平又安定能叫人安心过日子的年月,丁鸣吾对之真的是思念不已。

所以在不久前的那个选择题面前,他毅然选择了秦朗,而不是跟着把兄弟丁维岳一起南下。

现在丁鸣吾正带着亲兵,沿小路前往曹州,雨过天晴,马蹄轻快。

作为榆林军诸多头领里屈指可数的实力派,同时也作为濮州榆林军大头领,丁鸣吾最近几天的心情很好。大家该走的走,该留的留,该低头的低头,和和美美的,不动刀兵,不见血光,这多好啊。

不比自家人杀得昏天黑地的让鞑子笑话强么?

而且这次整编的四个团,他丁老大,哦,鸣吾这俩字是他混出头脸后让手下的秀才给起的命,丁鸣吾原名就叫丁石头,四个团长据其一,对应的是朝廷的参将衔,也算是光宗耀祖了。

丁鸣吾没什么不满意的。

别的不说,这么一整编,先就把濮州其他山头的头领整编到他手下当小弟了。只这一点就能让丁鸣吾夜里睡觉都笑出声来。

而且整个整编过程里,鞑子也没来生事儿。反倒是他丁鸣吾,在整编之后,在兵甲枪炮给配齐了之后,挥师向西,一战拿下了开州,这可不叫丁鸣吾乐呵乐呵了么。

丁鸣吾此次来曹州就是奉令来见阎应元的,一是要汇报部队改编整装后的军心士气,二就是要说一说开州清兵的情况。

丁鸣吾部进攻开州,战情战况简直是扯了蛋,根本就没废什么劲儿,几炮一轰,城内的清兵就举了白旗。

嗯,丁鸣吾这些整编的榆林军营头,本身就已经是低火器化了。但开州清兵更low,偌大的一州城都没见几门火炮。

而且丁鸣吾团来的迅速,沿着广济渠进兵,猛地插到了开州城下,大名府的清军根本没及时的赶过来救援。

丁鸣吾把二十四门大炮一字排开,噼里啪啦的一阵猛轰,开州清兵还抵抗个屁。

丁鸣吾倒不觉得这场胜仗有什么光彩的,开州清兵太弱,枪炮没有,甲兵也只有一二百个,还没有鞑子来压阵,胜之不武。

曹州已经遥遥在望,丁鸣吾马鞭一举,双腿一夹,胯下那匹青骢马向前猛的一窜,将身后那些卫兵甩得老远。这匹青骢马就是在开州缴获的,是开州清兵都司的坐骑,那人在开州城破时自戕,这匹百里挑一的好马就归了丁鸣吾,除此之外,还有一匹更加神骏的黄骠马,是从开州州衙里缴获的,只不过开州的州官本人是逃了,把马留在了衙门后院,也被丁鸣吾缴获,此次一并带回曹州,是他送给阎应元的礼物。

亲兵们忙催马急追,好不容易追上了丁鸣吾,但没行进多远,就看见道边站着两个人,都是老熟人了,为首那人正是任凤延,这人是文思明的二把手,当然任凤延实则更想做一把手的。

所以在文思明表现的异常识趣之后,任凤延就被阎应元拴在了身边了。

阎应元当然用到计谋了。

因为文思明、丁维岳这些地主士绅的队伍,那可跟李青山、梁敏、丁鸣吾这样的农民不一样,人家是股份制企业懂不?

就是从起事之初就对分子拉扯起来的队伍,人人都有一块自己的基本盘。

是他们的亲友为骨干,佃户雇农为羽翼,拉扯起的人马。

阎应元既然选择了文思明,某种意义上就等于放弃了任凤延,但想要把任凤延给摘出去,也不是随随便便几句话就能做到的。事儿也不是这么干的!

阎应元于是就打着初来贵地人生地不熟的借口说要找人做个帮手,毕竟榆林军的大小山头太多太繁杂,没有个撑脸面的人帮衬着,恐怕是不太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