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布鲁克林生存法则 1(1 / 1)



最新网址:www.那会儿,我们跟一个名叫“美洲狮男孩”的团伙有矛盾。那是1976年,我住在布鲁克林的布朗斯维尔,那群人住在我家附近的社区。那段时间我跟拉特兰路帮的一群人混,他们自称“野猫”,是一群住在附近皇冠高地的加勒比人。我们属于一个盗窃团伙,其中几个道上的朋友和“美洲狮男孩”发生了争执,所以我们决定去公园给朋友撑腰。通常我们不带枪,但这次出事的是我们的朋友,所以我们偷了不少东西:几把手枪,一把点357口径12号的霰弹枪,还有一把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用过的带着刺刀的步枪。当你闯进别人家时,你永远也不知道自己会面对什么。于是我们拿着枪走上大街,没人跟我们对视,没有警察出来阻止我们。我们甚至没把大枪装在包里,而是每走一段换个人拿枪。“喂,就是他!”我朋友海蒂安・罗恩说道,“那家伙穿着红色彪马衣服,有红色的小高领。”罗恩认出了我们要找的那个家伙。当我们跑起来时,公园里那一大群人就像摩西分开红海时那样自动把路让了出来。他们这么做很好,因为,“嘭”的一声,我的一个朋友开枪了。听到枪响后,所有人四散逃开。我们继续向前走,我发现有几个“美洲狮男孩”躲到了停在路边的车后面。我手里拿着步枪,快速转身后,发现一个大个子家伙拿着手枪对准了我。“你在这儿做什么?”他对我说道,那是我哥哥罗德尼,“快离开这儿。”我继续往前走,最后离开公园回到家里。那一年,我十岁。我一直说,我是家里的坏孩子,但仔细想过后我意识到,在童年的大多数时候,我其实是个听话的孩子。1966年6月30日,我出生在纽约布鲁克林区格林堡的坎伯兰医院。我最早的记忆就是医院――因为肺有毛病,我经常生病。有一次为了引起关注,我把手指伸进了洗衣粉里,然后又放进了自己的嘴里。他们立刻把我送进了医院。我记得在医院时,我的教母送了一把玩具枪给我,但我立刻就把枪弄坏了。我不是很了解自己的家庭背景。我妈妈洛娜・梅是纽约人,但她却是在南方的弗吉尼亚州出生的。我哥哥有一次去我妈妈长大的地方转了转,回来后他说,那里什么都没有,只有停拖车的地方。所以说,我真的就是拖车场黑小子。我祖母伯莎和我伯祖母在30年代时曾经给一个白人女士工作过,在那个年代,绝大多数白人都不会找黑人为他们工作,伯莎和她妹妹特别感激能得到工作,所以她们都用那个白人女士的名字为自己的女儿命名,也就是洛娜。后来,伯莎用工作挣来的钱送孩子们上了大学。我的拳击基因大概来自我的祖母。我妈妈的表妹洛娜跟我说过,伯莎工作的那个人家的丈夫总会打他的妻子,伯莎不喜欢这样――她是个身材高大的女人。“你不许再对她动手。”伯莎对那个丈夫说。那个人把伯莎的话当成笑话,伯莎打了他一拳,将他打倒在了地上。第二天,他看到伯莎时说:“那什么,你今天过得好吗,普莱斯小姐?”他不再打自己的妻子,变成了一个和过去不同的人。所有人都喜欢我妈妈。我出生时,她在曼哈顿女子监狱做看守的同时也在自学,希望将来能做个老师。遇到我爸爸时,她已经上了三年大学。父亲生病了,为此我妈妈不得不放弃学业照顾他。对于一个受过那么好教育的人来说,我妈妈对男人的品味可不怎么样。我不太了解我爸爸的家庭。事实上,我根本不了解我爸爸,不了解那个别人说是我爸爸的人。我的出生证明上写着我爸爸叫珀塞尔・泰森。唯一的问题是,我哥哥、我姐姐和我从来没见过这个家伙。别人告诉我们,我们的亲生父亲是“科里”小吉米・科特帕特里克,但他基本没出现在我们的生活里。后来我听说了一些传言,说科里其实是个拉皮条的,他靠欺负女人生活。突然间他又说自己是教堂里的执事,我叫他“皮条客神父”。科里偶尔会开车到我们住的地方。他和我妈妈从来不说话,到了就是按按汽车喇叭,我们就会出门见他。我们挤在他的凯迪拉克车里,以为他会开车带我们去康尼岛或布莱顿海滩玩一玩,但他只是开一会儿,然后在我们住的公寓外停车,给我们一点儿钱,亲我姐姐一下,跟我和我哥哥握下手,就这么简单。然后也许要到下一年我才能再见到他。布鲁克林的贝德福德-斯特伊弗桑特是我住的第一个社区,那时那里还是住满工薪阶层的好地方。所有人都互相认识。每天的生活很普通,但那里的人也不那么安稳。每到周五周六,那里就会变得和拉斯维加斯一样。我妈妈会开一个牌局,邀请她所有的女性朋友参加,其中很多人都是站街女。她会让男朋友艾迪买一箱酒回来,所有人都会没完没了地喝。每玩四局,赢家都得把刚赢的钱给庄家,好让庄家挣钱。我妈妈还会做些鸡翅。我哥哥记得,除了妓女,来我家玩的还有黑帮的人,也有警察。住在这边的人都会来玩。我妈妈攒了一点儿钱后,就开始花钱。她人际关系搞得很好,所以总能把女朋友和不少男人邀请到家里。所有人都会不停地喝酒、喝酒、喝酒。我妈妈不抽大麻,但她的朋友都抽,所以她会给他们提供毒品。我妈妈只抽烟,酷尔100牌的。我妈妈的朋友都是妓女,最少也是那种为了钱会跟男人睡觉的女人。她们的生活水平不高,甚至不到平均水平。出门见男人前,她们会把孩子留在我家。等回来接孩子时,她们的衣服上有时会有血迹,我妈妈会帮她们清理干净。有一天我回到家,发现家里有个白人婴儿。“这是什么玩意儿?”我心里这样想。我的生活就是这样。我哥哥罗德尼比我大五岁,所以我们之间没什么共同语言。他是个奇怪的家伙。我们都是贫民窟里长大的黑人孩子,但他却像个科学家一样。他有各种各样的试管,而且总在做实验。他甚至还收藏硬币。要我说,白人才干这种事。有一次他去了附近的普拉特学院的化学实验室,搞到一些化学药品准备做实验。几天后趁他出门时,我溜进了他的房间,往他的试管里灌水,结果把他的房间弄得着了火,后窗都炸飞了。从那之后,他开始给自己的房间上锁。我和他经常打架,不过那都是典型的兄弟之间的争执。除了其中一次,我拿剃须刀割伤了他,于是他打了我一顿,打完就去睡觉了。当时,我姐姐丹妮丝和我正在看一个医务肥皂剧,电视里正好演到做手术的一场戏。于是我提议道:“我们也可以这么干,罗德尼可以当病人。我可以当医生,你可以当护士。”我这样对姐姐说。然后我们拉起罗德尼的袖子,开始在他的左臂上捣鼓。“手术刀。”我说道,我姐姐递给了我剃须刀。我割了罗德尼几下,然后他开始流血。“我们需要酒精,护士。”我说。丹妮丝把酒递给了我,我把酒倒在了罗德尼的伤口上。罗德尼尖叫着醒来,大声吼叫,满屋子追打我们。我藏在妈妈身后逃过了追打,至今罗德尼的胳膊上还留着那些伤疤。我们之间也有过很快乐的时光。有一次我和我哥哥走在大西洋大道上,他对我说:“我们去甜甜圈店吧。”他过去在那个地方偷过甜甜圈,我猜他是想向我证明他还能再偷一次。于是我们走到商店那儿,大门是开着的。他走进去拿了几盒甜甜圈正要出来,不料,大门突然关上了,他被锁在了里面,惊动了保安。他把甜甜圈递给我,我带着这些东西跑回了家。我姐姐和我坐在门口的台阶上,嘴里塞满甜甜圈,脸上沾满白色的糖粉。我们的妈妈站在我们身边,和邻居聊天。“我儿子通过了考试,进了布鲁克林理工大学。”她向她的朋友吹嘘道,“他真是个好学生,他是班里最好的学生。”就在那时,一辆警车开了过来,罗德尼就坐在里面。警察准备把他送回家,但他听到我们的妈妈在吹嘘自己的好儿子,于是他让警察继续开车。警察把罗德尼直接送到了斯波福德,那是青少年拘留中心。而我姐姐和我高兴地吃完了那些甜甜圈。大部分时间,我都跟姐姐丹妮丝待在一起。她比我大两岁,特别招邻居喜欢。如果她是你的朋友,她就会是你最好的朋友。如果她是你的敌人,千万要躲着她。我们会一起玩泥巴,会一起看摔跤比赛和功夫电影,一起跟妈妈去商店。那段时间真的挺幸福,直到我七岁那年,我们的生活被彻底颠覆了。那时候经济衰退,我妈妈丢掉了工作,我们被赶出了贝德福德-斯特伊弗桑特社区那间漂亮的房子。那些人来到我家,把所有的家具都搬到了屋外面的路边。妈妈出去找住的地方,我们三个孩子不得不坐在家具上,防止别人把家具偷走。我坐在那儿,住在附近的一些孩子走过来说:“为什么你家的家具放在这儿,迈克?”我们跟他们说,我们只是要搬家而已。后来又有些邻居看到我们坐在外面,便给我们拿了些吃的。最后我们住进了布朗斯维尔,你能立刻感觉到这两个地方的不同。布朗斯维尔人说话的声音更大,举止更粗鲁,这是一个环境糟糕、生活艰难而且恐怖的地方。我妈妈不习惯和那些性格更暴力的黑人在一起,所以她显然被吓到了,哥哥、姐姐和我也一样。周围的一切都变得不友好起来,在那里从来没有和谐的时候。警察永远鸣着警笛从这里开车路过;救护车总会开到这里接人;枪声总会响起,总有人被捅伤,总有窗户被砸破。有一天,哥哥和我甚至就在我们的公寓外被人抢劫了。那里的生活就像爱德华・g.罗宾逊的老电影一样。我们会边看边说:“哇,这种事在生活中真的发生了。”整个社区同时也是各种罪恶的温床,那里的很多人看起来都不怎么守法。在街上经常能听到有人说“来跪舔我”这种话。这里的环境跟我过去住的地方完全不同。有一天,有个人在大街上劫持了我,把我拉进一栋废弃的大楼里,想猥亵我。在那种环境里,我从来没有得到过真正的安全感。过了一段时间后,甚至在家都不安全了。我们搬到布朗斯维尔后,我妈妈不再开派对了,她在这里也交了些朋友,但再也不像在贝德福德-斯特伊弗桑特时那样活跃了。她开始大量喝酒,再也没有找到另一份工作。我还记得和妈妈一起排在救济中心的长队里等待救济,我们一直等啊等啊,等上几个小时,好不容易排到前面,到五点了,救济中心就在你面前关上了门,就像电影里的情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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